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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研究

(2020-07-01 11:40:27) 百科

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研究

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研究是指军工企业多年来贯彻国家“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政策,按照国家对各企业的战略定位,制定实施相关发展战略,形成了以各军工行业为特色的主营业务框架。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研究
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研究
1引言
国家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进程中,提出在军工建设中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了军工企业新时期发展建设的方向。因此,探索构建军民融合型的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军民融合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促进科技层面的军民融合发展,成为企业落实国家军民融合战略思想、推动科学发展转型的本质要求和基本保证。
2构建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的背景
2.1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富国强军的现实需要
军工企业承担着振兴国防科技工业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使命,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一直是国家重点投入的领域,国防军工全行业拥有规模几十万的科技队伍和国内一流的科研设施,是国家推进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一支骨干力量,应当义不容辞地肩负起引领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任。已开发国家,都是通过积极推进军民一体化发展,在不断增强军事实力的同时,促进了整个国家的科技发展和工业发展。因此,国防军工企业要想肩负起引领科技发展和提升工业基础的重任,只有突破军是军、民是民的体制束缚,通过建立军民融合型的科技创新体系将军用技术更多向民用领域转化,促进国防科技工业与民用科技工业的良性互动发展,才能更好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服务。
2.2是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思想,促进军工企业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坚持勤俭建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从“军民结合”到“寓军于民”,再到“军民融合”,这些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为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国防军工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
建国以来我国在长期的临战思想指导下实施积极防御的指导方针,建立了门类齐全,生产能力较强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忽略了国防工业同国民经济的联繫,自我封闭,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由于客观影响,军工行业在军转民发展过程中基本维持的是一个军民分离的工业模式,军民品只在製造层面利用军工製造技术实现工序间融合,而在科技研发创新层面还是分离的,维持的是一个传统的科技创新体系。在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传统的科技创新体系一般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服务于企业投资层(决策层)的企业技术中心,第二个层次是服务于企业经营层的产品开发中心,第三个层次是服务于企业生产层的技术部。军民分离的工业模式再加上条块分割的科技创新体系,对军民融合战略思想的贯彻实施产生了明显的阻碍。首先造成科技资源分散,制约了企业科技发展,军品科技投入结合民品发展不够,民品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其次,在军民品科技成果转化中科研与製造工艺技术缺少统筹协调机制,存在脱节现象,导致军民品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效率较低;三是军品面临武器装备转型升级,国外新市场开发,对自主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些矛盾和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军民科技层面融合不够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根本在于在体制上寻求突破。因此,探索建立军民融合型的科技创新体系成为企业推进战略实施、促进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而且这也是国防军工全行业普遍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需要在探索中前进、实践中完善。
3大型军工企业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构建与实施的内涵
构建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的内涵是以军工企业发展战略为指导,以支撑企业核心主业发展为根本,打破传统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模式,突破军是军、民是民的科技体制束缚,最佳化配置军民融合科技创新要素,建立新的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体系。以新体系的“三个机构”替代传统科技创新体系的“三个层次”,从战略高度统筹军民一体化建设和发展;整合军民品科技资源,发挥企业优势,以科研并行组织模式为基础,搭建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平台,建立企业科技系统的执行机构,以市场化、实体化为目标打造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平台的五项功能,形成企业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的旗舰;加强科技创新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制与机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有效激发军民融合型科技自主创新的强大力量,推动军工企业向高科技创新型企业跨越,更好肩负起强军富国的神圣使命。
4主要的做法
4.1着眼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战略及规划,搭建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框架
