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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统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提纲

(2020-02-18 13:46:45) 百科

贵州省统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提纲

根据省政府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行为规範、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认识、规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作为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当务之急,要求各有关处室必须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学习。在国务院公布《条例》之后,我局即按照国家统计局和贵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条例》的公布实施为契机,通过组织参加国家统计局视频会议培训、召开会议、自学等各种方式认真组织相关处室学习《条例》的各项规定,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广大统计工作者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为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条例》做好準备。
二是落实责任。
三是认真部署。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按照工作安排,今年4月份,局机关全面启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4月底以前各相关处室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并将公开信息资料準备齐全;5月底计算处完成了信息公开栏目建设,顺利在网站上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
二、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为了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採取有效措施,努力增强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近年来,我们先后制定并发布了《贵州省统计局统一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制度》等14项规章制度,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备案、涉外调查项目审批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对外公布统计资料审定、统计基本单位备案都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则;对统计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统一办理制度,规定了具体的办事程式,明确了行政许可办理机构的职责;对统计行政许可项目实行监督检查,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在统计执法工作中因违法行为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起了一整套权责相统一、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相统一的统计行政许可制度体系。同时,为了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人,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要求各相关处室明确指定一名同志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专门负责公开信息的蒐集、整理、上报。
二是认真编制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国家统计局和贵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局继续完善了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目录,重新修订办事指南内容。由办公室、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中心参与,对去年编制的《贵州省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进行补充完善和修订,对目录内容进行细化,将政务信息公开分为两大类:一大类是对内公开的,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考核奖惩、干部任免、招考录用、工资调整、出国考察、政府採购、财务收支等九个方面内容,主要通过统计信息区域网路向职工公开;另一大类是对外公开,包括职能职责、统计服务、工作决策、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行政权力、统计教育等七个方面的内容,主要通过网际网路、办事指南和贵州统计信息网(外网)向全社会公开。
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做好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搭建良好的政务信息工作平台。一方面在黔通办公自动化网、贵州统计内部信息网和贵州统计信息网(外网)上增加“政务公开专栏”,定期做好公开信息资料的更新载入工作。另一方面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网路、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布政府统计信息,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获取政府统计信息提供方便,同时指定综合处负责受理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信息需求的申请,指定法规处负责受理统计行政许可的申请,我们严格执行《条例》有关收费问题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提供已公开的信息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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