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伟江,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智慧财产权律师。华政毕业,曾游学美国,思想囿于旧儒家和自由主义之中,律师执业位于商业和法律援助之间。
2015年6月,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代理律师斯伟江解除契约。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斯伟江
- 国籍:中国
- 民族:汉
- 出生地:浙江诸暨人
- 出生日期:1970年
- 职业: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毕业院校:华政
- 主要成就:智慧财产权律师
人物经历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任浙江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矛盾律师事务所创设合伙人、星韵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执行主任、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同济大学兼职讲习(案例教学)。
1992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学士学位。
1992年起执业,高级律师。
全国律师协会智慧财产权委员会副秘书长、执行委员。
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和职业培训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市律师协会智慧财产权委员会副主任。
《上海律师》杂誌编委。
上海投资谘询公司特聘智慧财产权专家。
中央电视台《为您服务》法律版块嘉宾、上海电视台《撞击》嘉宾、《夜线约见》嘉宾。
2011年4月19日斯伟江接受李庄家属的委託将出庭为李庄辩护。
2013年3月21日斯伟江的新浪微博被注销。
2013年3月21日斯伟江新浪部落格、财新网部落格、凤凰网部落格、天涯部落格全遭关闭。
人物评价
斯伟江律师“心思缜密,旧学深沉”,他博览群书,目光高远,对中国律师及律师业所处的环境有着独到的见解和清醒的认识,是中国律师观察中心的积极推动者和支持者。曾游学美国,思想囿于旧儒家和自由主义之中,律师执业位于商业和法律援助之间。爱读书,爱运动,爱小孩。
七律—斯人伟江 文/老街味道
闻道儒冠多误身,而今点检信斯人。穷途正义非当下,击鼓悲情缘太真。
伟业千秋槐国梦,江流万载太宗臣。广陵散绝无寻处,孟母何方择比邻。
人物事件
2015年6月6日,应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父亲林尊耀的要求,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与林尊耀先生解除了《委託协定》,至此,斯伟江律师不再担任林森浩案件死刑覆核阶段的辩护人。在此之前的覆核阶段,辩护人已经前后向最高法院提交了5万字的法律意见,及若干新证据、医学专家会诊意见、申请等,也到北京当面向覆核的合议庭法官陈述了辩护意见,会见了林森浩,已经基本完成了该阶段的工作。虽然得知,林森浩本人不同意解除对斯伟江律师的委託,但鑒于委託协定系林尊耀先生与本所签署,委託契约基于信任,专业人士需知进退,不给委託人留遗憾,也考虑到辩护人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退出不至于对林森浩产生不利后果,故同意解除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