军工企业作为国家的战略资源,必须要面对国际化的市场竞争和适应国内外军工企业的发展趋势。军工企业产品涉及国家安全和国际战略地位,是国家国防安全的技术和物质保障,在市场条件下,军工企业要具备二个能力:一是平时和战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供应能力,二是企业自身经济成长和持续发展能力。军工产品的对抗性决定了军工企业不掌握自主智慧财产权的核心技术就没有出路,军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必须依託军工技术开展自主科技创新,发展军民品产业。科技创新的成果是军民品产品,科技创新的动力是鼓励创新的组织制度,只有制度创新才有科技创新,军工企业必须打破军民品固有的发展模式,实施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战略,整合科技创新要素,建立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见图1),才能保持企业经济不断增长和持续发展。
4.1.1加强战略规划,建立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
以推进企业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战略实施,促进军民品科技发展为目标,在新的企业制度建设中实施战略规划。在构建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过程中,在企业自上而下建立军民融合型的科技创新体制与机制,促进科技层面的军民融合发展。
指导原则,一是进行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组织设计。在企业最高决策层董事会设立科技决策机构,统筹母子公司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与发展规划。军民融合由企业顶层决策启动并监督,企业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营造一个有利于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和体制机制。形成行政决策为科技决策提供保障的组织机构。在企业经营层建立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架构,在军民品科技开发中形成统筹企业科技资源,实现军民技术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机制。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架构设计打破军民品技术分割的传统模式,发挥企业製造技术优势和科研优势,以并行研发组织模式为基础,统筹专业体系和研发流程。将部门重组与任务划分结合,通过职能组织、专业组织、项目组织的体系协同,在母子公司之间,军民品科技开发中形成实体组织与虚拟组织互动的多维度开放式网路矩阵型管理结构。
二是建立更加开放的产学研官相结合的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环境。主动识别并获取民用领域中产生的高新技术,将他们同企业民品结合,促进产品产业升级,将他们同部队服役的新旧装备结合,实现武器装备跨越式发展,以此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和保持部队装备的技术优势。
三是资源配置和机制创新相结合,以军带民。利用国家对军事项目的投入,加强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基础,带动企业竞争力和企业经济的增长,让国防建设成为企业经济建设的推动力。
4.1.2实行战略牵引,加强军民融合科技创新规划
制定企业科技发展规划,对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制实行战略牵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下企业科技发展规划制定与实施的长效机制,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及实施”办法,纳入企业标準体系规範执行。
4.2建立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组织体系
4.2.1在决策层的科技创新机构建设
在企业最高决策层董事会设立“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及办公室(以下简称科技委及办公室)”,对企业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组织及活动实施科技决策、顶层设计、战略牵引。董事会科技委及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企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决定企业科技政策及重大科技发展方案;提出企业自
主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组织实施企业自主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企业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和奖励,制定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建立企业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考核、奖励制度;制定企业科技人才整体发展规划;就科技
工作负责与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企业各部门及企业工程研究院的协调,组织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各项任务;检查董事会各项科技决策的落实。
同时设立由科技委主任担任主委的专家委员会,作为最高决策层科技决策、顶层设计的谘询机构。
通过组织创新,在法人治理结构中融入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元素,自上而下形成以决策机构、谘询机构、执行机构(工程研究院)为架构的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制,建立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的有机载体。为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4.2.2在经营层的科技创新机构建设
(1)发挥企业优势,以并行组织模式为基础建立军民
融合科技创新平台
军工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凝聚了强大的军工技术优势,但是在军民品科技分离的模式下,科技力量分散在企业科技创新体系的三个层次中,管理协调困难,科技资源难以共享,容易出现重複建设,影响了企业科技创新的效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企业科技创新对市场需求反应迅速,显然,原有的军民品科技分离的模式已不适应企业发展。
并行组织模式是集成的、并行的设计产品及其零部件和相关的各种过程(包括製造过程和支持过程)的系统方法。在研发过程中不是头连着尾循序渐进的进行,而是同时开展各个不同环节的研发活动,打破科技管理上的条块分割,同时融入设计、工艺、质量、成本、进度计画和用户的要求等,使开发过程的各阶段在时间上重叠,缩短开发周期,同时加强各个开发环节的互动。并行组织模式不仅缩短了开发时间,质量和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而且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和实用性。由于其组织特点,成为企业建立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和机制的首选模式,但并行组织模式强调团队工作和开发过程的系统性,对开发过程的管理和协调要求很高。
综上,军工企业要在充分发挥军工科技优势和军民品综合製造加工优势的思想指导下,以并行组织模式为基础,以建立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机制为核心,打破军工企业固有的三层次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模式,将母子公司服务于投资决策层的企业技术中心与服务于经营层的科研开发中心和服务于生产层的工艺技术中心、计量检测中心整合。重塑企业技术中心职能,建立企业工程研究院。
