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2013年发布的一份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局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理念,规範公开程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和準确性,进一步提升了水利渔业部门的形象。
局党委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信息技术工作,负责水利渔业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工作,确保专人专岗。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有人过问、有人领导、有人督促、有人落实”的良好局面。办公室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每个阶段的任务,标準和完成时限。年初有计画,年终有总结,做到了信息管理工作的系统性,资料的完整性。加大人员培训的力度,召开了全市水利和渔业系统宣传信息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注重与新闻单位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强化与媒体的联络与协调,通过新闻通报、座谈会、联合採访等形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2年,市水利渔业局通过市政府入口网站、泰安水利政务信息网、河道管理局网站和其他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97条,其中机构领导、设定及人事信息26条,政策法规、规範性档案信息36条,业务工作信息210条,规划计画、统计信息6条,招标採购信息19条。编髮《水利和渔业信息》15期。在泰安日报、泰山晚报、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等报刊杂誌上发布信息102条。
1、规範性档案和发展规划
主动公开了《泰安市小型水库管理实施办法》、《水政巡查等三项制度实施细则》、《泰安市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泰安市水利旅游项目审批管理办法》、《泰安市水利旅游项目审批操作细则》、《南水北调东平湖渔业养殖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公开了水政执法联席会议情况、最佳化发展环境2012年工作方案、开展“富民强市作表率”活动的实施意见、公开承诺书等。公开了2013—2015年泰安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计画表以及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进展情况。
2、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对水利工程招投标、拍卖事项都进行通告、公示。遵循“谁审批,谁发布”的原则,已发布信息17条。在泰安水利网上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东周水闸等相关信息。项目招标投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织实施的,均採用了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参建单位。农水、水保等项目监理、施工、材料採购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均在指定媒体发布。
3、重点工作定期通报
局机关定期通报水利工程开发进展情况、涉及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固定资产投资进展情况、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服务承诺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在入口网站上进行通报。
(二)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有效地促进了我局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依照《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由各科室站提报需要公开的信息,局办公室汇总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对外公开。政策法规科负责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整体推进,基建站负责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今年对泰安水利政务信息网进行了升级改版,升级后的网站系统安全得到了保障,功能也更加完善。
(三)公开的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不断探索公开形式。一是凡是允许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二是部分重要的信息在网站公开的同时通过报纸、杂誌、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三是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市政府和我局入口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四是设定宣传栏。在一楼大厅设定政务公开宣传栏,将一些固定的长期的政务信息进行了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举报投诉、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複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範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针对问题和不足的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加强督促检查,规範管理信息公开程式,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进一步推动水利和渔业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