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地区(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原名)是贵州省所属的八大行政区之一,前身是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设立的兴义专区,1970年,兴义专区改为兴义地区,该地区下辖兴义、安龙、普安、晴隆、兴仁、贞丰、册亨和望谟县,辖区总面积20860平方公里。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称:兴义地区
- 行政区类别:地级行政区
- 所属地区:中国西南
- 下辖地区:兴义、盘县、兴仁、安龙、贞丰等
- 政府驻地:贵州兴义
- 邮政区码:562400
- 地理位置:中国贵州省
- 面积:20860
- 方言:西南汉语
历史沿革
1950年1月1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第21团进驻兴义城,1952年12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批覆,设立兴义专区,1956年,将盘县所属阿衣乡大部分划归兴义县,原属安顺专区的郎岱县划归兴义专区,同年7月,兴义专区撤销,兴义隶属安顺专区。

1965年,国务院批准恢复兴义专区,专署驻兴义县,将属兴义县、兴仁县、盘县、普安(驻盘水镇)、晴隆5县和望谟、册亨、安龙、贞丰4县划入兴义专区。1965年11月,设盘县特区,兴义专区辖8县、1特区。1970年,兴义专区改称兴义地区,行政专署驻兴义县。
大事记
1952年12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兴义专区设立,同年,中共兴义地委正式成立,下辖兴仁、兴义、盘县、普安、晴隆、安龙、贞丰、关岭、册亨、望谟10个县委。
1956年7月,兴义专区建置撤销,中共兴义、兴仁、盘县、普安、晴隆、关岭6县县委改隶中共安顺地委,中共望谟、册亨、安龙、贞丰县县委改隶中共黔南州委。
1965年7月28日,根据国务院批覆,兴义专区建置恢复,中共兴义地委同时恢复,隶属中共贵州省委,冉砚农任第一书记。中共兴义地委机关驻兴义县城,下辖兴义、兴仁、盘县、普安、晴隆、安龙、贞丰、册亨、望谟9县县委。
1971年9月13日至17日,中国共产党兴义地区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在兴义召开,经省委批示同意,张星炳为第一书记,徐挹江为书记,李明、房泽山、龙凤阳为副书记。第一届大会作出关于认真读马列的书,刻苦学习毛主席着作,深入开展批修整风运动的决定。

1977年3月14日,《贵州日报》刊载《贵州的砂石峪——兴义县则戎公社农业学大寨纪实》的长篇报导,把兴义县的则戎乡与河北沙石峪作比较,高度讚扬了则戎人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改石造地的精神。中共兴义地委发出《关于向则戎学习,进一步推动我区农业学大寨运动的通知》,1977年3月21日,中共兴义地委发出《关于向则戎学习,进一步推动我区农业学大寨运动的通知》。
1978年2月,中共兴义地委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档案指示精神,开始实行党政分工。
1981年9月21日,以兴义地区的行政区划设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同时撤销贞丰、望谟、安龙、册亨4个民族自治县,设贞丰、望谟、安龙、册亨4个县,自治州辖兴义、兴仁、普安、晴隆、贞丰、安龙、册亨、望谟8县。
1982年5月1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正式建立,州府驻兴义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