通过整合军民品科技资源,建立军民一体化科技发展平台,使军民品科技形成合力,产生聚集辅射效应。企业工程研究院组织机构,由集团研发机构和分院研发机构及院职能机构组成,院领导由企业领导担任。对外代表企业与国防科工局、行业科研院所等建立科研技术方面的业务联繫;在企业内部对军品科研、现行生产实行无偿服务;与民品子公司之间经济业务往来按市场化原则,採用契约制形式处理。
集团研发机构和分院研发机构按照专业技术成熟度要求,配置科技资源。工程研究院总部与分院在企业範围内可实现专利、科技成果、科技资源的共享,在科技研究、试验
中可以按照企业生产组织原则利用现行生产综合加工能力。
企业工程研究院将研究与开发及工艺技术融为一体,基础研究与产品开发并行,产品开发与工艺设计并行,製造技术研究与工艺设计并行。打破研究与开发的组织界面,基础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工艺设计紧密结合,统筹安排,由于消除了研究与开发及工艺技术之间的隔离,提高了科技工作效率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同时使基础技术研究有的放矢,避免了研究成果被搁置、外流的弊端,形成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平台。
(2)打造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平台的五项功能
一是研发功能,不仅从事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开发,同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与之相关的中间试验,以及围绕产品进行相关技术、工艺、装备和材料的研究开发;而且重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具有自主智慧财产权的主导产品和专有技术。成为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平台。
二是决策谘询功能,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平台对本行业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和市场信息有较强的获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参与企业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规划的制定,组织企业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的评估和论证,提出建议供企业
参考。成为企业产品和技术的决策谘询平台。
三是产学研官结合功能,担负企业对外科技合作和交流,与有关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及国外同行建立长期、稳定的技术交流和合作关係,从各级政府科技管理部门争取项目及经费支持,充分利用企业外部的研究开发力量和成熟的技术成果,使企业以最少的投入和最短的周期,获取新产品和新技术,形成企业在产品和技术上的优势。成为企业产学研官联合和对外合作交流平台。
四是人才培养功能,以较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吸引国内外科技人才以各种形式为企业工作,为企业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科技人才,使企业科技人员素质获得提高。成为企业人才吸收、凝聚和培养平台。
五是技术服务功能,对企业相关机构的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进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引入成熟的共性技术,组织在企业内部推广套用,组织企业内部可扩散技术和成果进行转移。成为企业产品和技术的服务和辅射平台。
4.3建立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机制
4.3.1建立适应军民融合型科研并行组织模式的组织与管理机制
(1)建立适应军民融合多项目管理的矩阵式管理机制
多项目矩阵式管理体系,将实体组织与虚拟组织相结合,将军民品技术相融合,建立有机的协同机制,强化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体制。可充分发挥并行研发组织模式在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的组织效果。
在複杂项目研究开发中军工企业集团应採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以总设计师为核心的“三师一长”负责制矩阵式管理,(见图3)。
项目负责人由企业领导担任,下设项目办公室负责对“三师一长”系统和项目日常工作的管理、协调;专业总师系统按照专业体系架构
设定岗位,包容了企业内外参与项目研製的人员,组成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团队。分别制定“三师一长”工作条例,总师体系制定各自的工作计画和技术攻关计画,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检查、协调项目研发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使军民技术实现全方位融合。
矩阵式总师体系,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专业,综合了设计、工艺、质量、成本、进度计画等科研并行组织模式的要素,职能人员直接参与项目,在重要决策问题上有发言权,保证了军民融合项目研製中总师体系间的协调、同步,满足了科研并行组织模式在项目研製过程对协调方面的高水平要求。
在矩阵式总师体系基础上可实现多项目矩阵式管理。企业领导中一人可负责多个科研项目,根据项目的特性,从企业工程研究院、
企业职能部门、相关单位等机构选择若干人员组成项目办公室和“三师一长”系统。在企业工程研究院本部研发机构和分院研发机构内,可同时策划启动若干个项目开展研发工作。实现了“一岗多能”、“一专多用”,一个人可同时参加几个项目,大大提高了人员的利用率和工作效率。
(2)实行对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策划的管理
为适应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制下科研并行组织模式在管理上
的高水平要求,保证科研并行组织模式在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制下优质高效运行。制定军民品“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策划管理办法”,
以及与之配套的多个档案,如“试製产品管理办法”、“产品研製计画管理”、“风险管理技术套用”、“可靠性技术套用”等。明确“三师一长”及其业务系统的职责,在产品研发中引入先进的开发技术,并
纳入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策划中予以管理,规避产品开发中军民品技术融合可能带来的风险,提高军民品技术融合产品的可靠性,为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制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将科研并行组织模式中所蕴含的设计、工艺、质量、生产、试验等内容,结合国家相关标準要求,通过对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策划的管理使纷繁複杂的科研流程及产品实现过程“模式化”、“线性化”,每一项关键技术或产品都形成独立的策划书。以克服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中,由于军民技术工作标準、管理程式等方面不统一而产生的“水土不服”现象,避免军民技术融合中的管理冲突。使各研究环节以逻辑关係形成衔接,按策划要求形成见证性资料,科研项目在质量管理上具有“可追溯性”,产品研究开发、技术创新中在技术上具有“可继承性”。在军民品系列产品研究开发过程中各系统各项目实现高度协同。尤其是工艺技术系统,在军民品系列产品研究开发过程中与科研系统保持高度协同,在攻克关键零部件製造工艺技术难关及工艺技术难点中,从试製到批量生产,实现製造技术研究与产品科研并行,工艺设计与产品试製并行,最终达到批量生产技术準备先行。使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得到提高。
