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剑,男,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贺剑
- 国籍:中国
- 职业:教师
- 毕业院校:北京大学
- 学位/学历:博士
- 专业方向:婚姻法
- 学术代表作:《夫妻个人财产的婚后增值归属——兼论我国婚后所得共同制的精神》、《论婚姻法回归民法的基本思路》等
- 性别:男
- 发表论文数量:10篇(截至2019年7月)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院 法学学士(2008)
北京大学法学院 法学博士(2013)
工作经历
2013.9-2015.10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
2015.11-至今 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研究领域
婚姻法、契约法、担保法、医事法、民法与民诉法交叉研究
研究成果
- 《夫妻个人财产的婚后增值归属——兼论我国婚后所得共同制的精神》,《法学家》2015年第4期,第95—115页。
- 《认真对待案例评析:一个法教义学的立场》,《比较法研究》2015年第2期,第172—185页
- 《论夫妻个人财产的转化规则》,《法学》2015年第2期,第50—62页
- 《论婚姻法回归民法的基本思路》,《中外法学》2014年第6期,第1500—1521页
- 《离婚时按揭房屋的增值分配:以瑞士法为中心》,《政治与法律》2014年第10期,第137—150页
- 《“理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影响——以关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后孳息归属的司法实践为中心》,《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年第3期,第132—147页。该文被人大複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4年第7期全文转载
- 《契约解除异议制度研究》,载《中外法学》2013年第3期,第583—597页。该文被人大複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13年第10期全文转载
- 《诉讼外和解的实体法基础——评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号》,载《法学》2013年第3期,第141—152页(封面重点论文)
- 《父母购房出资与房产权属认定——以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的适用範围为中心》,载黄卉主编:《福鼎法律评论》创刊号,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35—46页
- 《美国法上的广告推荐人责任》,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45卷,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299—3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