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识、规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作为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求各有关处室必须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今年重点组织抓好《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学习,以《暂行规定》的公布实施为契机,通过组织参加国家统计局视频会议培训、召开会议、自学等各种方式认真组织相关处室学习《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深刻领会《暂行规定》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为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落实责任。
三是认真部署。按照《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和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们对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积极通过网站、公报、新闻媒体、信息公开中心等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近年来,我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做好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搭建良好的政府信息工作平台。一方面在黔通办公自动化网、贵州统计内部信息网和贵州统计信息网(外网)上增加“政务公开专栏”,定期做好公开信息资料的更新载入工作。另一方面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网路、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布政府统计信息,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获取政府统计信息提供方便,同时指定综合处负责受理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信息需求的申请,指定法规处负责受理统计行政许可的申请,我们严格执行《条例》有关收费问题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提供已公开的信息不收费。
二是建立政府统计信息的公开审查机制。按照《条例》的要求,我们加强了对公开什幺信息、怎样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努力做到既要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时、準确地获取政府统计信息的权利,又要对属于国家秘密,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和调查对象商业秘密的统计资料,严格予以保密。我们设立了严格的公开审核程式,对不同信息需求,有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规定审核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没有的,由办理处室提出,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方能对外公开。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统计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省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将统一协调统计信息作为局队团结协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共同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研究经济运行情况,对涉及全省统计工作的重要事项,共同向党委政府汇报;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数据和重要分析材料,统一编辑整理,共同编印成册,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确保了局、队与其他部门发布的政府统计信息的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