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4日,湖北阳新16岁少女邱阿红在湖南凤凰受辱含恨跳楼身亡,楚天都市报9月23日率先报导此事,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凤凰少女跳楼案
- 事件发生时间:2010年9月4日
- 死亡人:邱阿红
- 案件审理时间:2010年9月3日
案件简介
2010年9月3日上午,湖南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认定:五被告共犯强姦罪
湘西州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9月4日,被告人林义、龚丞、韩晓东、徐磊和王凯採取暴力、胁迫及投放“K粉”等手段,欲与被害人邱阿红(化名)、丽丽(化名)发生性关係,虽因被害人强烈反抗等原因未得逞,但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姦罪。5人的犯罪行为导致了邱阿红坠楼身亡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法院认定5名被告均为主犯。
据此,湘西州中级法院以强姦罪分别判处林义、龚丞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韩晓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徐磊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王凯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5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350044元。
调查显示:一被告目睹跳楼全过程
法院调查基本还原了跳楼案的经过:9月3日晚,邱阿红和丽丽通过一同打工好友杨某的一位朋友介绍,见到了被告人林义,林义邀约她们去凤凰游玩。
9月4日,林义通过中间人联繫到韩晓东、王凯。4日中午,一同吃饭后,林等人又带两少女一同到凤凰县一家KTV唱歌。期间,林义对韩晓东说,阿红和丽丽还是处女,弄点“K粉”来。韩晓东遂给龚丞打电话,龚丞又给徐磊打电话。徐磊弄来“K粉”,由韩晓东放到啤酒中,丽丽和阿红喝下后神志不清,并出现呕吐症状。
2受害少女被带至酒店后,被告人先是搂着阿红跳舞,然后做出猥亵动作。在此过程中,阿红意识清醒了一些,準备跑出房间,后被林打了一耳光,踢了一脚。此外,阿红在受辱后逃出房间,从过道翻窗跳楼时,林义还目睹了跳楼的全过程。
死者父母亲:终于为阿红讨回了公道
记者再次赶到阿红的家中,她的母亲曹庭英见到记者,一个劲地表示感谢:“在我们全家最无助的时候,《楚天都市报》正义的声音,引起了阳新县、浮屠镇领导等社会各界的关注、关心,今天终于为我家阿红讨回了一个公道。”
曹庭英说,对于判决结果,全家都表示满意,暂时还没有抗诉的打算。“我看了中央台播放事发时的监控录像,那个林义最该死,我女儿又不是一下子跳下去的,跑了一段,再抬起腿翻上窗向下跳的,足够被人阻拦好几回。而林义只是站在旁边看,如果有可能,我想问问他,为什幺这幺冷血。”
曹庭英说,“女儿死得太惨,按道理是要有人偿命的,可女儿不能死而复生。希望这些罪犯能珍惜这个改过的机会。”
阿红的父亲邱永贵说,“全家都知道了判决结果,就是阿红还不知道。等大闺女回娘家,让她去妹妹的坟头烧一捧纸,告诉她公道讨回来了。”
邱永贵对判决神速感到惊讶,但他认为这样还不够。他打算,下一步将追究“万紫千红”KTV、天下凤凰大酒店的相关责任。另外,邱阿红家人特地委託本报,向阳新县、浮屠镇两级党委政府、全国各大媒体及关心此案的读者表示由衷感谢。
法院认定:五被告共犯强姦罪
湘西州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9月4日,被告人林义、龚丞、韩晓东、徐磊和王凯採取暴力、胁迫及投放“K粉”等手段,欲与被害人邱阿红(化名)、丽丽(化名)发生性关係,虽因被害人强烈反抗等原因未得逞,但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姦罪。5人的犯罪行为导致了邱阿红坠楼身亡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极坏。法院认定5名被告均为主犯。
据此,湘西州中级法院以强姦罪分别判处林义、龚丞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韩晓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徐磊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王凯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5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350044元。