(3)建立企业科技系统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制定“科技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并纳入企业“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及考核规範”,系统科学地设计评价指标、程式、方法,使之更加符合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体制的建设要求,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工作的优劣与各级领导和职工经济收益挂鈎。通过考核评价推动企业科技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和企业科技系统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的目标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
4.3.2加强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保障,建立科技创新投入工作机制
(1)以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作为军民科技融合的基点,建立科技投入的长效机制。依据企业科技发展规划,企业每年按上一年度销售收入3%以上的比例提取科研经费,纳入企业年度预算管理。并利用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优势和条件,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政府主导的科技项目的研究,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企业科技经费的投入。为加强对企业科技投入的管理和子公司科技创新的引导,推动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与进步,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规範科技项目立项、研究、验收程式,以及科技费用的管理,提高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工作的成效。
(2)设立基础技术研究基金,基金有偿使用,确定使用期限,一次性归还。制定“基础技术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企业和各子公司按比例筹集一定额度的研发经费,由企业统一管理,发挥资金集中使用的作用,企业工程研究院负责项目审查,支持子公司基础技术、军民两用技术、前瞻性技术研究。以此明确科技创新的主体,充分调动子公司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子公司与企业总部的技术交流,形成内部开放的军民品融合的研发环境。
4.3.3在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工作中,建立健全军民技术转移工作机制
为规範企业军民两用技术的发展和转移,制定军民技术转移工作条例,採用具有法律效率的契约文本,军民技术转移打破企业、行业界限,鼓励将用于军品的科技成果,成熟技术按国家保密要求传递给民品,将民品先进的产品技术转移到军品套用中来。在军民技术转移工作中产生的费用和收益本着谁主导谁受益,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由企业按比例统一划拨。
通过军民技术转移工作条例的制定与实施可有效调动有关方的积
极性,提高军民科技创新工作成效,降低科技成本,加快并深化军民技术的融合。
4.3.4建立自主智慧财产权管理与保护机制
自主智慧财产权是企业军民融合技术创新的基础,在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中应作为企业的战略资源进行管理。制定“智慧财产权管理办法”、“专利工作管理办法”、“专利评审管理办法”、“科技成果评审管理办
法”、“商业秘密管理办法”等法规,军民品专利和科技成果由企业统一管理,企业设立专利基金,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基金,对获得专利和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给以奖励,将专利发明收益的10%返给发明人,在保护企业自主智慧财产权的同时,有效调动科技人员军民融合技术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3.5加强高科技人才团队建设和科技创新引导激励
军工企业在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制建设中,要制定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实施“科技领先人才先行”战略。
(1)贯彻落实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人才战略
一是围绕企业战略发展要求,加强科技人员的分类研究,最佳化人员配比结构。二是进一步推进市场化选人用人新机制。三是强化学习机制,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科技人员终身教育和知识更新工作,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上的合作,形成科研、教育相结合的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体系。
(2)加强高科技人才团队建设,以人为本实施人才价值实现设计
落实“长家分离,长师分设”制度,对各类科技人才实行差别化、个性化管理,对各级各类专业技术骨干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设计,畅通骨干科技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企业科技带头人评定聘任机制,构建“企业各单位级科技带头人—企业级科技带头人—军工行业级科技带头人—军工行业首席专家—工程院院士”的职业发展阶梯。
(3)建立“多位一体”的约束激励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动力
一是建立企业分类、分层、分级动态考评机制,以及体现能力、业绩为主的全员量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科技人员实行日常任务考核、年度考核、晋级考核、任职期满考核。二是建立“多位一体”的激励机制。实行“一岗多级”的岗位能级绩效薪酬制,在公司平均水平的基础上将科技岗位薪酬、绩效薪酬分别提高50%和20%。
实行工程项目责任制,按照市场运作模式,公开招聘项目组成员,签定项目承包书,项目通过验收后兑现奖励。实行新产品研发项目技术提成奖励制,新产品研发项目投入生产3至5年内,每年按新产品带来的经济效益或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奖金,奖励有关技术人员。建立科技带头人管理体系,按期发放技术津贴。
实行特殊奖励,对于技术上取得突破,为企业带来显着经济效益的技术人员,给予特殊奖励。有条件的企业可实行股权激励。
4.4拓展军民融合创新方式
4.4.1开展以社会科技资源为补充的产学研官合作
制定企业“产学研管理办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在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建立以社会科技资源为补充的产学研工作体系,利用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平台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共建科技套用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等学术机构共建院士工作站。借脑引智不仅可缩短军民品技术开发和产品研製的周期,同时使军民品技术开发和产品研製产生质的飞跃,带动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制建设获得稳步提升。
