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财政局是负责本县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资中县财政局
- 地区:资中县
- 类型:县政府组成部门
- 内设机构:办公室等
主要职责
一、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县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财政计画;参与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县财力的建议;拟订并执行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对本县金融机构实施财务监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拟订政府防範债务风险的措施。
三、承担本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託,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準、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本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负责彩票资金管理和彩票市场监管的有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本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县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拟订本县政府採购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七、负责组织起草本县有关税收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关税政策的相关研究工作。
八、负责制定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準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的管理。
九、依法负责本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负责资产评估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负责承办和监督本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一、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本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二、负责管理本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範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研究建立本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卢宗礼: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国库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明仲:协助局长分管农业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投资股、农村合作基金会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繫分管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光伟:协助局长分管财税法规会计股、企业股、综合股、社会保障股、政府採购监督管理股,联繫分管财政监督检查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平:协助局长分管人事股、经济建设股、金融外事外债股、非税收入管理股、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党组成员邱智勇:主持财政监督检查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曾超:主持县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预算股、乡镇财政管理股、农村综合改革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财政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负责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目标管理、督查督办、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效能建设、政务公开、文明建设、群工信访、防邪维稳、安全保密、政务接待等工作;负责财政信息系统建设;承担机关财务、政府採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后勤事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股
分析巨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全县住房改革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政策,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收入政策;管理政府性基金;负责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参与收费标準的确定;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税法规会计股
贯彻落实财税地方性法规,协调组织起草地方性行政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财政检查内部覆核工作;负责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全县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按照管理许可权管理全县税政事项;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準则和制度,提出全县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管理全县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职称考试,组织实施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负责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承担县会计学会、珠算协会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预算股
研究拟订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负责汇总年度地方财政预算,编制年度县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统筹协调工作,承担县级部门预算审批及调整工作;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準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县级支出预算调整工作;负责支出绩效评价牵头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承担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承担政府性债务和地方债券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增收节支相关工作;负责办理财政结算事宜;负责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管理和县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乡镇财政管理股
参与并审核乡镇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制定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监督乡镇财政财务运行;承担乡镇财政建设有关工作,研究拟订乡镇财政改革办法,指导乡镇财政改革,推进乡镇财政信息公开;负责乡镇财政考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国库股
负责组织财政预算执行;承担预算执行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承担国库资金管理和财政资金调度工作;负责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负责汇总全县和县级年度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批覆县级部门决算;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非税收入管理股
参与制订和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和监缴工作;监督和指导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罚没物资监管及有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相关工作,拟订行政、政法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参与研究制定行政、政法经费的开支标準和定额;负责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审核部门(单位)决算;负责拟订全县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订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县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县级行政单位资产配置标準;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教科文股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相关工作,贯彻执行相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发展的政策;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县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县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制订县级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準;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经济建设股
承担交通运输、粮食、环境保护、安监、供销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相关工作;拟订全县经济建设、商贸流通、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财政政策;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上级有关转贷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农业股(资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相关工作;研究财政支农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办法;承担全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承担支农专项资金、农口救灾资金、扶贫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对以生产资料为补助对象的有关补贴兑付及监管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承担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农业综合开发政策、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建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负责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牵头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相关工作,研究拟订相关财政政策;负责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民政等财政资金;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县级社会保障资金和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指导编制并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部门(单位)决算;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企业股
拟订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执行县级财政支持有关行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并管理相关专项资金;拟订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收集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投资管理股
承担发展改革(物价)、住建、城管、国土资源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相关工作;参与拟订能源、矿产等国有资源收支政策;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财政政策;负责基本建设投资财政预算管理;贯彻执行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基本建设和国债转贷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决算审批;负责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金融外事外债股
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实施对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务监管;承担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小额担保贷款等工作;承担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建立偿债机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政府採购监督管理股
负责全县政府採购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全县政府採购管理办法;拟订政府集中採购目录、政府採购限额标準和公开招标数额标準;负责审核和批覆政府採购计画,核准採购方式;负责政府採购评审专家的抽取和徵集,建立和管理本地“政府採购候选专家名册”;审核政府採购档案及採购公告信息;受理政府採购投诉;负责考核集中採购机构工作质量,监督政府採购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农村综合改革股(资中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参与研究和拟订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方案;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负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化解工作;承担全县农村综合改革有关资金管理工作,拟订资金管理办法;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乡镇财政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和调研指导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制定财政系统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和行政监督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中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法律法规;负责监管县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确定国有企业管理者的薪酬标準;负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监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负责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资中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1名(股级)。
人编制和领导职数
资中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5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股级干部职数36名。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