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06年12月26日颁布的《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10条之规定,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机构的政务服务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资中县政务服务中心
- 单位职能: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办公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水南镇东大道一段363号
单位职能
1、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3、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4、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5、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6、对下级政务服务中心报送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7、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定视窗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视窗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8、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9、对下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10、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