调查显示:一被告目睹跳楼全过程
法院调查基本还原了跳楼案的经过:9月3日晚,邱阿红和丽丽通过一同打工好友杨某的一位朋友介绍,见到了被告人林义,林义邀约她们去凤凰游玩。
9月4日,林义通过中间人联繫到韩晓东、王凯。4日中午,一同吃饭后,林等人又带两少女一同到凤凰县一家KTV唱歌。期间,林义对韩晓东说,阿红和丽丽还是处女,弄点“K粉”来。韩晓东遂给龚丞打电话,龚丞又给徐磊打电话。徐磊弄来“K粉”,由韩晓东放到啤酒中,丽丽和阿红喝下后神志不清,并出现呕吐症状。
2受害少女被带至酒店后,被告人先是搂着阿红跳舞,然后做出猥亵动作。在此过程中,阿红意识清醒了一些,準备跑出房间,后被林打了一耳光,踢了一脚。此外,阿红在受辱后逃出房间,从过道翻窗跳楼时,林义还目睹了跳楼的全过程。
死者父母亲:终于为阿红讨回了公道
记者再次赶到阿红的家中,她的母亲曹庭英见到记者,一个劲地表示感谢:“在我们全家最无助的时候,《楚天都市报》正义的声音,引起了阳新县、浮屠镇领导等社会各界的关注、关心,今天终于为我家阿红讨回了一个公道。”
曹庭英说,对于判决结果,全家都表示满意,暂时还没有抗诉的打算。“我看了中央台播放事发时的监控录像,那个林义最该死,我女儿又不是一下子跳下去的,跑了一段,再抬起腿翻上窗向下跳的,足够被人阻拦好几回。而林义只是站在旁边看,如果有可能,我想问问他,为什幺这幺冷血。”
曹庭英说,“女儿死得太惨,按道理是要有人偿命的,可女儿不能死而复生。希望这些罪犯能珍惜这个改过的机会。”
阿红的父亲邱永贵说,“全家都知道了判决结果,就是阿红还不知道。等大闺女回娘家,让她去妹妹的坟头烧一捧纸,告诉她公道讨回来了。”
邱永贵对判决神速感到惊讶,但他认为这样还不够。他打算,下一步将追究“万紫千红”KTV、天下凤凰大酒店的相关责任。另外,邱阿红家人特地委託本报,向阳新县、浮屠镇两级党委政府、全国各大媒体及关心此案的读者表示由衷感谢。
缘由经过
“凤凰少女跳楼案”再曝惊天内幕
2010年10月10日和12日,阿红的朋友、另一受害少女阿琳先后两次向记者艰难地讲述了她亲历的“9·4”事件。对于一个多月前发生的事,阿琳依然带着惊恐说:“那是一段噩梦般的回忆。”
10月13日,中国妇女报记者邓小波在各大媒体发表了《凤凰少女跳楼案另一受害少女:来例假仍被蹂躏》一文,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我几乎是含着眼泪看完的,因为此文再次为世人曝光和揭露了“凤凰烈女案”中不为人知的惊天内幕!下面,草民对此文进行通篇解读:
(一)
15岁的阿琳说,9月4日中午,在熟人杨某以及杨某的朋友林某的带领下,她和阿红从湘西吉首到达凤凰。下车后,林某的朋友隆某请他们吃饭,还来了好几个陌生人。
【画外音】杨某和林某把阿琳和阿红从从湘西吉首带到凤凰乾什幺?难道仅仅为了喝酒?完全可以这样说,“凤凰烈女案”一开始就是一个阴谋。
(二)
因为在吃饭后他们又到歌厅唱歌,唱歌的时候又来了三个人。中途杨某和另一个人提前走了。
【画外音】杨某和另一个人提前走了,这里面难道没有交易?因此,阿琳和阿红一开始就被杨某出卖了。
(三)
在歌厅,那些人要了很多啤酒,并不停地劝她和阿红喝酒,她俩不喝,可是那一群人个个端着杯子逼她们:“我们全都喝了,就你们俩不喝,那不行!”“快喝呀,快喝!”……
【画外音】那群人逼迫阿琳和阿红喝酒,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灌醉后,强姦!
(四)
她们只好端起酒杯。期间,那些人不停地出出进进,并在一起交头接耳商量着什幺,但酒是他们倒的,服务员只是在要酒的时候才送进来。
【画外音】那群人交头接耳说了些什幺?那群人交头接耳无非是说,这两个妞挺能喝酒的,为了达到效果,何不投放“迷奸粉”——强姦二人!
(五)
很快,阿红和阿琳就昏昏沉沉地趴在了沙发上。
不知过了多久,阿琳被林某扶着去了酒店,上计程车之前,她吐了一地,下车之后,她又吐了,这使她清醒了一些。而阿红则始终昏睡不醒,从歌厅包厢到酒店,一直是被人背着。
【画外音】阿红始终昏睡不醒,从歌厅包厢到酒店,一直是被人背着。这说明,醉烂如泥的阿红到酒店房间后始终昏睡不醒的,包括被轮姦;“醉酒”加上“迷奸粉”的兴奋加上几个人的轮姦,完全可以断定,阿红是被轮姦昏迷死,那几个罪犯见不好收场,为了达到毁灭证据,于是一不做、二不休,乾脆把阿红从楼上扔下去——造成跳楼死的假现场的!
此前媒体报导说,天下凤凰大酒店楼层的玻璃窗被非常厚的坚硬玻璃封闭,仅在每块玻璃之间开出一个大约33厘米的“口子”。“口子”中间又被转轴玻璃一分为二。试问:一个醉烂如泥并丢魂落魄的小女孩阿红如何从这幺小的地方跳楼?难道她真的有缩骨术?
(六)
林某将阿琳扶进912房间后随即离开,犯罪嫌疑人韩某则进入房间。
【画外音】林某是託儿,韩某是强姦犯!
