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私有化,开发中国家出现的将国营企业转让给私人经营的浪潮。独立后,许多开发中国家将外国垄断资本和殖民政府经营的企业收归国有,并逐步新建一批国营企业。这对新兴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和争取经济独立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国营企业逐步暴露出一些弊端。有些企业由于管理不善,因而贪污盗窃成风,经济效益低下,亏损严重,给国家财政造成沉重负担。更为严重的是,国营企业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和重要经济部门,限制了私营企业和国营企业之间的自由竞争,阻碍了私人经济的发展,使国民经济失去增长的活力。国营企业私有化浪潮的出现,还同西方已开发国家和其控制的国际经济组织宣扬自由化经济政策,并通过“援助” 和贷款等手段迫使开发中国家实施私有化计画有着密切关係。私有化的形式主要有: 整个国营企业出售给私人; 国营企业改变为公私合营企业; 通过签订契约将国营企业的经营权转让给私人等。国营企业私有化虽然在许多开发中国家广泛实施,但进展缓慢,收效甚微。其主要原因不仅在于本国私人资本力量单薄,无力购买需要巨额资金的国营企业,而且许多人担心国营企业落入外国资本手中,受其控制。因此,许多开发中国家迄今未将国营企业完全实行私有化,政府仍控制着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国营企业。实践证明,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并不完全取决于公有还是私有,而主要在于怎样管理,在于是否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有些开发中国家通过健全法制,改革国营企业的管理体制和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等办法,使大批国营企业扭亏为盈,说明私有化并非是改善国营企业经营状况的唯一出路,重要的是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採取不同的改革调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