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健康舒适度是通过生理指标,客观评价光和光介质对于人体视觉系统影响的评价体系。其目标是使人体视觉系统能够维持预定的工作状态,保持生理机能正常,使光设计和光套用满足人体在生理与心理方面的健康安全需求。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视觉健康舒适度
- 外文名:visual health and comfort
- 简称:VICO
分类
视觉健康舒适度评价体系由测试方法和套用要求两部分组成。
测试方法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以评价人眼视觉生理功能变化及视疲劳为重点的视觉舒适度(VICO)评价指标;以评价眼底影响为重点的视网膜细胞活力评价指标;以评价人的应激反应、认知负荷、工作效率为重点的脑力负荷评价指标。
套用要求分为室内套用要求和户外套用要求两方面。
视觉舒适度VICO评价指标
视觉舒适度(VICO)是基于複合生理指标所形成的评价光照及光介质对于人眼视觉生理功能变化及视疲劳影响的指标——视觉舒适度指标,该指标独立于物理指标(光谱能量分布、色温、显色指数、照度、亮度、频闪、色域等),是完全从人眼视功能角度客观量化评价光照及光介质对于人眼视觉生理功能影响的指标,主要用于评价照明、显示及眼镜产品对于人眼在视光学角度下的视疲劳影响。
视觉舒适度(VICO指数)共分为五级,级数越高说明人眼的视疲劳程度越高,即所测试的产品或光环境对人眼的视觉舒适度的影响越大,具体量化分级如表1所示,基于VICO指数的产品视觉健康舒适度分级如表2所示:
表 1 视觉舒适度(VICO指数)量化分级
等级 | 1级 | 2级 | 3级 | 4级 | 5级 |
测试值 | 0≤VICO<1 | 1≤VICO<2 | 2≤VICO<3 | 3≤VICO<4 | 4≤VICO≤5 |
视觉状态 | 基本无疲劳感 | 有轻微疲劳感 | 有明显疲劳, 感但在可耐受 範围内 | 疲劳感加剧 出现多种眼部 不适症候 | 严重疲劳感, 不适症候明显,难以忍受 |
产品合格评判 | 合格 | 不合格 |
注:眼部不适症候包括流眼泪、视力模糊、眼痒、畏光、眼胀、异物感、眼花、眼乾、头疼、头晕、噁心、呕吐等各类综合症状。
表 2 产品视觉健康舒适度分级表
VICO | <1.5 | 1.5 - 1.75 | 1.75 - 2 | 2 - 2.25 | 2.25 - 2.5 | 2.5 - 2.75 | 2.75 - 3 | >3 |
分级 | S | A+ | A | B+ | B | C+ | C | 不合格 |
视网膜细胞活力评价指标
光和光介质对于人眼眼底会产生各类影响,并影响眼球的生长发育——短波长蓝光会提升视网膜黄斑变性的诱发几率,过强的近红外光会导致视网膜热损伤等。
视网膜细胞活力评价指标是通过细胞分子学的方法,将离体培植的人眼视网膜细胞(例如感光细胞、色素上皮细胞等)置入定製光源箱,以视网膜细胞的细胞活力为量值,客观、準确、稳定的评价光致视网膜的短、中、长期影响。
脑力负荷评价指标
从光和光介质对人脑应激反应、认知负荷、工作效率等行为的影响出发,形成的集合了脑波、血氧、反应时等多参量的评价指标。
简史
1980年,Grandjean在其着作中提出关于显示屏功效学的“comfortable screen”的研究。1993年,Saito等人通过测量人眼的一些生理指标,如晶状体调节、瞳孔尺寸以及眼动情况,客观而定量地评价人眼视觉舒适情况,以此评价VDT产品。1995年,Veitch等人研究了不同频闪的萤光灯对于人眼舒适情况的影响,通过主观量化打分评价人眼的视觉舒适情况。2002年,Yano等人通过对眼动和调节能力的测试,评价了人眼在HDTV下观看时的视觉疲劳以及视觉舒适情况。2004年,Kooi等人研究了偏移、放大、旋转、拱形等空间畸变,以及亮度、颜色、对比度、干扰等不一致性所引起的视觉舒适程度下降。2011年,中国标準化研究院视觉健康与安全防护实验室与国内眼科医院、中科院多家院所合作开始照明、显示及眼镜产品视觉健康舒适度的研究,提出了通过人眼视功能指标量化评价光对人眼视觉系统影响的方法。2016年,国际半导体照明联盟(ISA)发布ISA 7001-2016 Visual Comfort Test for LED Lighting Products - Part 1:Overview标準。同年,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CSA)发布CSA 035.1-2016“LED照明产品视觉健康舒适度测试 第1部分:概述”标準。2017年,CSA发布CSA 035.2-2017“LED照明产品视觉健康舒适度测试 第2部分:测试方法-基于人眼生理功能的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和CSA 035.3-2017“LED照明产品视觉健康舒适度测试 第3部分:测试方法-基于眼底功能的测试方法及技术要求”两项标準,同年视觉健康舒适度系列标準在ISO启动国际标準立项,2018年CIE成立了由中国标準化研究院视觉健康与安全防护实验室主导的“光与近视”工作组,主持该领域相关国际标準的研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