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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银监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11-25 23:17:31) 百科

泰安银监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泰安银监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泰安银监分局2014年发布的一份报告。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概述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分局党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监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举措,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任务逐一分解、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此外,成立了现场检查项目审查委员会、行政问责委员会,制定了相关工作操作规程,明确了执法程式和执法规範,并配备了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编订完善规範制度。为提高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银行业监管方面的政府信息,分局组织人员充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结合银行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泰安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使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精细高效。
(三)确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外主要公开银行监管的有关政策法规、监管统计披露信息、监管工作职责及分工、信访投诉渠道、办事制度和程式等,对内主要是公开重大监管事项、财务开支、干部人事聘任等。
(四)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分局依託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及时编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目录及指南,适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同时,分局在一楼大厅设立宣传栏,向社会公开分局日常重要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简要情况
2013年,分局共公开16条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分局日常重点业务工作信息。分局简介、银监会和山东银监局制定出台的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範性档案多数已经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与廉政建设相结合。分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将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结合。每次现场检查均向被检查机构明示现场检查纪律和举报投诉电话,进场事项备查机构提交检查监督卡,检查结束后由被查单位填写反馈意见。按照“监管行业必须监管行风”的要求,定期开展监管走访和行风评议活动,及时对被监管对象进行走访,认真听取被监管对象的意见建议,促进分局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工作作风的持续转变。
二是与民主管理相结合。分局内部坚持阳光政务、民主管理,凡涉及人才培养交流、干部选拔任用、财务开支、工资福利政策、评先评优等事关每位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通过全体人员会议、传送档案、办公场所公示、区域网路公示等形式公开、公布。坚持“局长接待日”活动,要求分局所有班子成员要不定期与所分管干部职工开展谈心交流,了解员工真实想法和实际困难;专门设立了“意见箱”、“局长信箱”等,及时收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员工对各项工作的关心和参与程度明显提高,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与加强监管工作相结合。加强监管政策传导力度,分局领导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银行监管政策精神和分局工作情况,及时回复政协委员关于全市银行业发展的提案,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将各类监管档案转发给辖区银行机构,申明监管要求。对开展的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重要监管工作,年度重要工作计画及完成情况等,按规定定期进行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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