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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0-02-19 05:52:42) 百科

瀋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基本介绍

  • 中文名:瀋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简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 词性:名词
  • 分类:档案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回顾
市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加快实现全面振兴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扎实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为瀋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常委会在本届第一年就召开立法工作会议,确定立法任务目标,明确“注重管用有效,突出地方特色”和“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并贯穿于立法工作实践。五年来,共完成37件立法项目,其中制定14件、修改13件、废止10件。
第一,突出民生立法。常委会坚持立法为民,努力从法规层面解决人民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年来,人民民众对城市养犬扰民反响强烈,我们在反覆调研论证、广泛徵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养犬管理条例,对规範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发挥了重要的规範引导作用。针对百姓反映突出的规範物业管理、保障供暖达标等问题,制定了物业管理条例、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使我市物业和供热市场的发展更加有章可循。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上学难、校园安全等热点问题,制定了义务教育条例,在均衡教育资源、经费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安全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规範,并将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等方面内容写入法规,为维护教育公平提供了保障。
第二,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立法。为强化中小企业权益保护、最佳化发展环境,制定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在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融资担保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为维护工业热力市场秩序,制定了工业热力管理条例;为推动自主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制定了专利促进条例,修订了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为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了立法支持。在制定和修改瀋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防御雷电灾害、供水用水管理等法规中,重点规範了政府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职责,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统筹协调发展。
第三,加强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立法。城乡规划关係全局,涉及长远,为更好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调控引导作用,制定了市城乡规划条例,明确建立层级有序的规划监管机制,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特别是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做出明确规定,填补了这一方面的立法空白。针对城市管理中的新情况,修改了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社会保险费征缴、公路路政管理等条例。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制定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民用建筑节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绿化等4部条例,修改了水污染防治、节约能源等条例。这些地方性法规,为强化城市管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更为可行的法规依据。
在推进立法过程中,常委会坚持科学和民主立法,注重立法的公正性,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係,及时协调解决法规起草中的难点问题,发挥立法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注重规範行政行为,严格控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设定,防止部门利益倾向;注重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利用多种方式徵集採纳人民民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注重立法工作创新,对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开展了立法后评估。
二、依法行使监督权,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常委会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事关全市振兴发展大局、事关人民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五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6项,集中进行了8次执法检查,开展了2次专题询问,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第一,加强了计画和预决算审查监督。坚持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预算执行情况、“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本届人大曆次会议批准的计画、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审查,听取审议了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查批准及调整的决议。进一步完善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的监督机制,促进政府将财政投资重大项目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画,首次将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审议议题。对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预算、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重点城建项目安排等方面,加强了审查监督,就防範政府债务风险、加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等15个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注重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对每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大监督力度,促进有关部门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屡审屡犯问题,从机制上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支持审计部门选择污水处理厂项目开展绩效审计试点,对统筹解决污水处理厂有效运行问题进行了专题审议,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促进项目建设和财政经济稳定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加强了民生问题监督。常委会抓住民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民生问题,实施了持续监督。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让百姓吃上安全放心食品,连续3年对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通过听取专项汇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集中检查与委託检查相结合、随机抽样检测与百姓餐桌密切相关的食品、邀请代表全程参与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并围绕加强食品安全有效监管开展了专题询问。结合审议和专题询问,就落实监管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健全监管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强化源头管理、规範农贸大厅建设等12个方面的重点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督促政府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改善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围绕保障饮水安全,让百姓喝上乾净水,结合对水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和对涉水议案建议的跟蹤督办,对老旧小区自来水管网和二次加压泵站改造、地下水资源保护、东水西调配套工程建设以及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连续跟蹤问效,促进政府改造城市供水二次加压泵站612处、城市供水管网355公里,解决了104.6万村民饮水问题。
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听取了市属重点医院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情况汇报,把市一院、四院、七院、儿童、妇婴、骨科、奉天等7所医院建设情况纳入监督计画,通过工作视察、专题调研、听取专项汇报、督办议案和建议等形式不断加以推动,促进7所市属重点医院改造如期完成,使医院规模扩大,设施得到更新,住院就诊床位大幅增加,中心城市公共医疗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围绕改善百姓居住环境,结合老旧弃管住宅小区综合改造议案的督办落实,先后5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多次组织专题调研视察,尤其是将改造弃管住宅小区确定为首次开展专题询问的内容,提出弃管小区改造“标本兼治”,加强后续管理,统筹道路、管网和墙体保温改造,确保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建议,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连续3年纳入为城乡民众办实事项目,完成了1502个弃管住宅小区改造任务,惠及165.5万城市居民。
