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最新破坏生产经营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2021-11-01 23:04:02) 其他罪名 - 在生活中有很多的违法行为,其中一种就是破坏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不要小看该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有可能会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严重的影响,关于2021年最新破坏生产经营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的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破坏生产经营的法律规定和知识。
2021年最新破坏生产经营罪司法解释及刑法条文
【破坏生产经营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字[2008]36号)
第三十四条 [破坏生产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baisebaisebais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