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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 七类在沈人员可落户
(2020-04-03 09:50:18) 知识精选 - 4月2日,《关于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的补充意见》发布,七类在沈人员可以落户沈阳:
1、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毕业生(含往届);
2、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
3、在沈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
4、在沈阳市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5、在沈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
6、在沈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含普通住宅、商业网点、公寓、写字间等);
7、凡具有沈阳市户籍的居民,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沈阳市投靠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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