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侖兹规範(英文:Lorenz Gauge),或称作洛侖兹规範条件,是丹麦物理学家路德维希·洛侖兹(Ludvig Lorenz)提出的规範条件。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洛侖兹规範
- 外文名:Lorenz Gauge
- 别称:洛侖兹规範条件
- 提出者:路德维希·洛侖兹
概述
洛侖兹规範(英文:Lorenz Gauge),或称作洛侖兹规範条件,是丹麦物理学家路德维希·洛侖兹(Ludvig Lorenz)提出的规範条件。其名称常被误写做Lorentz Gauge,其中Lorentz中文也译作洛侖兹,是指荷兰物理学家亨德里克·洛侖兹(Hendrik Lorentz)。发生混淆的原因除了名字相近之外,还由于这种规範具有洛侖兹不变性。
定义
在电磁理论中,洛侖兹规範是处理含时的电磁场中推迟势的常用手段。
这里Aa是四维势,逗号表示对角标做偏导数并使用了爱因斯坦求和约定。这个规範的好处是具有洛侖兹不变性。

在一般的矢量写法并採用国际单位制下:
这里A是磁矢势,φ是电标势。

在高斯单位制下:

参考
Gauge Field The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