围绕推动“平安瀋阳”建设,结合公安派出所改造建设的议案督办工作,从2010年开始,每年通过审议专项报告、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专题视察,督促政府按照标準化、规範化和功能化的要求,加快公安派出所改造建设,新建改造的68个公安派出所实现了布局合理、统一规範、功能齐全、方便民众的目标要求,为提高民众见警率、增强百姓的安全感奠定了基础。此外,常委会还听取了我市促进就业、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养老事业、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综合整治道路交通、建设和谐社区、规範发展家庭服务业、丰富民众文化生活等16个方面的专项报告和工作汇报,推动了各项惠民举措落实,使一些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第三,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常委会始终把资源环境问题摆在重要监督位置,听取审议了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修编、污染减排等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加快节能减排目标实现。对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与有效运营、垃圾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进行了持续跟蹤监督,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有效落实。为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从流域治理规律和人大自身特点出发,倡导发起了以“协同治理水污染,联手保护母亲河”为主题的“瀋阳经济区八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协调行动”,围绕完善辽河流域治理法规、健全水污染监管体系、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保证治理改造资金落实、形成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等内容,召开8次联席会议,组织了6次联合调研视察,提出的一系列意见建议都得到重视和採纳,为改善辽河流域水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全国人大、省人大和省政府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第四,加强了“三农”工作监督。着眼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将事关“三农”的重要事项适时列入常委会审议议题和视察检查内容。五年来,共听取审议了农村改革发展、新农村建设、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等7个专项报告,听取了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等工作汇报,多次围绕县域重大项目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新城镇建设、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等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就农业产业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防汛、春耕生产等情况进行工作视察。尤其是结合办理农业万亩大桥改造的议案,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农田排涝工程多次开展视察检查,推动政府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制约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突出问题,连续3年通过执法检查、审议工作报告等形式进行专项监督,就示範社建设、领办人培训、政策扶持、农产品行销以及流通体系建设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有效促进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水平和市场化程度的提升。
第五,加强了司法工作监督。针对社会普遍关注、民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连续两年听取市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法院有效开展专项清理活动,不断创新执行方式,规範执行行为,切实提高民事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执行效果,特别是加大对不履行生效判决与裁定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支持法院在实施分段集约执行模式试点基础上,加快全市执行案件操作流程改革,使执行过程中一人专断和滥用执行权的情况得到明显改变。支持促进检察机关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听取审议了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视察,督促检察机关巩固诉讼监督年专项活动成果,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立案或撤案、违法减刑假释等问题的监督,严查在诉讼活动中滥用侦查权、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职务犯罪案件,增强执法公信力。加强了对争议较大、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的庭审监督,创新旁听庭审活动方式,促进了阳光司法。同时,将加强信访工作与开展监督有机结合,对503件重点信访事项进行转办督办,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
第六,加强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在对劳动契约法等重要法律集中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听取审议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企业国有资产、体育法以及全民健身、宗教事务、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9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依法行政和“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了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民事诉讼、人口与计画生育、台胞投资保护、旅游条例和清真食品生产管理规定等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对文物保护、地下水资源保护等8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召开了全市规範性档案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对49件行政规章进行了备案审查。通过这些举措,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
三、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保证和促进全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
常委会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与开展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长远性和事关人民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适时纳入审议议题,依法进行审议,共作出47项决议和决定。五年来,根据市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加快推进瀋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十二运”设施和浑南新城规划建设、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四大发展空间拓展、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开展视察调研,促进了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推动了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围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製造业基地,就装备製造业发展中的深层次和关键性问题开展深入调研,促进政府加快推进“三大聚集区”和“两大配套区”建设,加速装备製造产业配套、生产性服务业和企业员工生活居住的有效聚集;推广工具机集团通过产品扩散、合作生产方式整合零部件配套资源的成功经验,加快形成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的配套体系,发展壮大产业集群;积极探索产业与金融资本的深度融合,加快大企业总部基地建设,努力打造公共服务平台,使装备製造产业形成新的发展格局。修订了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明确了重大事项範围,规範和完善了工作程式,健全了对落实决议决定的监督机制,解决了在一些重点问题上的监督缺位问题,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工作程式,保证人事任免工作的规範有序。五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3人次,为我市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转提供了组织保证。
四、加强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本着“人大工作开展靠代表,人大工作水平看代表”的理念,不断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健全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行使职权和发挥作用的机制。在全市人大代表中开展了“深入调研,为瀋阳科学发展献良策;深入基层,为保增长促和谐解难题;深入走访,为人民民众办实事”的“三深入”活动,展示了代表们在反映民意、关注民生、助推发展中的积极作为。召开了全市人大代表工作会议,出台了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问责和绩效评估办法,完善了组成人员联繫选举单位和代表小组、代表资格审查等多项制度程式。坚持两年开展一次优秀履职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评选表彰活动,共评选出先进代表小组16个、履职优秀代表123人次,激励和调动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通过加强服务保障、搞好履职培训、开展代表联繫民众见面日活动、建立“代表之家”等系列举措,使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实效明显增强。五年来,在市人大代表中,共有38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3000多人次参与工作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视察等活动,代表们用实际行动兑现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常委会把审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和督办代表建议作为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重要工作,五年来,围绕14件代表议案的督办,先后8次听取审议办理情况专项报告,集中开展了12次专题视察检查。特别是对办理难度较大、见效周期较长的议案,每年都列入重点督办日程,促进政府认真办理。经过努力,这些涉及瀋阳经济发展、公共安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方面的议案,都得到较好落实,代表和人民民众给予充分肯定。对代表提出的385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转办交办,对68件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听取了“一府两院”的办理情况报告,并通过重点督办与跟蹤督办相结合、召开办理工作现场会、领衔代表参加督办、通报办理情况等办法,保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落实,五年来代表建议的办结率累计达到87.1%。
