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公布2011年度贵州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按照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的要求和《贵州省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我厅结合2011年林业工作目标,认真研究制定了《贵州省林业厅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2011年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指导全厅政务公开工作。各处室按照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进一步推动林业发展决策阳光化、林业内部公开内容规範化、林业行政权力运行程式化,有力促进中央和省各项林业决策部署的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範公开程式。为规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我厅结合工作实际,对以前制定的《贵州省林业厅政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贵州省林业厅政务公开评议制度》、《贵州省林业厅政务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贵州省林业厅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制度》、《贵州省林业厅立卷归档制度》、《贵州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贵州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贵州省林业厅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奖励办法》和《贵州省林业厅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9项制度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与其他工作制度一起彙编后印发各处室,并下发到各州和厅直属各单位,促进了全省林业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範化、法制化,保障了公开程式规範运行,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规範用权行为。无论是面向社会公开、内部公开,还是对利益相关人公开,我厅都严格按照上述制度的规定,对公开事项都要进行预先审核,把握公开的内容、範围、形式和时间;对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按规定进行,并及时进行公示。
三是切实抓好日常工作,及时公开林业政务信息。按照厅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的规定,切实抓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确保林业政务信息得到及时公开,方便民众查询了解。
及时报送政务公开信息档案,共向省档案馆报送林业政府信息资料135件,电子文档122份。
继续把厅入口网站作为林业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今年以来,在网上公布林业政务信息1380条,并及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广大民众及时了解林业政务信息提供了方便,网站的点击率逐步提高,目前访问量已达107529人次。严格按照《省林业厅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规定,切实做好公开前的保密审查,一年来,没有发生泄密行为。此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信息、开展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将森林防火、林改配套政策、林业适用技术知识向民众宣传。主动将《贵州林业》杂誌免费寄到全省林业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宣传林业政策、领导讲话、林业最新动态、林业先进技术等信息。
督促厅资源管理处、保护处、检疫站、种苗站、营林总站、防火中心等6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将行政审批的事项按时录入电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确保行政审批公开得到落实,为申请人了解行政审批相关信息提供了方便,实现行政机关与社会公众的互联互动。2011年,我厅受理行政监察审批业务共321起,已办结318起,提前办结率达99.1%。另有3件正在办理中,没有超过规定的时限。
按照“三个建设年”活动的有关要求,率先在《贵州日报》向全社会作出“在省林业厅审核办理许可权範围内的,在申报各项材料齐全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办理完结”的公开承诺。截止2011年12月31日,我厅共办理徵收征占用林地324宗,均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达到了对外公开承诺的要求。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清理,将原有的行政许可事项从45项减少到27项,减少比率达40%;将原有的非行政许可事项17项事项保留9项,取消5项,下放3项,减少比率达到47%。
将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抗旱救灾及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省政府50项重点工作和省委十大民生工程涉林项目工程进度、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民众关心的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办理,林木採伐许可审批情况、珍贵树种採集审批、野生动物的驯养和保护手续审批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开。积极组团参加在省内外举行的招商引资投洽会和博览会,将我省林业招商引资政策和项目编印成册,散发给客商,大力宣传我省林业建设的投资项目和环境。
设立“首问责任”视窗和“服务接待”视窗,制定了《贵州省林业厅关于设立“首问责任”视窗和“服务接待”视窗的工作方案》,各相关处室按照方案的要求,统一製作和悬挂了标识牌,明确了相对责任人,及时向社会公布了谘询服务电话。据统计,自视窗设立以来,共接受民众谘询328人次,提供指导121人次。
二、2011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厅没有接到民众提出公开林业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年来,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离上级的要求和民众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处室重视不够,报送林业政府信息不够及时;二是部分公开的内容针对性不强,重点不够突出,有些内容缺乏动态性、发布滞后;三是督查力度不够,一些林业政府信息不能按时落实到位。
一是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全厅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执行力,把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常态化管理。
二是清理林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内容。
三是加强督查,严格执行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