(七)
来例假也没能逃脱蹂躏(内容略)
(八)
阿琳胆战心惊地回忆,她在公安局值班室关了5天才被放出来……
期间,她父亲来过想带她走,被警方拒绝了。阿琳的母亲黄军平告诉记者:“警察说要我们交一万元给阿红当安葬费。我们想不通,阿琳也是受害者,怎幺要我们出这个钱呢?但为了让孩子早点回家,我老公只好找孩子的舅舅借了2000元交了。孩子进去5天才出来。”
黄军平说,事后她曾打电话给县公安局要求退还这2000元钱,但被拒绝了。后来,县公安局派人将这2000元还给了她家里的老人。
【画外音】作为受害者,凤凰警方为何镣铐阿琳5天5夜?如果凤凰警方让阿琳交一万元给阿红当安葬费是合理的,为何后来又退还?
(九)
阿琳说,她被关起来的第二天,看到了韩、林二人先后被抓进来。韩某没对她说什幺,林某见了她还问:“只抓我们三个人呀?”她回答:“我不知道。”后来,韩某、林某被带走了。
【画外音】显然,此案中的两名警察龚某、徐某是主谋,而凤凰警方有包庇和官官相卫嫌疑。
(十)
少女家人寻求帮助
黄军平告诉记者,阿琳原先是个非常活泼爱笑的孩子,经历这事后,女儿像完全变了个人,常常发獃,眼睛盯着一个地方,久久不动。连最亲近的家人也看不到她的笑容了。
从公安局出来后,阿琳哭着对父母说要远远离开家乡凤凰县,为了使女儿儘快忘记那段经历,在温州打工的黄军平很快将女儿接了过去。这段时间,阿琳先后找了两份服装厂的工作,可是她怎幺也集中不了思想干活,都只上了两天班就离开了。她现在依然每天心事重重,乾什幺都提不起精神,她说自己几乎每晚都会梦见好朋友阿红没死,梦见她们俩还在一起玩耍。她对记者说:希望一定不要放过那些坏人。
“和阿红一样,我女儿也是受害者,被那些人害成这样,我也要替女儿讨回公道。我想请中国妇女报的记者在报纸上替我们带个信捎个话,找个懂法律的人帮帮我们。”黄军平说。
【画外音】如果阿红的死不是不明不白,阿琳没有受到侮辱,阿琳的家人为何要寻求帮助?“凤凰烈女案”发生后,如果凤凰县当局能秉公执法、妥善处理此事,并将真相如实大白天下,“凤凰烈女案”又如何能演变成公共事件?
10月13日,中国妇女报记者邓小波在各大媒体发表了《凤凰少女跳楼案另一受害少女:来例假仍被蹂躏》一文,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我几乎是含着眼泪看完的,因为此文再次为世人曝光和揭露了“凤凰烈女案”中不为人知的惊天内幕!下面,草民对此文进行通篇解读:
(一)
15岁的阿琳说,9月4日中午,在熟人杨某以及杨某的朋友林某的带领下,她和阿红从湘西吉首到达凤凰。下车后,林某的朋友隆某请他们吃饭,还来了好几个陌生人。
【画外音】杨某和林某把阿琳和阿红从从湘西吉首带到凤凰乾什幺?难道仅仅为了喝酒?完全可以这样说,“凤凰烈女案”一开始就是一个阴谋。
(二)
因为在吃饭后他们又到歌厅唱歌,唱歌的时候又来了三个人。中途杨某和另一个人提前走了。
【画外音】杨某和另一个人提前走了,这里面难道没有交易?因此,阿琳和阿红一开始就被杨某出卖了。
(三)
在歌厅,那些人要了很多啤酒,并不停地劝她和阿红喝酒,她俩不喝,可是那一群人个个端着杯子逼她们:“我们全都喝了,就你们俩不喝,那不行!”“快喝呀,快喝!”……
【画外音】那群人逼迫阿琳和阿红喝酒,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灌醉后,强姦!
(四)
她们只好端起酒杯。期间,那些人不停地出出进进,并在一起交头接耳商量着什幺,但酒是他们倒的,服务员只是在要酒的时候才送进来。
【画外音】那群人交头接耳说了些什幺?那群人交头接耳无非是说,这两个妞挺能喝酒的,为了达到效果,何不投放“迷奸粉”——强姦二人!
(五)
很快,阿红和阿琳就昏昏沉沉地趴在了沙发上。
不知过了多久,阿琳被林某扶着去了酒店,上计程车之前,她吐了一地,下车之后,她又吐了,这使她清醒了一些。而阿红则始终昏睡不醒,从歌厅包厢到酒店,一直是被人背着。
【画外音】阿红始终昏睡不醒,从歌厅包厢到酒店,一直是被人背着。这说明,醉烂如泥的阿红到酒店房间后始终昏睡不醒的,包括被轮姦;“醉酒”加上“迷奸粉”的兴奋加上几个人的轮姦,完全可以断定,阿红是被轮姦昏迷死,那几个罪犯见不好收场,为了达到毁灭证据,于是一不做、二不休,乾脆把阿红从楼上扔下去——造成跳楼死的假现场的!
