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落实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着眼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眼于保障人民民众合法权益,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拓展深化政务公开领域和内容
一、总体工作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领导班子定期集中听取汇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局编制了《贵州省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知识产权局信息公开指南》及《贵州省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需要和必须公开的内容主要有:贵州省知识产权局“黔知发”、“黔知罚”档案;贵州省知识产权局机构、职能、办事程式;非涉密贵州省知识产权局重大活动、大事记;非涉密的贵州省知识产权局领导讲话(工作报告)以及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等。要求各处室将需要公开的档案上贵州省智慧财产权网站,按季度将已公开的档案编制局政务公开目录,在第二个季度第一个星期将政务公开目录及需要公开档案的电子档报局办公室汇总,并特别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处长(主任)负责制,造成应公开而未公开,已公开但未报送的,由处室负责,并纳入局年终考核。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主要为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入口网站,网站于2000年建设,2004年第一次改版,2008年3月18日第二次改版。2012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网站的建设和管理,2012年访问量达到了279752人次,凡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我们都及时在网站发布和更新,充分发挥了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认真及时地学习了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25号)等档案精神,并在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如下:
(一)做好“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黔府办发﹝2012﹞25号档案9项重点领域信息中第2项“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的要求,将2011年和2012年部门预算、包含“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2011年年终决算报表报送给了该项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省财政厅。
(二)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公开工作
2012年我局进行了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项目为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收费依据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法字﹝2012﹞27号)和《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标準的通知》,有关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的通知在贵州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通知标题为《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贵阳考点报名、查验和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通过贵州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开信息156条,内容包括机关管理职能、机构设定、领导成员分工、办公地点服务承诺、办事指南;专利执法处罚情况、专利实施及产业化项目、地理标誌产业化项目、贵州省智慧财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企业名单、贵州省中小企业智慧财产权促进工程企业名单、《贵州省智慧财产权奖励办法》、专利代理人及代理机构年检情况、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贵阳考点报名、查验和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作动态等等。
通过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公开档案4份,分别是《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智慧财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贵州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2012年度贵州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
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布信息1条,内容是《2011年度贵州省智慧财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情况,没有不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不存在信息收费及费用减免的情况。
五、受理信息公开投诉等情况
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发生的投诉、行政複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于受办公条件所限,我局还没有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现场查阅场所,只能由局网管室兼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争取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现场查阅场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