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68号),充分发挥保险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中的积极作用,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天府新区资阳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68号),充分发挥保险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中的积极作用,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发展涉农保险
(一)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按照“中央支持保大宗、保成本,地方支持保特色、保产量,有条件的保价格、保收入”的原则,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推进林业保险产品创新。对已开展的水稻、玉米、油菜、能繁母猪等险种,扩大覆盖面,争取应保尽保,扩大育肥猪的承保面。将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市林业局)
(二)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加大市级与县(市、区)及其部门之间的协同推进力度,提升财政资金投向与农业部门规划发展重点区域和重要品种的重合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抗风险保障作用的最大效益。鼓励各县(市、区)围绕“一县一业”现代农业发展战略,逐步将产业化程度高、对当地农业经济支撑性强的设施农业、规模种植、养殖业等地方特色农业纳入保险试点。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对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贫困残疾人和失独老人的保险费按最低标準由财政补助。(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市保险行业协会)
(三)完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立激励机制,支持保险机构建立和完善乡(镇)村两级保险服务网点。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建立保险经营机构与灾害预报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的合作机制。引导适度竞争,规範涉农保险承办主体经营行为,提升涉农保险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保险机构)
(四)创新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创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销售模式,积极探索试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三险合一”收费模式。加快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完善农村民众保障体系;继续创新保险服务模式,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专项服务视窗,开闢绿色通道,面对基层、面对民众,及时快捷地处理各种赔案,实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保险机构)
二、推动商业保险全方位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落实上级免税、延期徵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保险机构拓展企业年金管理等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画。支持养老保险产品创新,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鼓励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积极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发展。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开办独生子女家庭、失独老人养老保险。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办老龄意外伤害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促进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二)推动健康保险服务多样化。大力发展各类医疗、疾病、失能收入损失和长期护理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业务。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鼓励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积极探索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结合方式,从费用报销和经济补偿向病前、病中、病后相结合的综合性健康保障管理方面发展。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产业链整合,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鼓励医疗机构成为商业保险定点机构,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挥“第三方”管理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资阳市中心支行、市卫生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三、积极探索保险资金支持重大项目融资方式
(一)遴选储备保险资金投资重点项目。对照保险资金运用政策条件,多渠道遴选符合保险资金投资条件的重点项目,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收益性的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充分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稳定性强等特点,提高保险资金的配置效率,为我市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保险机构)
(二)拓展保险服务功能,推动保险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通过大型企业担保、银行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实施保险资金投资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增信安排,满足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增强保险公司在我市投资的积极性。加强对企业运用保险资金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增强项目业主通过债权投资计画、公用事业收益权证券化等新型投资工具,运用保险资金融资的意识和能力,积极与各保险机构的上级公司沟通联繫,深入开展“险资入资”活动,扩大保险资金在我市的运用範围。(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资阳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保险机构)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建立推动保险资金投资我市重大项目的引导机制,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引导保险机构的资金参与我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保险资金更好地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四、发挥保险对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
(一)积极发展科技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开展科技保险业务,鼓励科技型企业积极投保科技保险,推行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制度,鼓励建立科技保险奖补机制。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探索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推广大型成套技术设备保险和国产首台首套装备的保险风险补偿机制,促进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政府金融办、资阳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二)推动保险服务多元化发展。加强政银保合作,研究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支持贷款保证保险发展。加快发展我市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探索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大力推动扶贫贷款保证保险,规範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创新旅游保险服务,支持文化产业、现代物流服务业、商贸会展业等新兴保险业务,促进第三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资阳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扶贫移民局、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三)加大保险业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力度。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保证保险,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保证保险对自主品牌、自主智慧财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对地方特色优势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特色农副产品等出口企业保费补贴比例,鼓励出台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现出口小微企业统保。积极培育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加快发展境外投资保险、创新保险品种,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人行资阳市中心支行、资阳银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五、运用保险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方式
(一)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保险机制。政府通过运用保险机制和利用保险机构,改进公共服务,降低公共服务运行成本,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对公益性较强、市场化运作无法实现盈亏平衡的保险服务,政府可给予一定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
(二)充分发挥保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建立医疗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由卫生部门加强引导、督促、检查,全面引导投保责任保险。完善我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措施,对重金属、化工等重污染风险行业试行强制保险。加大对交强险、旅行社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保险等保险的监督检查,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保险等试点。大力发展生产安全、公众安全、校园安全、实习安全和电梯、供电、供气安全以及养老机构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探索开展平安综治责任保险试点,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三)充分发挥保险在防灾减损和灾害事故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公共责任保险、工程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提升企业和居民利用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意识和水平,减少灾害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安全监管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六、夯实保险服务业发展基础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资阳市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司法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服务业办、市气象局、市法制办、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资阳市中心支行、市保险行业协会以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各成员单位协同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保险业创新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鼓励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网际网路等开办保险节目或栏目,在全社会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氛围。加强保险业的诚信建设,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保险消费者诉求渠道,严肃查处各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最佳化保险业发展环境,营造支持保险业发展的司法环境,完善保险业与公安部门的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三)完善和落实财政补贴及税收优惠相关政策。落实农业保险税收优惠和完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积极探索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逐步加大对具有社会公益性、关係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的保险补贴範围和力度,通过发挥财政补贴的槓桿作用和税收优惠的激励作用,推动保险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作用,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和支持协会开展活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保险行业协会)
(四)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保险机构要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风险应急预案,提高风险处置能力,防止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发生。加强对寿险非正常集中满期给付、非正常集中退保等风险的监测排查力度。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规範涉保理赔司法鉴定行为,坚决打击保险欺诈,侵占挪用保险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风险处置化解的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
资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