此前媒体报导说,天下凤凰大酒店楼层的玻璃窗被非常厚的坚硬玻璃封闭,仅在每块玻璃之间开出一个大约33厘米的“口子”。“口子”中间又被转轴玻璃一分为二。试问:一个醉烂如泥并丢魂落魄的小女孩阿红如何从这幺小的地方跳楼?难道她真的有缩骨术?
(六)
林某将阿琳扶进912房间后随即离开,犯罪嫌疑人韩某则进入房间。
【画外音】林某是託儿,韩某是强姦犯!
(七)
来例假也没能逃脱蹂躏(内容略)
(八)
阿琳胆战心惊地回忆,她在公安局值班室关了5天才被放出来……
期间,她父亲来过想带她走,被警方拒绝了。阿琳的母亲黄军平告诉记者:“警察说要我们交一万元给阿红当安葬费。我们想不通,阿琳也是受害者,怎幺要我们出这个钱呢?但为了让孩子早点回家,我老公只好找孩子的舅舅借了2000元交了。孩子进去5天才出来。”
黄军平说,事后她曾打电话给县公安局要求退还这2000元钱,但被拒绝了。后来,县公安局派人将这2000元还给了她家里的老人。
【画外音】作为受害者,凤凰警方为何镣铐阿琳5天5夜?如果凤凰警方让阿琳交一万元给阿红当安葬费是合理的,为何后来又退还?
(九)
阿琳说,她被关起来的第二天,看到了韩、林二人先后被抓进来。韩某没对她说什幺,林某见了她还问:“只抓我们三个人呀?”她回答:“我不知道。”后来,韩某、林某被带走了。
【画外音】显然,此案中的两名警察龚某、徐某是主谋,而凤凰警方有包庇和官官相卫嫌疑。
(十)
少女家人寻求帮助
黄军平告诉记者,阿琳原先是个非常活泼爱笑的孩子,经历这事后,女儿像完全变了个人,常常发獃,眼睛盯着一个地方,久久不动。连最亲近的家人也看不到她的笑容了。
从公安局出来后,阿琳哭着对父母说要远远离开家乡凤凰县,为了使女儿儘快忘记那段经历,在温州打工的黄军平很快将女儿接了过去。这段时间,阿琳先后找了两份服装厂的工作,可是她怎幺也集中不了思想干活,都只上了两天班就离开了。她现在依然每天心事重重,乾什幺都提不起精神,她说自己几乎每晚都会梦见好朋友阿红没死,梦见她们俩还在一起玩耍。她对记者说:希望一定不要放过那些坏人。
“和阿红一样,我女儿也是受害者,被那些人害成这样,我也要替女儿讨回公道。我想请中国妇女报的记者在报纸上替我们带个信捎个话,找个懂法律的人帮帮我们。”黄军平说。
【画外音】如果阿红的死不是不明不白,阿琳没有受到侮辱,阿琳的家人为何要寻求帮助?“凤凰烈女案”发生后,如果凤凰县当局能秉公执法、妥善处理此事,并将真相如实大白天下,“凤凰烈女案”又如何能演变成公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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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跳楼,施暴者中竟有县公安局交通大队法制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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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下午1时多,阿红和阿琳来到凤凰县城游玩,由朋友杨某安排吃了午饭,饭后杨某电话约来了林某、隆某和公交司机韩某、王某,到县公安局旁边的“万紫千红”KTV包厢唱歌,到包厢后韩某邀凤凰县交警大队警察龚某、协警徐某一起来玩。后杨、隆二人先行离开。在唱歌过程中,阿红和阿琳被逼各喝了一杯酒,之后,阿红便人事不知,阿琳也迷糊了。龚、徐、林、韩、王带着两名少女来到天下凤凰大酒店,在9楼开了929、928、910、912共4间房。
天下凤凰大酒店的电梯监控录像显示,当日下午5时57分,阿红被韩某背进电梯,阿琳被另一男子扶着,共5男2女。
据阿红家属和律师称,警方于9月13日告知:案发当天下午6时许,林某、龚某、徐某在929房间强姦阿红。阿红曾反抗想逃,但房门被身为警察的龚某和协警徐某死死堵住。林某强姦她后,龚某和林某等继续在房里对阿红施暴。当日下午6时43分,阿红从房间里跑了出来,神色恐慌,被追出来的两名男子再度拉回房间。林某打了她一耳光,并将她一脚踢倒在床上。6时45分,阿红再次从房间逃离,从9楼跳下身亡。
而在912房间,据阿琳事后回忆,韩某想强暴她,将她的裤子脱到了膝盖处,并用手乱摸,她疼痛难忍,便藉口说要对方开空调,跑进厕所,并将厕所门反锁,所幸很快有人来敲房门,她借韩某开门之机跑了出去,躲进了服务员的工作间。
不久,阿琳听到酒店外一片嘈杂,她跑出去,从一名警察口中得知小姐妹阿红跳楼死亡。
9月28日,警方对阿红的“胃内容、心血、肝组织进行了氯胺酮定性鉴定”,鉴定结论是“所送的检材中均检出氯胺酮成分”。“氯胺酮”是毒品“K粉”的主要成分。“K粉”俗称“强姦粉”,因为吸食会产生强烈“性兴奋”。
在本案涉案人员中,最使人震惊的是龚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法制股长;此外还有:徐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协警;林某,凤凰县竿子坪乡人,曾在竿子坪开汽车维修店;韩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车司机;王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车司机。
扑朔迷离,猥亵、强姦还是轮姦?
