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死请求信,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后,复旦177名学生签署“免死”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院,建议给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免死请求信
- 类别:事件
- 社会事件:复旦投毒案
- 具体内容:复旦177名学生签署免死请求信
简介
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后,复旦177名学生签署“免死”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院,建议给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
观点
京华时报发錶王刚桥的观点
这177名旁观者的“宽容”仅对自己有意义,却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受害人家属的感受。黄洋的父亲黄国强就公开表示不接受请求信的内容,也不认同“林森浩不是一个极为兇残的人”的说法。在受害人家属开启宽容之门以前,其他人要论理说法,只要不妨碍司法裁判,自可行使其言论自由。若公开的言论涉及到已经逝去的受害人及其在世的亲人,请给予起码的尊重。须知,言论自由也有边界,法律之外还有道德法则。
新京报发表张贵峰的观点
林森浩故意投毒杀人,悖逆人情,不容姑息,当依法追责。但复旦学子对林森浩可能面临的死亡,报以“恻隐之心”,本也合乎人情考量。如果挟恨要求“杀人偿命”是人情,那“物伤其类”的恻隐同样也是人情。司法机关审理案件,不应偏听一方诉求,而应努力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做出契合司法公正的判决。法院该做的,是终审时本着少杀慎杀的宽严相济精神,坚持依法审决。
小蒋随想
记得美国一起校园枪击案过后,学生们为遇难的同学以及自杀的杀手每人点燃一支蜡烛。将兇手与受害人放在一起祭奠,有人说是单纯出于对生命本身的尊重,是兇手没人性、学生们讲人性的体现。也有旁观者觉得不妥,认为这种祭奠未必尊重受害人,看似博爱却也荒诞。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看法可能大不相同。复旦177名学生签“免死请求信”,有他们自己的想法。同样,一些网民以及复旦的未签名学生也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多元化的世界,有多种观点,这不反常。而对司法机关来说,必须恪守法律底线,坚持司法应有的独立性,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