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舒适度评价指数(VICO)是基于複合生理指标所形成的评价光照及光介质(照明、显示、眼镜等)对于人眼视觉生理功能变化及视疲劳影响的指标——视觉舒适度指标,该指标独立于物理指标(光谱能量分布、色温、显色指数、照度、亮度、频闪、色域等),是完全从人眼视功能角度客观量化评价光照及光介质对于人眼视觉生理功能影响的指标,主要用于评价照明、显示及眼镜产品对于人眼在视光学角度下的视疲劳影响。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视觉舒适度评价指数
- 外文名:vico
- 来源:视觉健康舒适度
视觉舒适度分级準则
视觉舒适度(VICO指数)共分为五级,级数越高说明人眼的视疲劳程度越高,即所测试的产品或光环境对人眼的视觉舒适度的影响越大,具体产品合格性评判表如表1所示,基于VICO指数的产品视觉健康舒适度分级如表2所示:
表 1 产品合格性评判表
等级 | 1级 | 2级 | 3级 | 4级 | 5级 |
测试值 | 0≤VICO<1 | 1≤VICO<2 | 2≤VICO<3 | 3≤VICO<4 | 4≤VICO≤5 |
对应视疲劳表征 | 基本无疲劳感 | 有轻微疲劳感 | 有明显疲劳感, 但在可耐受 範围内 | 疲劳感加剧, 出现多种眼部 不适症候 | 严重疲劳感, 不适症候明显, 难以忍受 |
产品合格评判 | 合格 | 不合格 |
注:眼部不适症候包括流眼泪、视力模糊、眼痒、畏光、眼胀、异物感、眼花、眼乾、头疼、头晕、噁心、呕吐等各类综合症状。
表 2 产品视觉健康舒适度分级表
VICO | <1.5 | 1.5 - 1.75 | 1.75 - 2 | 2 - 2.25 | 2.25 - 2.5 | 2.5 - 2.75 | 2.75 - 3 | >3 |
分级 | S | A+ | A | B+ | B | C+ | C | 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