在案发现场——天下凤凰大酒店9楼,本报记者要求看看阿红被凌辱的929房间,服务员称有客人住,没退房,这间房案发后一天也没空置过。如果接受警方的结论,阿红是在907房间前面的玻璃窗跳楼的。那幺,在她生命最后的奔跑中,需要经过13个房间,还需要左拐一个弯,大约50米。
这不由让人产生了一个疑问:阿红的确是自己跳楼死的吗?是否还有其他可能或另有隐情?
阿红惨案发生后,有网民发帖至凤凰县政府网的县长信箱,质问该起少女跳楼事件究竟是怎幺回事,“我们想知道到底是为什幺?我们想知道真相!!!”
耐人寻味的是,9月13日,凤凰县警方向家属及律师通报案情,明确表示阿红跳楼前被人强姦。而9月20日,凤凰县公安局通报案情时,只表述为猥亵。9月21日,凤凰县公安局还郑重其事地在“县长信箱”中回复了网民,这篇《凤凰县“9·4”案件事实真相》(简称《真相》)称:
2010年9月4日下午7时许,凤凰县天下凤凰大酒店发生一起女青年跳楼死亡事件……2010年9月5日,县公安局成立“9·4”特侦组展开侦查,9月8日案件已成功侦破,林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在房中,韩某等人多次猥亵邱某(阿红)并欲与其发生关係……
阿红的父亲和哥哥不服:“猥亵和强姦性质大不同,我们想知道警方的说法为什幺前后不一样!”
他们表示不服和疑惑的还有:
阿红明明是未成年少女,怎幺在《真相》一文中就成了“女青年”?他们想不通身为警务人员和执法者涉嫌犯罪,为什幺龚某和徐某的名字反被排在最后面?
阿红9月4日跳楼身亡,为什幺直到9月6日下午,家人才得到讯息?邱永贵说,出事时,女儿身边就有身份证、手机等物品,警方很容易找到家人的联繫方式,为何要拖延两天才通知?
据2010年9月26日的凤“公刑鑒通【2010】51号”鉴定,警方对阿红“内裤上的可疑斑迹和阴道擦拭物”进行了DNA鉴定,结论是“送检的检材上仅检出受害人阿红的生物成分”。换句话说,阿红被强姦没有直接证据。
阿红的家属质疑:“如果阿红被人戴着安全套强姦,就很可能在阿红体内检测不到犯罪嫌疑人的残留体液,那些人就有可能逃脱罪行!”他们希望,能够补充检查阿红的阴道内是否有安全套润滑油残留,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对阿红实施强姦。他们表示不排除申请第三方尸检的可能。
但阿红事件很快有了出人意料的进展,10月2日,凤凰县已垫付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阿红的遗体也于当日火化,并由家属带回湖北阳新县安葬。至于赔偿金额,律师与家属均表示不便透露。
壁垒森严,採访比想像的还要艰难
10月5日,本报记者前往凤凰採访,儘管做好了充分準备,但记者还是大大低估了採访的难度。
记者的第一站是案发现场天下凤凰大酒店,酒店名由着名画家黄永玉题写,据广告称,这是凤凰县唯一的四星级大酒店,很是豪华气派。然而,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的提问大都用“不知道”回答。酒店前台主管的答覆是:“我们不知道,电脑里也查不到。你到县公安局找特侦组,他们把所有资料都调走了。所有关于该案的情况我们一概不知道。”
来到县公安局,众警察有的说,不是结案了吗,有的说,这里没有特侦组。有的说,你要採访找州里,有的说,得先徵得县委宣传部同意。记者拨通了县公安局某领导的电话,一听说是记者,一句话没容记者说完,对方立即就把电话挂断了。再打,就是忙音。
记者无奈,只好发去一条简讯息:“我是《中国妇女报》记者邓小波,我们很关注少女跳楼案,想了解进展情况,请百忙中接受我们採访。谢谢!”
对方回覆:“对不起,我不清楚。”
“请问那要找谁才清楚呢?请告知,谢谢!”
“不清楚。”
记者发了第三条:“可是有人告诉我,对此案最清楚的人就是你啊!为什幺你否认呢?”
