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2012年泰安市发布的通知。
工作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一是充实了工作力量。在原来一名专职工作人员的情况下,今年又充实一名工作人员,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二是进一步梳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细化工作流程。及时更新《公开指南》,补充内容,做好网上和现场办理基础性工作。三是健全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机制。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信息情况
我局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政务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具体要求、组织领导、监督保障措施等,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一)公开内容。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9条。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规划计画、统计信息类1条,占3%;业务工作类28条,占97%。公开的内容包括:1、政策法规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了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业务工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了各级领导来我局及到煤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煤炭局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日常业务工作及执法检查情况、全市煤炭经济运行情况等。
(二)公开方式。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要採取了以下几种方式:一是通过网际网路以政府网站形式公开,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及当面口头向市煤炭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二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保持开通,接受民众谘询投诉。三是通过出版的《泰安煤业》宣传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任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来电、来信和来访。
费用支出
我局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网上填报工作。2012年,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複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複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複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问题反馈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几点: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範工作流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政府信息,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健全动态性信息的及时发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检查落实。主动接受人民民众监督及相关部门的督促检查,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中涉及的举报、投诉、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三是扩大宣传引导,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我市煤炭工业发展实际情况,通过有效的对外服务和宣传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客群面,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向纵深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