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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2020-02-13 21:36:45) 百科

乌兰浩特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乌兰浩特结婚登记是由当地民政局受理办理。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少数民族年满20周岁,)女年满20周岁(少数民族年满18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第血亲;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8、内地居住的当事人持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
1、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3、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的“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当事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当事人不会写字的,由当事人口述,婚姻登记员代为填写。婚姻登记员代当事人填写完毕,应当宣读,当事人认为填写内容无误,在“声明有”一栏按指纹。
“声明人”一栏不得空白,也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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