这一下让对方恼羞成怒:“你是不是有问题?我没得罪过你,请别乱骚扰。你再骚扰我就打长沙110报警。”
记者怎幺也想不到,在履行自己工作职责时,竟被一名堂堂的公安局领导指责为“乱骚扰”他,而且要“报警”。
接下来的採访也是四处遭遇拒绝。记者希望採访几名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县委宣传部一位负责接待的同志说,本着对双方公正的原则,不能採访他们。关于此案所有情况都不便採访,至于进展情况他们会在凤凰县政府网公布。案件正在有序进行中。一出租司机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龚某的妻子在牡羊岭一带开店,记者只能凭着这点线索去大海捞针,可是打听了几百家店铺,也没半点头绪。
唯一的支持来自湖南省妇联,她们主动跟湘西自治州和凤凰县有关部门联繫,希望配合记者工作。可惜的是,州里有关部门称此事他们没参与,当事人也没找过他们,他们不便出面。而凤凰县有关部门几名负责人的电话,不是关机,就是不接听,发简讯也有去无回。
一位前期到过凤凰採访的记者朋友说:在此案中,当地有关部门对新闻媒体採访的封锁和不配合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据悉,仅仅在9月27日上午,凤凰县召开过一次新闻通气会,但通气会仅仅开了8分钟就急忙宣布结束。面对媒体提出的11大疑问,没有任何人作出任何回应。
地方形象,到底靠什幺来维护?
层层内幕难以揭开,新闻採访如此艰难。难道,遮遮掩掩就能维护所谓的地方形象?
的确,凤凰县想加快文化旅游拓展升级,打造“大凤凰、夜凤凰、金凤凰”。记者注意到,就在这件惨剧发生的头一天即9月3日,《时代周报》就发表一篇新闻:“凤凰古城推荐沈从文《边城》竞选文化旅游发展贡献奖”。报导说:“游中国品华夏”——首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正式拉开序幕。其中,在“影响中国旅游的一篇文章/作品”的竞选名单中,凤凰旅游局推荐的沈从文作品《边城》被寄予厚望,两天之内被网友点击评论上千次。作为凤凰人,沈从文把家乡凤凰的乡土气息通过一篇作品体现得淋漓尽致,在万千读者心中刻下了一幅幅美丽的边城画卷,具有永不褪色的价值。
湖北少女凤凰惨剧事件发生不久,接着就是黄金周长假了。从凤凰有关方面公布的数据来看,今年到凤凰旅游的人比往年有所提高。于是,某些当地干部就有所表露:儘管发生了这一惨剧,但对当地的旅游影响不大。
真的是影响不大吗?记者是从长沙坐火车去凤凰採访的,在长沙火车站候车室,正好遇到湖南平江县商业部门的4位女性。其中一位姓吴的会计告诉记者:她们原来就準备要去凤凰旅游的,但是看到有关报导之后,临时改变计画,决定去三峡旅游。
在凤凰县城,来自武汉的女大学生黄某是看了《边城》,被它世外桃源般美好印象吸引,来凤凰旅游的。但到凤凰后就听说这一惨案,十分震惊,把她心目中的美好撕个粉碎。这几天儘管在旅游,但一直很不愉快,也深感不安,很怕发生类似的安全问题。“你想想,县公安局交通大队的法制股长都干这种事情,这个地方某些人员的无法无天到了什幺程度!”她说。
来自北京的旅游者葛先生说:“我觉得有责任给有关部门提个醒,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令人髮指的不仅仅在于案件的真相,还在于案件的真相有可能被掩盖。如果想掩盖真相,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在凤凰的一家苗家客栈,老闆也很诚恳地说:“凤凰淳朴优美的美好形象,在一定程度上是沈从文的《边城》给我们塑造的,希望这一形象不要被那些害群之马糟蹋了!”
令人欣慰的是,此案已引起湖南省和湘西自治州的重视:成立了特侦组,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强姦罪被捕,湖南省对凤凰县“9·4”案件启动行政问责,凤凰县公安局政委王承虎被免职,凤凰县公安局局长郑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分,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刘云给予了免除职务处分。凤凰县公安局党委正在组织对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队伍教育整顿。
黄金周长假,记者眼中的凤凰依然灯红酒绿、欢歌曼舞。然而,一个月前发生的湖北16岁少女受辱惨死事件,给这里的美丽投下了极深的阴影。人们很难忘记,那曲悲歌是怎样刺痛着一颗颗善良的心。
少女跳楼,施暴者中竟有县公安局交通大队法制股长
湖北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下屋村的阿红(化名),是个懂事的小女孩,今年2月,为了让学习成绩更好的姐姐安心上高中,她辍学到温州一家服装厂打工。半年里,她积攒了2000元準备替姐姐交学费。8月下旬,16岁的同事阿琳(化名)邀请阿红到老家玩,听说对方老家竟在风景名胜地凤凰县,阿红开心地答应了。她怎幺也没想到,这一去,她永远也回不来了。
9月4日下午1时多,阿红和阿琳来到凤凰县城游玩,由朋友杨某安排吃了午饭,饭后杨某电话约来了林某、隆某和公交司机韩某、王某,到县公安局旁边的“万紫千红”KTV包厢唱歌,到包厢后韩某邀凤凰县交警大队警察龚某、协警徐某一起来玩。后杨、隆二人先行离开。在唱歌过程中,阿红和阿琳被逼各喝了一杯酒,之后,阿红便人事不知,阿琳也迷糊了。龚、徐、林、韩、王带着两名少女来到天下凤凰大酒店,在9楼开了929、928、910、912共4间房。
