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7日零时许,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一垃圾清运收集点发生一起火灾,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
基本介绍
- 中文名:2·17清远垃圾清运点火灾事故
- 时间:2018年2月17日零时许
- 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
- 伤亡:9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经过
2018年2月17日零时许,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一垃圾清运收集点发生一起火灾。
事故伤亡
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处置
火灾已被扑灭,伤者已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无生命危险。
火灾发生后,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力以赴救治伤者,迅速彻查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清远市政府成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设立7个工作组开展工作。正全力以赴做好善后工作,组织彻查事故原因,依法严肃处理。
事故起因
初步调查事故原因是周边居民燃放烟花爆竹后,清洁工人把残余烟花爆竹垃圾清扫并堆放于垃圾收集点,其中有仍未燃尽的烟花爆竹残余引发火灾。3个工人灭火时,垃圾中的燃爆物发生爆炸,产生大量烟雾。发生火灾时,上述人员居住于垃圾清运收集点2楼自行用木头搭建的夹层阁楼中。垃圾燃烧、爆炸产生浓烟,人员未能及时逃生。受伤人员火灾发生后从2楼夹层跳下,已送医救治,烧伤面积约50%,无生命危险。公安机关已控制相关责任人。
死者信息
经初步调查,死亡人员为垃圾清运收集点的工作人员以及家属。
9名死者分别为:
唐某,女,40岁,贵州凯里市人;
封某,男,45岁,广西容县人;
甘某,女,49岁,广西容县人;
封某,女,5岁,广西容县人;
封某,女,2岁,广西容县人;
谭某,女,43岁,湖北来凤县人;
朱某,男,60岁;四川开江县人;
杨某,女,49岁,四川开江县人;
杨某,男,53岁,四川开江县人。
伤者为李某,男,51岁,陕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