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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2-18 13:51:44) 百科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在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国办发[2012]26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25号)、《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政府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政办[2012]1号)要求部署,结合自身职能,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基本情况:主动公开
  • 取得的成效:进一步规範工作标準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10617条。在我委入口网站上公开的信息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情况270条;政府投资的重大基础项目的执行、设计、建设、公开招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利用情况6850条;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320条;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1600条;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準申请程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58条;行政许可800条;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定、领导成员分工、办公地点、联繫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指南及调整情况40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480条;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开招标信息169条。
我委主要通过入口网站、新闻发布会、委办公大楼大厅触控萤幕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入口网站公开9490条,委办公大楼大厅触控萤幕公开约1250条。
公开查阅我委入口网站约有82万余人次,查阅触控萤幕约2000人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1、通过我委入口网站及各市(州)县发展改革系统入口网站发布信息。
2、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控萤幕、《省发展改革工作动态》、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宣传册等载体发布信息。
3、通过首问责任视窗、档案室等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全年度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58件;全年不予受理为零;已答覆全部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複议。线上谘询156条,信件公示142条。
(四)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複议、诉讼和申诉。
二、取得的成效和新进展
(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委始终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有关会议,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上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贵州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下发后,利用机关刊物、协同区域网路和委入口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大家进一步深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委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日益增强,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审批、招投标等政府信息的公开,除委入口网站外,通过全省招投标网、贵州新闻网等平台全方位公开,接受监督。同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并开放了部分省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公开查询,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流程、时限,加强登记、签收等基础性工作,确保申请办理的安全、快速、便捷。
(三)进一步规範工作标準。按照《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贵州省发改委入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逐项对照,提高工作规範度,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工作机构、公开範围、公开程式等,明确各栏目信息更新维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更新周期和要求,以及公开办理的监督投诉等。
(四)突出重点,不断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作为巨观经济综合管理调控部门,我委工作覆盖面广、信息量大、服务对象多,因此信息公开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今年以来,针对百姓关注、民众关心的、与市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我们围绕2012年省政府50项重点工作,不断拓展公开範围和内容,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深入开展,突出了以社会需求强烈和对政府信息公开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领域为信息公开重点,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工业强省、城镇化、农业现代会、深化改革开放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投标、行政批覆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国发[2012]2号档案出台后,我委配合省委、省政府及其他省直部门在北京召开了贵州省贯彻落实国发[2012]2号档案的新闻发布会,并对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推进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大领域的决策机制和实施程式及时向全社会进行了公开。
(五)加大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抓好《贵州省发展改革工作动态》定期编印,通报重大项目用地进展情况、展示重点工作成果,全面反映发改部门在支撑服务发展、节约用地、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能力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委把入口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行建设,在网站原基础上进行改版,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让企业与民众更全面、更及时了解政府信息。今年9月,省发改委对入口网站进行改版,设定了一级栏目“政务信息公开”、“线上服务”、“公众参与”三大板块。其中,“政务信息公开”板块,下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信息公开意见箱等七个二级子目录板块,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公共服务”、“互动交流”四大功能,及时全面地宣传了省发改委各处室及下属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向社会发布相关国家行政法规和省发改委各项重大决策、政策性档案、部门规章、投资金融等信息,方便了公众,增加了办事的透明度,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专项说明
(一)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的通知》(发改法规[2012]3081号)有关要求,建立了贵州省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统一平台。要求各相关单位对各自主管行业内的招标投标处罚事项除同时在本平台上公告外,同时送统一平台。进一步规範完善招标公告发布。一是会同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範招标公告发布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12)1347号);二是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贵州省招标公告发布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目前徵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修改完善后将会同以上八家单位共同印发执行。加强对招标公告发布省指定媒介的监督。要求省指定媒介要认真审核招标公告文本,依法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尤其是对于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要严格执行标準档案中的公告文本格式,不符合格式的,不予以发布。
(二)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和《贵州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黔价综法〔2011〕135号)的规定,召开全省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4月6日,在省物价局网站及主要报刊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全省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的第1号公告,向社会公告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名额、听证会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名额、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等产生方式。4月26日,在省物价局网站及我省主要报纸发布关于召开全省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的第2号公告,向社会公告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名单。根据听证会徵集整理的意见建议,省物价局进一步完善了贵州省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省物价局印发了《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黔价格〔2012〕136号),自2012年7月1日用电起在我省试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7月20日,在省物价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全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情况的通报,对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听证会上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採纳情况进行通报。在制定和调整医药价格方面,严格按照重要商品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流程以及定价依据,及时制定、调整和公布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药品集中採购中标价格。
积极主动公开收费项目。一是公布收费目录。会同省财政厅于2012年6月29日发布了《2011年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黔财非税〔2012〕15号)。二是加强收费年审。3月6日与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11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稽查工作的通知》(黔价费〔2012〕50号),于2012年3月19日至5月31日对在省物价局领取《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贵州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年度审验,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年度稽查,及时发现问题,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三是清理规範收费。根据省政府开展四项清理规範工作要求,牵头开展行政收费清理规範工作,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并公布清理规範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方案,对全省範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集中清理,2012年共取消了“教学仪器设备配置管理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徵了“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发票工本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了“无线电管理部门电磁环境测试与电磁兼容分析收费”4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三)监督检查信息公开情况
坚持积极稳妥做好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实施,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发改部门专人负责,把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形成了组织完善、责任明确、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按照“文责自负”的原则,各处室各级发改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信息的初步审核工作,对提供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把关,涉及重大信息发布须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发,确保信息安全,严禁发布涉密信息。同时,制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监督,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表建立台账,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各处室各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监督。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新成绩,但是,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计画、批覆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民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有的信息公开内容不规範。少数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对公开的部分信息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式的公布,缺少对办理结果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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