4.4.2开展以社会化协作配套为依託的企业间合作
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企业军品零部件外购外协新机制,通过军品採购促进军民技术融合。
(1)在建立新的企业制度形成母子公司体制的过程中,企业总部与子公司在军品协作配套方面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契约制关係。依据国防科工委颁布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子公司整合内部科技、生产资源,首先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查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保密资格认证后,然后向国防科工局系统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三证俱全的子公司才能生产军品零部件,这一举措可有利促进企业内部军民技术融合,扩大并提高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及其成果的转化範围和效率。子公司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资格后,其产品不仅可以给所在企业军品提供配套,而且可以为其他军工集团军品提供配套。
(2)为採购更先进的军品部件和技术,军工企业要向国内先进企业延伸,将技术先进具备资质的民用产品生产企业纳入配套範围,为保证技术质量,以本企业军品总装总体为龙头,建立厂际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厂际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工作条例”,将给本企业军品配套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纳入体系,定期举行年会,总结厂际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研讨军民品技术质量问题,将军民科技融合推向更高更广层面,为企业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奠定深厚的社会基础。有力推进军民品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
(3)整合军民品协作配套资源,建立以总体和总装总成为龙头、以核心繫统和关键零部件专业化研製为支撑、以社会化协作配套为依託的军民融合科技创新运行机制。在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中,企业工程研究院重点围绕军民品总体和总装及关键系统部件推进科研工作,并通过战略合作形式统一组织协调企业内外协作配套单位同步研发,企业工程研究院与专业院所或企业签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突破关键技术,并依託联盟成员完成科技成果产业化,为企业产品配套,在盟员间实现军民技术融合,优势互补,互利双赢。不仅可保证整体研发进度,而且缩短了科研产品产业化进程。
4.4.3开展以建立企业完整的市场体系为导向的国际间合作
为适应平战转换带来的军品弹性订单需求,军工企业在几十年的发展中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均开拓了国际军贸市场和民品国际贸易。
为适应国内外两个市场的需求,在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尤其要融入国际合作科技创新机制。制定“外贸工作管理办法”,使军民品外贸科研、工程项目、生产、交付、售后服务工作及管理工作程式化、制度化,将国际市场竞争机制有机的融入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中,有效提升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在国内外两个市场中的竞争力和适应能力。
在国际合作科技创新中瞄準主导产品的世界先进水平和国际市
场需求,一是加快推进引进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这种形式不仅有利于建立企业完整的科研开发体系,而且可以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并形成自主智慧财产权。二是加快推进国际间合作研发,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科技创新,不仅可以开发出新技术、新产品,而且往往可以先期占领国际贸易市场。
4.5强化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基础条件
加强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承担国家重点型号产品研製中条件保障资金、技术改造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围绕提升军民品科研、总装总调、关重零部件检测等方面进行规模性的技术改造和建设,提高科研试验能力。建立科技档案中心、信息网路中心,形成军民科技融合,成果共享平台。
4.5.1建设先进高效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信息平台
军工企业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企业资源管理(ERP)、产品
数据管理(PDM)、办公自动化管理(OA)。大幅提升军民品科研信息化水平,普及CAD技术、CAPP技术、CAM技术、CAE技术等技术套用。在信息化建设中以科研生产的数位化技术为重点,建成若干个技术创新平台,建立产品数位化研发平台、产品数位化製造平台、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军工企业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运行筑就一条信息高速公路。
4.5.2建设先进高效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计量检测、试验技术平台
作为现代科技和现代工业基础技术的计量检测、试验技术是现代军工企业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和生产中生产成本控制、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的重要手段。多年来,计量检测、试验技术在企业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活动中发挥了重要基础保障作用。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军工企业对科技基础条件要不断强化和提升,形成覆盖军民融合型科技创新和生产的计量检测、试验平台,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5结论与启示
在贯彻实施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战略的进程中,国内一些大型骨干军工企业建立了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体制,确立了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的各项机制,形成了完整的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体系。突破了传统的停留在产品生产层面的军民结合体制和机制,开创了在科技的更高层面实现军民融合发展的先例。
一些大型骨干军工企业,通过科技层面的军民融合发展的创新与实践,取得了军民科技资源的聚集放大效应、互促转化作用,使军工企业的军民结合优势和自主创新优势得到了充分发挥,这一经验对国防军工企业全行业走军民融合发展之路积累了宝贵经验,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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