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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
(2021-10-21 23:55:37) 刑事案件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般是发生在大的企业里面的,有的公司财产来源和一些犯罪团伙有关,那么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话会怎么处理呢,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法律概念是怎么样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就问法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司法解释最新
[刑法条文]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 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节选】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第395条第1款)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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