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责,为加快瀋阳全面振兴、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突出地方特色,注重管用有效,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强立法工作的要求,召开了全市立法工作会议,确定了本届人大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原则方向,突出强调“注重管用有效、突出地方特色”和“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理念和思路,引领和推动我市立法工作健康发展。
一年来,共完成4件立法项目,其中制定3件,修改1件。职业病防治直接关係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中,重点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建立完善了劳动者职业培训、个人防护、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事故救助等相关规定,为加强和规範我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新制定的残疾人保障条例,拓展了公共服务对残疾人的优惠範围,细化了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等内容,从立法层面保障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满足人民民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制定了公共体育设施条例,从规划与建设、使用与管理、资金保障以及向社会开放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範。修订后的邮政管理条例,增加了对邮政和快递服务的监管,特别是细化了对社会普遍关注的老旧居民楼、公共场所信报箱的设定和维修管理,使条例更加适应我市邮政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常委会注重发挥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着眼加强对全市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规划指导,编制了五年立法规划,使年度立法计画、调研项目得到科学衔接和有序推进。在人大提出地方性法规案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去年所完成的立法项目中,有2件由市人大专门委员会提出。在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优势和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外脑”作用,聘请了20名常委会立法顾问和5个立法顾问单位。为了充分体现立法的民主性,坚持所有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利益相关群体、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区县(市)人大的意见建议,使制定的法规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意愿,确保立有用之法。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常委会紧密围绕全市“稳增长、办全运、惠民生”等重点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努力推动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一是以建立和完善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制度为重点,加强了对政府预算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审议了2012年市本级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2年市本级决算,督促市人代会预算决议的落实,认真解决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管好人民的“钱袋子”。听取审议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跟蹤问效。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稳步推进,出台了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若干意见,将政府管理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人大审查监督範围,规範细化了预算决算编报、初审、审查、批准的内容和方式,理顺了开发区财政预算监督体制,设立了预算草案电子查询终端,首次将20个一级预算单位彙编成册,提交本次大会审议,并对2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进行专题审议,推动预算决算的监督管理从部门扩大到整体、从工作层面上升到制度层面、从程式性监督步入实质性监督。
二是以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重点,加强了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了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执行情况报告及“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促进政府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係,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推动“十二五”规划科学实施。听取审议了我市贯彻中央1号档案情况报告以及现代农业示範区建设情况的汇报,先后两次视察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情况,推进我市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提升现代农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水平,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听取审议了我市贯彻实施省旅游条例、推进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视察了重点旅游景区以及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情况,促进我市加快旅游载体和旅游聚集区建设。
三是以解决民众切身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强了对民生保障的监督。为推动解决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督促政府落实监管责任,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为回应百姓对教育公平的关切,听取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的汇报,选择各种类型幼稚园进行了集中视察,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平共享。为回应百姓喝上乾净水、放心水的期盼,结合议案督办,通过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听取专项汇报等形式,督促政府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供水管网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重点工作。听取审议了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有效利用。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情况的汇报,依法维护和保障归侨侨眷的权益。对重点信访事项加强转办督办,推动解决人民民众的合理诉求。
四是以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为重点,加强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垃圾污染问题,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多次实地视察城乡垃圾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情况,从强化规划引导和责任落实,加快形成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的完整体系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市委就此组织各位常委对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专题视察调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加以研究落实。常委会还对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污泥无害化处理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连续视察检查。开展了“治理大气污染、建设生态家园”的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并配合省人大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在我市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五是以提高执法和司法公信力为重点,加强了对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监督。听取审议了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专项报告,加快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和实施细则,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範。听取审议了市法院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创新执行机制的报告以及五年发展规划的汇报,促进“执行难”问题有效解决,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听取审议了市检察院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的报告,支持和督促检察机关充分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常委会还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情况汇报,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和村民自治建设。视察了宗教活动场所,促进我市宗教事务和宗教场所的规範管理。开展了规範性档案备案审查工作,对政府提报的5件规章进行了备案审查。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保障和促进全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
