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我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规定》要求,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民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2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我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规定》要求,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民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闫恂秋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梁进涛同志为副组长,委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事务性管理工作,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有关职能科室具体抓的组织推进体系。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形式和程式等,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应公开的範围、内容、方式和流程,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式、信息更新程式、申请公开程式、网上谘询答覆程式等制度,从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上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认真梳理信息,明确公开内容
(二)认真梳理信息,明确公开内容。根据市政府有关档案精神,认真梳理需要公开的信息,明确了梳理信息、编制指南、公开目录三个阶段的完成时限。按照《条例》要求,将我委信息梳理划分为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个类别。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特别是涉及人民民众切身利益、涉及部门职能和业务事项的信息进行了清理。针对企业和市民关注度高的相关内容,对具体办事项目进行了收集,加大了信息梳理力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制定和完善了《泰安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泰安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经过梳理,突出了对民众关注问题的信息公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对于社会关注、民众关心的问题,只要不属于保密範畴,都坚持一律公开。一是突出公开事权、财权、人权。包括公开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式;公开干部任免奖惩、机关工作人员招聘录用等情况。二是坚持做到“三公开”。即公开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职权;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準;公开办事程式、办事纪律、办结时限和办理结果。三是突出公开热点和难点问题,有效保障了广大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强化工作措施,拓宽公开渠道
(三)强化工作措施,拓宽公开渠道。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充分利用泰安市政府入口网站、泰安市发展改革委入口网站、电子大萤幕、信息公开专栏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泰安市发改委网站进行改版,开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和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等套用系统,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完善了“领导信箱”、“监督投诉”、“建言献策”等互动栏目功能,开发了场景式服务,网站发布的信息更加及时丰富,功能实用性大大增强,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关注度和影响作用日趋扩大。充分利用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业务事项办理流程等,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方便了民众办事。
加强保密审查,确保全全公开
(四)加强保密审查,确保全全公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式。依据《泰安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和国家保密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的通知》,我委制定印发《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三项制度。对行政机关公文信息公开审核标準和程式作了明确规定。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作了明确界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及其它敏感信息进行审查,做到了重大信息不经党委领导集体研究不公示,一般业务信息不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公示,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範有序。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综合研究提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进行总量平衡、结构调整,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