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容器橡胶垫片》(HG/T 2944-2011)代替《食品容器橡胶垫片》[HG/T 2944-1984(1997)],规定了食品容器橡胶垫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誌、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以橡胶为主要原料製成的各种食品容器用的橡胶垫片。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食品容器橡胶垫片
- 外文名:Rubber packing sheet for food containers
- 标準号:HG/T 2944-2011
- 实施日期:2012-07-01
- 发布日期:2011-12-20
- 发布部门:工信部
前言
本标準按照GB/T 1. 1-2009《标準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準的结构和编写》修订。
本标準代替HG/T 2944-1984(1997)《食品容器橡胶垫片》,与HG 2944-1984 (1997 )相比,主要技
术变化如下:
—将标準的範围进行了修改(见本版的1,1997年版的第1自然段);
—增加了规範性引用档案及相关标準(见本版的2);
—删除了“结构”(见1997年版的1.1);
—增加了製造垫片用硅橡胶、丁基橡胶胶料的物理性能要求与指标(见本版的表2,1997年版的表2);
—将表3中“不允许”修改为“不应”,“10mm”修改为“2mm”;
—增加了N一亚硝基胺的含量和试验方法(见本版的3.5,4.5);
—将“检验规则”进行了修改(见本版的5,1997年版的4);
—修改了“标誌”的内容(见本版的6.3,1997年版的5. 1)
—删除了“装卸时禁止使用铁钩”(见本版的6.3,1997年版的5.3);
—删除了条款5.5(见1997年版的5.5)。
请注意本档案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档案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準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準由全国橡胶与橡胶製品标準化技术委员会胶乳製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35/SC 4 )归口。
本标準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肇庆皓明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厦门麦丰密封件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株洲研究设计院。
本标準主要起草入:王晓炜、刘洪伟、章若红、徐德佳、江艳、罗斌、武可迁、邓一志、王金英。
本标準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HG/T 2944-1984;
—HG/T 2944-1984(1997)。
範围
本标準规定了食品容器橡胶垫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誌、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準适用于以橡胶为主要原料製成的各种食品容器用的橡胶垫片(以下简称垫片)。
规範性引用档案
下列档案对于本档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档案,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档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档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档案。
GB/T 528-2009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idt ISO 37:2005)
GB/T 531.1-2008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压入硬度试验方法 第1部分:邵氏硬度计法(邵氏硬度)(idt ISO 7619-1:2004)
GB/T 2828.1一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逐批检验抽样计画(idt ISO 28591:1999)
GB/T 2941橡胶物理试验方法试样製备和调节通用程式(idt ISO,23529:2005)
GB/T 3512一2001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热空气加速老化和耐热试验
GB 4806.1 食品用橡胶製品卫生标準
GB/T 24153 -2009橡胶及弹性体材料 N-亚硝基胺的测定
HG/T 2198硫化橡胶物理试验方法的一般要求
技术要求
规格及尺寸
垫片的规格及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物理性能
垫片用硫化胶料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外观
垫片的外观应符合表3的规定。

卫生性能
垫片的卫生性能应符合GB}}}}.的规定。
N-亚硝基胺含量
垫片中N一亚硝基胺不应检出。
试验方法
规格及尺寸的测量
垫片的规格及尺寸的测量用百分厚度计测量。
物理性能的测定
试样的製备
每批垫片用硫化胶料物理性能试验的试样製备按GB/T 2941和HG/T 2198的规定进行。
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扯断永久变形的测定
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扯断永久变形的测定按GB/T 528-2009进行,採用1型裁刀裁取试样。当试样厚度未达到测试方法标準时,按试样实际厚度试验。
硬度的测定
硬度的测定按GB/T 531.1-2008进行。
热空气老化试验
热空气老化试验按GB/T 3512-2001进行。按式(1)计算老化係数Kj。

式中:




外观检查
外观检查採用目视法,藉助于精度为0.2mm的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卫生性能的测定
垫片卫生性能的测定按GB 4806.1进行。
N-亚硝基胺含量的测定
垫片中N-亚硝基胺含量的测定按GB/T 24153一2009进行,检出限为0.5mg/Kg,N-亚硝基胺的检验清单见GB/T 24153-2009的附录A。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按照表2、表4中全部项目要求进行。
有下列条件之一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原材料、配方或生产工艺有重大变化时;
b)新办工厂首批生产或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正常生产时,每六个月不得少于一次型式检验;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出厂检验
除卫生性能、N一亚硝基胺含量外,出厂检验按表2、表4中规定的项目要求进行。
抽样与组批
抽样
按GB/T 2828.1-2003中规定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和表4中规定的检验水平进行抽样。
组批
胶料以同班同种胶料为一批,垫圈用胶料的物理性能试验,每批按本标準3.2条表2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产品检验除另有规定外,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提交的检验批应为同一配方,採用相同工艺连续生产的产品。
合格判定
胶料的物理性能检验结果符合表2的要求时,则该批胶料为合格。物理性能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应双倍抽取试样对该项进行複试,複试结果如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胶料为不合格。产品检验结果符合第3章的要求和表4中规定的接收质量限(AQL)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检查结果若有一项超过表4规定的AQL值时,对不合格项目按加严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再次抽样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或该时期产品为不合格。卫生性能、N-亚硝基胺的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标誌、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誌
单个包装
包装上的标誌除另有规定外,应包括下列内容:
a)製造商、供应商的名称和商标;
b)产品名称、规格及标準号;
c)使用的橡胶材料;
d)数量;
e)生产日期和/或批号;
f)"食品用橡胶製品,保持清洁”字样;
d)有效期。
多单位包装
多单位包装即是预先确定数量的同一规格的垫片的单位包装的一箱产品,目的是便于安全运输和贮存。多单位包装按单个包装加以标注,并标明数量。
包装
包装材料和数量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卫生包装材料要求。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应避免雨淋、日晒,保持产品清洁。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的仓库内,仓库温度保持在(0~37)℃、相对湿度不大于85%。
不得与酸、硷、油类及其他有害于橡胶或人体的物质接触,避免产品受污染。
垫片不能重压,置放离地面10cm以上,距离热源1.5m以外,并避免阳光直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