人大代表选举是事关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常委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针对选举法修改后的新变化,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提出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作出了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决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式做好代表名额分配、结构比例和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等工作,加强了对区县(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落实了“两升一降一保证”的要求,最佳化了代表结构,使本届市人大代表更具广泛性和代表性,为开好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奠定了基础。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认真安排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读书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培训,举办了巨观经济形势预测、人大工作理论、宗教与社会和谐、立法法等专题讲座15次,为提高履职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坚持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100余篇重点调研报告,对提高审议质量发挥了基础作用。协助市委开好人大工作会议,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建议,为市委出台加强人大工作若干意见提供了决策依据,使一些影响人大工作的实际问题得到了解决。修订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推进了人大工作的规範化和程式化。重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作用,增设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提升了常委会整体工作效能。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扩大公民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邀请了410名市民旁听常委会会议,提高了人大工作透明度。通过《瀋阳人大》刊物、人大公报、人大网站以及加强主流媒体宣传报导等多种渠道,扩大了人大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我市人大工作的影响力。通过纪念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活动,认真总结人大工作经验,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广泛宣传。健全了机关干部培训制度,机关队伍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围绕和谐机关建设,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展现出人大机关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加强了与区县(市)人大工作的联繫指导,通过坚持和完善市与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常委会会议、联合调研考察、专委会对口联繫等各项制度,加强情况沟通,听取意见建议。两级人大对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代表活动等重要工作实施联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发展。加强了同兄弟城市人大的学习交流。与20个国家的地方议会和友城议会开展了友好交往。
各位代表,本届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瀋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得益于“一府两院”的有力配合,得益于区县(市)人大的鼎力支持和全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热情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和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五年来的实践,使我们对做好人大工作有了更加深切的体会:一是人大工作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努力在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格局中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才能保证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前进;二是人大工作只有真诚倾听百姓呼声,真实反映人民意愿,真情关心民众疾苦,努力把人民民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才能具有坚实的民众基础,得到广大人民民众的拥护;三是人大工作只有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与全市中心工作保持协调一致,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係,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才能使依法监督更加富有实效;四是人大工作只有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在依法按程式行使职权的同时,以创新的思维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才能保持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回顾总结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看到,常委会工作与党的要求、同人大代表和人民民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常委会立法主导作用还需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还需不断丰富完善,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和对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方面还应加快推进;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还不够充分;密切联繫人大代表和人民民众的工作还应进一步加强。
对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
未来五年,是我市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加快全面振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建议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的各项要求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密围绕实现“三大目标”、扎实推进“五大任务”,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动员和凝聚全市人民的力量和智慧,奋力夺取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新胜利。
立法工作要有新进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在完善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领域立法、民生立法和生态保护方面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在发挥地方性法规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功能的同时,更加重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要充分发挥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适时召开立法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画,统筹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监督工作要有新作为。坚持议大事、谋全局,把行使监督权同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机结合,不断强化监督工作效能。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和决算的审查监督,促进政府逐步建立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完整预算管理体系。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垃圾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农村面源污染的专项监督,推动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市和全国环境建设样板城。按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所明确的範围程式,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重视软环境建设,推动政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继续关注和重视“三农”问题,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正确行使职权。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快制定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支持法院深化执行工作改革,督促检察机关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倡导八城市人大依法推进瀋阳经济区旅游一体化协调行动,共同推动“大瀋阳旅游圈”的建设。
保障民生要有新成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围绕让全市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依法监督推进民生工程,督促政府有效落实各项惠民举措,把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各项实事办好、办到位。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方法,持续对民众关注的饮水安全、食品安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养老保障、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就业难、入托难、看病难、出行难、执行难等问题加强跟蹤监督,让振兴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代表工作要有新起色。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强化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完善信息服务,保证代表的知情权。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中的突出问题。发挥代表密切联繫民众的桥樑纽带作用,完善代表联繫民众制度,不断改进代表联络工作。通过履职优秀代表评选、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和履职写实,进一步完善代表激励机制。创新和规範代表活动的内容方式,继续深化“三深入”活动,拓展代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途径,提高代表工作实效。
自身建设要有新提高。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深化科学理论、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作风,坚持务实创新,深入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审议水平和工作质量。继续加强与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的密切联繫,协调一致推进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继续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完善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方法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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