常委会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与开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选择事关全市工作大局和民众切身利益的软环境建设、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民生工程、农村改革发展等重大事项,依法进行了审议。先后就推进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旅游一体化建设、现代服务业、高端装备製造业以及汽车产业发展情况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视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了全市重点工作落实。尤其是结合听取市政府关于软环境建设情况汇报,对我市近年来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并在市委为此专题召开的座谈会上做了全面汇报,为市委决策部署提供了依据。为加快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查批准工作,听取了2014年政府重大项目和城建计画安排情况的汇报,促进政府科学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资金,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方面,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充分保障组成人员在干部任用上的知情权、表达权,全年共依法任免了189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一府两院”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强化服务保障,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针对换届后新当选代表占半数以上的实际,先后举办两期基础性和实用性的代表专题知识培训,对省市人大代表小组和专业代表小组组长、乡镇人大主席以及代表建议承办部门人员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实现了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的全覆盖。尤其是为了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解决“重提出、轻质量”问题,在专项工作会议上,对提出议案建议的範围程式、加强指导和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引导代表提高议案建议水平。深入开展“三深入”活动、代表与人民民众见面日活动,全年组织了300余名省市人大代表深入基层,面对面听取意见,提出建议39件,形成调研报告32篇,促进“一府两院”努力解决人民民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注重发挥代表小组尤其是专业代表小组的作用,组织开展代表活动130余次,代表活动网路更加完善。坚持定期向代表印发常委会工作信息,通报“一府两院”重要工作情况,提供政情社情资料,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範围不断扩大,全年共有60余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10多人次各级代表参与了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和调研活动,代表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成效显着。常委会就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4件议案,分别听取审议了专门委员会议案审议结果和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多次组织专题视察检查,议案所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积极推进和有效落实。如为办理好推进学前教育的议案,市政府制定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画,常委会也将制定学前教育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画,使解决学前教育现实问题和长远发展都有了可靠保障。为落实好保障城乡百姓喝上乾净水、放心水等3件议案,市政府计画用三年时间对居民小区的供水管网和老旧小区楼内上水管线进行改造,并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工程,进一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对750件代表建议,常委会认真转办交办,并对其中21件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在“一府两院”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有607件代表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占81%;列入计画解决的85件,占11.3%;因政策或客观条件所限暂不能解决、并已向代表说明的58件,占7.7%。推进解决了代表反映集中、民众普遍关注的一些难点和热点问题。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以开展党的民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深入分析查找和认真整改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发生了较大改观。为加强常委会的学习,坚持会前结合审议议题进行一事一训,邀请专家学者就发挥常委会职能作用、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内容,共组织了5次专题讲座,使学习更具针对性。为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坚持在审议前组织专题调研和专项视察,全面了解实际情况,使审议工作的方式方法有了新的改进。加强了人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和优秀履职代表的宣传,人大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首次以常委会名义从高校院所、金融机构、财税部门中,聘请了10名财经谘询专家,为常委会有效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撑。市与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联繫更加紧密,坚持在一些重点工作上实施联动,加强沟通交流和业务指导,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成功承办了东北四个副省级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密切了与兄弟城市人大的工作交流。积极开展同国外友好城市议会交往,先后推进签署我市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市建立了友城关係,尤其是与拉脱维亚尤尔马拉市建立了友好合作关係,填补了我市在波罗的海沿岸国家友好城市的空白。
各位代表:常委会的各项任务已经全面完成,但结合党的民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问题查摆与整改,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如,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重程式、轻落实”的现象,尤其是对政府专项资金使用、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审议意见落实的持续监督和跟蹤问效还不够;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落实中的一些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已明确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落实得还不够到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行使得还不充分;对一些事关民生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够。在密切人大与人民民众联繫、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之间的联繫以及代表与选举单位和选民的联繫方面,方式还不够多、渠道也不宽,还没有更好地“接地气”。此外,在为代表提供服务、提高议案建议质量、督办建议落实上,还应做更多的努力。对这些差距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加以改进。
2014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之年,也是瀋阳加快全面振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全会部署,紧密围绕全市“深化改革、稳定增长、改善民生、最佳化环境”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反映民意、汇聚民智、维护民利,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把瀋阳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推向新阶段,创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
第一,在立法工作方面,要重点加强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着力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须通过立法来规範的现实问题。为从法规层面回应广大人民民众对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诉求,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需要,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均衡健康发展,拟制定《瀋阳市学前教育条例》。要高度关注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态环境、水利基础设施监管、政府性投资管理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深入开展调研论证,本着条件成熟、急需为先的原则,适时列入常委会立法项目。坚持立、改、废并重,继续开展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特别是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
