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贵州省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贵州省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现将我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共建成省级对外公众信息网站1个、6个市(州、地)级国土资源局独立公众信息网站,11个县建独立公众信息网站;84个县级国土资源局实行网上政务信息公开。
2008年,我厅依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入口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00余条,其中机构简介类信息1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18条,规划计画类信息210条,资源状况类信息15条,综合管理类信息810条,行政审批类信息330条(其中审批类结果信息260条、收费类信息7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厅办公室依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指南》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余件,已按规定办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贵州省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贵州省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现将我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共建成省级对外公众信息网站1个、6个市(州、地)级国土资源局独立公众信息网站,11个县建独立公众信息网站;84个县级国土资源局实行网上政务信息公开。
2008年,我厅依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入口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00余条,其中机构简介类信息17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18条,规划计画类信息210条,资源状况类信息15条,综合管理类信息810条,行政审批类信息330条(其中审批类结果信息260条、收费类信息7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厅办公室依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信息公开指南》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余件,已按规定办结。
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列入厅日常办公经费。2008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四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複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08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提出行政複议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该条例的实施工作,我厅于2008年召开厅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厅本级的实施方案,并认真抓落实。
一是制定信息公开目录。2008年,我厅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省厅网站进行了改版,网站信息涵盖了矿产、土地资源、法律法规、规划、行政审批结果、基础数据信息等多方面的内容。为便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对名称、目录分类、目录数据项、目录数据索引号、资料库结构等进行了调整完善,对照设定一系列网上信息栏目,制定了《贵州省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加规範和完善。
二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贵州省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我厅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範围、形式、时限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的提出、申请的处理等。
二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制和监督考评制度
为了保证我厅政府信息及时、规範地公开发布,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提高信息质量,规定对外公众信息网站一年进行一次改版,不断提高网站内容质量和表现形式的质量,结合行政管理工作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等其他专项工作的开展,及时设定和建立专项信息公开栏目发布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实效性。通过适时开展随机网上巡查及专项检查考核来评价网站建设成绩,按月在内部区域网路上对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一是按照“谁製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责任制。厅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承担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责任,负责本处室职责範围内应当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确保其準确性,并按照规定的程式及时提供发布政府信息。各处室明确人员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主要负责按照本处室职责和规定程式提供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及电子文档、协调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关事项等。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各处室起草档案时,正确选择厅办公自动化审批系统的“公开範围”,正式行文的规範性档案、面向系统的工作部署档案、法定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档案等,原则上都选择“内外网公开”。厅办公室在核稿时一併对公开範围进行审核,并报厅领导审定。
三是规範厅办公自动化发文审批系统以外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制度。对机构设定、规划设计、资源状况、执法监察、审批依据、收费标準、基準地价等厅办公自动化系统以外产生的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国家和部、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範性档案等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信息的要求规定了网上政务信息更新发布时限:新闻类、公告类内容确定3天内上网,其他内容更新确定后10天内上网发布。
四是规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办理制度。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厅办公自动化发文审批系统以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还不够及时、公开面还不够广泛;二是由于法规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範围和内容的界定较笼统,实际工作中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存在一定困惑,有待进一步明确。
2009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需要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等方面的关係,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认真贯彻全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会精神,整合行政审批流程,规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实时监督。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和全程监督,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国土资源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与指导督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推进依法行政计画,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的重要内容,促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採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