天下凤凰大酒店的电梯监控录像显示,当日下午5时57分,阿红被韩某背进电梯,阿琳被另一男子扶着,共5男2女。
据阿红家属和律师称,警方于9月13日告知:案发当天下午6时许,林某、龚某、徐某在929房间强姦阿红。阿红曾反抗想逃,但房门被身为警察的龚某和协警徐某死死堵住。林某强姦她后,龚某和林某等继续在房里对阿红施暴。当日下午6时43分,阿红从房间里跑了出来,神色恐慌,被追出来的两名男子再度拉回房间。林某打了她一耳光,并将她一脚踢倒在床上。6时45分,阿红再次从房间逃离,从9楼跳下身亡。
而在912房间,据阿琳事后回忆,韩某想强暴她,将她的裤子脱到了膝盖处,并用手乱摸,她疼痛难忍,便藉口说要对方开空调,跑进厕所,并将厕所门反锁,所幸很快有人来敲房门,她借韩某开门之机跑了出去,躲进了服务员的工作间。
不久,阿琳听到酒店外一片嘈杂,她跑出去,从一名警察口中得知小姐妹阿红跳楼死亡。
9月28日,警方对阿红的“胃内容、心血、肝组织进行了氯胺酮定性鉴定”,鉴定结论是“所送的检材中均检出氯胺酮成分”。“氯胺酮”是毒品“K粉”的主要成分。“K粉”俗称“强姦粉”,因为吸食会产生强烈“性兴奋”。
在本案涉案人员中,最使人震惊的是龚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法制股长;此外还有:徐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安交警大队协警;林某,凤凰县竿子坪乡人,曾在竿子坪开汽车维修店;韩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车司机;王某,凤凰县沱江镇人,凤凰县公车司机。
扑朔迷离,猥亵、强姦还是轮姦?
在案发现场——天下凤凰大酒店9楼,本报记者要求看看阿红被凌辱的929房间,服务员称有客人住,没退房,这间房案发后一天也没空置过。如果接受警方的结论,阿红是在907房间前面的玻璃窗跳楼的。那幺,在她生命最后的奔跑中,需要经过13个房间,还需要左拐一个弯,大约50米。
这不由让人产生了一个疑问:阿红的确是自己跳楼死的吗?是否还有其他可能或另有隐情?
阿红惨案发生后,有网民发帖至凤凰县政府网的县长信箱,质问该起少女跳楼事件究竟是怎幺回事,“我们想知道到底是为什幺?我们想知道真相!!!”
耐人寻味的是,9月13日,凤凰县警方向家属及律师通报案情,明确表示阿红跳楼前被人强姦。而9月20日,凤凰县公安局通报案情时,只表述为猥亵。9月21日,凤凰县公安局还郑重其事地在“县长信箱”中回复了网民,这篇《凤凰县“9·4”案件事实真相》(简称《真相》)称:
2010年9月4日下午7时许,凤凰县天下凤凰大酒店发生一起女青年跳楼死亡事件……2010年9月5日,县公安局成立“9·4”特侦组展开侦查,9月8日案件已成功侦破,林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在房中,韩某等人多次猥亵邱某(阿红)并欲与其发生关係……
阿红的父亲和哥哥不服:“猥亵和强姦性质大不同,我们想知道警方的说法为什幺前后不一样!”
他们表示不服和疑惑的还有:
阿红明明是未成年少女,怎幺在《真相》一文中就成了“女青年”?他们想不通身为警务人员和执法者涉嫌犯罪,为什幺龚某和徐某的名字反被排在最后面?
阿红9月4日跳楼身亡,为什幺直到9月6日下午,家人才得到讯息?邱永贵说,出事时,女儿身边就有身份证、手机等物品,警方很容易找到家人的联繫方式,为何要拖延两天才通知?
据2010年9月26日的凤“公刑鑒通【2010】51号”鉴定,警方对阿红“内裤上的可疑斑迹和阴道擦拭物”进行了DNA鉴定,结论是“送检的检材上仅检出受害人阿红的生物成分”。换句话说,阿红被强姦没有直接证据。
阿红的家属质疑:“如果阿红被人戴着安全套强姦,就很可能在阿红体内检测不到犯罪嫌疑人的残留体液,那些人就有可能逃脱罪行!”他们希望,能够补充检查阿红的阴道内是否有安全套润滑油残留,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对阿红实施强姦。他们表示不排除申请第三方尸检的可能。
但阿红事件很快有了出人意料的进展,10月2日,凤凰县已垫付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阿红的遗体也于当日火化,并由家属带回湖北阳新县安葬。至于赔偿金额,律师与家属均表示不便透露。
壁垒森严,採访比想像的还要艰难
10月5日,本报记者前往凤凰採访,儘管做好了充分準备,但记者还是大大低估了採访的难度。
记者的第一站是案发现场天下凤凰大酒店,酒店名由着名画家黄永玉题写,据广告称,这是凤凰县唯一的四星级大酒店,很是豪华气派。然而,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的提问大都用“不知道”回答。酒店前台主管的答覆是:“我们不知道,电脑里也查不到。你到县公安局找特侦组,他们把所有资料都调走了。所有关于该案的情况我们一概不知道。”
来到县公安局,众警察有的说,不是结案了吗,有的说,这里没有特侦组。有的说,你要採访找州里,有的说,得先徵得县委宣传部同意。记者拨通了县公安局某领导的电话,一听说是记者,一句话没容记者说完,对方立即就把电话挂断了。再打,就是忙音。
记者无奈,只好发去一条简讯息:“我是《中国妇女报》记者邓小波,我们很关注少女跳楼案,想了解进展情况,请百忙中接受我们採访。谢谢!”