要把“管用有效”作为衡量立法质量的重要标準,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扩大立法的民主性、增强人大立法的主导性。坚持“问题引导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在制定好“关键几条”上下工夫,突出现实性,兼顾前瞻性。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做好法规立项、起草、审议各个环节的衔接,适时开展立法评估,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继续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立法顾问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切实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问题。加大对新制定法规的宣传,夯实法规贯彻实施的民众基础。
第二,在监督工作方面,综合运用多种法定形式,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大事项的监督。要围绕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和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的建立完善以及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协调发展、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等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听取我市推进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的汇报,促进我市儘快在两化融合、工业转型升级、打造企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发展混合型所有制经济、企业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率先破题。视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实施情况,加快推动非公经济发展。要积极回应市民对解决“出行难”问题的诉求与期盼,听取审议我市公交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要持续推动我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专题视察,促进解决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听取审议推进瀋阳经济区旅游一体化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大瀋阳旅游圈”建设。听取我市民族工作情况的汇报,促进民族事业全面发展。
要强化对计画和预算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从今年开始,在常委会上要将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报告分开审议,逐步实现对预算进行精细化和实质性审查。要充分利用在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查询连线埠,加强对市本级重点资金安排以及拨付使用情况的线上监督。要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工作,不断深化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加快建立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审查机制,适时听取我市2015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画安排情况的汇报。要加强对重点民生资金、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管理的审查监督,尤其要督促政府加强和规範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风险可控、规模适当的债务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防止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特别是违规使用资金问题的监督,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把挤占挪用的钱归位,把“跑冒滴漏”的钱堵住,把闲置、沉澱的财政资金管好用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要积极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学前教育、医疗、养老、就业以及供暖等重点民生问题,督促政府把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各项实事办好、办到位,让振兴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听取我市城乡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持续推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解决我市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关注文化惠民,听取审议我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协调发展。听取审议我市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升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听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基层医疗保障条件加快改善。
要强化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认真落实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和实施细则,针对法官、检察官违法办案以及人民民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办理情况,依法开展询问和质询;对涉及“两院”工作事项需要做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启动特定问题调查程式;对存在违法违纪和失职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法官和检察官,将依法提出撤职案。听取市法院建立完善执行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情况的汇报,加强对评估、拍卖、案款收支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推动解决执行不公、违法执行等问题。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听取相关工作汇报,促进检察机关健全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听取审议“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检举和意见工作,设立常委会“申控”工作机构,使人大信访工作更加规範化、法治化。加强规範性档案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的统一。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要严把提请任命人员的任前条件和资格审查关,实事求是,依法任免。同时,要积极探索任后监督的有效方式。
第三,在代表工作方面,将适时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工作会议,在全面总结代表工作经验的同时,研究和明确新形势下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思路与举措。要对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活动的内容、方式以及服务保障等进行全面规範,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继续开展好代表“三深入”活动。要以市人大代表培训中心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学习培训,增强培训的鲜活感和吸引力。要建立完善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落实代表执行职务写实制度,积极推进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组织开展履职优秀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以及年度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选表彰活动,探索建立人大代表退出机制,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要强化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努力把代表议案建议落到实处。要拓展代表知情知政的广度和深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各项工作参与,密切与代表的联繫,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建设,为代表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在常委会自身建设方面,要巩固党的民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抓好“四风”问题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学习培训、提高审议质量、改进会风文风等一系列制度,形成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要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落实,对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的实施效果进行检查评估。要不断改进视察调研方式,坚持贴近实际,努力增进实效。要强化专门委员会专题调研、报告初审、跟蹤监督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及专职委员的作用。要重视发挥现代传媒的作用,扩大人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加强机关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经费使用、外出考察、公务用车等各项规定,切实把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密切与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繫,加强与兄弟城市人大的学习交流,特别是要把开展与国外地方议会的友好交往作为扩大开放、促进交流合作的重要渠道,发挥好人大对外交往的独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