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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环境保护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2019-09-07 02:38:42) 百科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是为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而公布的报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我局积极开拓公开方式:
一是建立洛阳市环境保局入口网站。内设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机构设定、办事指南、政策法规、收费标準、污染控制、自然生态、环境评价等几大板块,开设信息公示公告、空气品质日报、局长信箱、环保投诉等视窗,极大地拓宽了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提高了效率。
二是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发布信息。我们及时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环保政务信息,便于公众及时知晓。
三是是在局一楼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指南和各科室分布以及职责,为来局里办事民众提供方便。
四是是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在2008年的环保大接访活动,我们製作下发了相关信息手册数千份。通过以上方式依法将环保局职能类事项、许可类事项、服务类事项、决策类事项、法规类事项、工作动态类事项等6大类内容予以公布,方便民众办事和知情,有利于人民民众行使监督权力。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同时,坚持保密原则,公开的内容都要经过部门领导的审定,对涉及有限範围知晓的信息,我们及时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环境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坚决不予公开,并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範围的,我们及时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及时告知联繫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内容不确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没有出现向民众收费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未出现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积极徵求民众意见,把好的做法坚持下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确保高效便民。一年来我们收到民众和相关委局提出的修改意见10余条,其中对办事时限要求予以延长的6条,我们在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合法的前提下,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方案加以修改,确保更合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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