对方回覆:“对不起,我不清楚。”
“请问那要找谁才清楚呢?请告知,谢谢!”
“不清楚。”
记者发了第三条:“可是有人告诉我,对此案最清楚的人就是你啊!为什幺你否认呢?”
这一下让对方恼羞成怒:“你是不是有问题?我没得罪过你,请别乱骚扰。你再骚扰我就打长沙110报警。”
记者怎幺也想不到,在履行自己工作职责时,竟被一名堂堂的公安局领导指责为“乱骚扰”他,而且要“报警”。
接下来的採访也是四处遭遇拒绝。记者希望採访几名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县委宣传部一位负责接待的同志说,本着对双方公正的原则,不能採访他们。关于此案所有情况都不便採访,至于进展情况他们会在凤凰县政府网公布。案件正在有序进行中。一出租司机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龚某的妻子在牡羊岭一带开店,记者只能凭着这点线索去大海捞针,可是打听了几百家店铺,也没半点头绪。
唯一的支持来自湖南省妇联,她们主动跟湘西自治州和凤凰县有关部门联繫,希望配合记者工作。可惜的是,州里有关部门称此事他们没参与,当事人也没找过他们,他们不便出面。而凤凰县有关部门几名负责人的电话,不是关机,就是不接听,发简讯也有去无回。
一位前期到过凤凰採访的记者朋友说:在此案中,当地有关部门对新闻媒体採访的封锁和不配合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据悉,仅仅在9月27日上午,凤凰县召开过一次新闻通气会,但通气会仅仅开了8分钟就急忙宣布结束。面对媒体提出的11大疑问,没有任何人作出任何回应。
地方形象,到底靠什幺来维护?
层层内幕难以揭开,新闻採访如此艰难。难道,遮遮掩掩就能维护所谓的地方形象?
的确,凤凰县想加快文化旅游拓展升级,打造“大凤凰、夜凤凰、金凤凰”。记者注意到,就在这件惨剧发生的头一天即9月3日,《时代周报》就发表一篇新闻:“凤凰古城推荐沈从文《边城》竞选文化旅游发展贡献奖”。报导说:“游中国品华夏”——首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节正式拉开序幕。其中,在“影响中国旅游的一篇文章/作品”的竞选名单中,凤凰旅游局推荐的沈从文作品《边城》被寄予厚望,两天之内被网友点击评论上千次。作为凤凰人,沈从文把家乡凤凰的乡土气息通过一篇作品体现得淋漓尽致,在万千读者心中刻下了一幅幅美丽的边城画卷,具有永不褪色的价值。
湖北少女凤凰惨剧事件发生不久,接着就是黄金周长假了。从凤凰有关方面公布的数据来看,今年到凤凰旅游的人比往年有所提高。于是,某些当地干部就有所表露:儘管发生了这一惨剧,但对当地的旅游影响不大。
真的是影响不大吗?记者是从长沙坐火车去凤凰採访的,在长沙火车站候车室,正好遇到湖南平江县商业部门的4位女性。其中一位姓吴的会计告诉记者:她们原来就準备要去凤凰旅游的,但是看到有关报导之后,临时改变计画,决定去三峡旅游。
在凤凰县城,来自武汉的女大学生黄某是看了《边城》,被它世外桃源般美好印象吸引,来凤凰旅游的。但到凤凰后就听说这一惨案,十分震惊,把她心目中的美好撕个粉碎。这几天儘管在旅游,但一直很不愉快,也深感不安,很怕发生类似的安全问题。“你想想,县公安局交通大队的法制股长都干这种事情,这个地方某些人员的无法无天到了什幺程度!”她说。
来自北京的旅游者葛先生说:“我觉得有责任给有关部门提个醒,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令人髮指的不仅仅在于案件的真相,还在于案件的真相有可能被掩盖。如果想掩盖真相,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在凤凰的一家苗家客栈,老闆也很诚恳地说:“凤凰淳朴优美的美好形象,在一定程度上是沈从文的《边城》给我们塑造的,希望这一形象不要被那些害群之马糟蹋了!”
令人欣慰的是,此案已引起湖南省和湘西自治州的重视:成立了特侦组,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强姦罪被捕,湖南省对凤凰县“9·4”案件启动行政问责,凤凰县公安局政委王承虎被免职,凤凰县公安局局长郑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分,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刘云给予了免除职务处分。凤凰县公安局党委正在组织对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队伍教育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