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水务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係,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陈伟建任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副调研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科技与信息科分工负责,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加快推进水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範化,依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档案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印发《梅州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範运行和持久开展。
(三)丰富信息内容。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设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布组织机构、部门档案、行政执法、办事指南、政务动态、人事信息、联繫电话等应当公开的内容;二是加强入口网站建设。局入口网站是我局公众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也是政务公开、服务于民的主要视窗。我局入口网站设立有机构职能、水务动态、政务公开、政策法规、专题报导、行政审批等6个栏目。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誌等媒介,通过访谈、专题、公告和署名文章等形式,权威性发布重大事项。四是编好各类公报简报。我局编印了《梅州水务》、《水资源公报》、《梅州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简报》、《三防要情》等一系列公报简报,及时反映我市水务动态。五是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在入口网站上建立有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向公众公开我市水利建设项目的审批、建设管理、招投标和水利行业信用信息,建立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使项目工程建设更加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