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年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和“合法、公正、準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和检查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局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坚持办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办理与人民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根据《指南》要求向社会、民众公开。
(二)重点突出,公开主动。一是明确原则,接受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我们做到“四个坚持”:坚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坚持围绕局的重大改革措施和中心任务进行公开;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公开;坚持方便基层、有利监督公开。凡直接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除属于国家规定保密的以外,都要向民众公开,接受民众监督。二是重点突出,内容丰富。根据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工作实效。林业局的职能、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承诺、办事指南、政务动态,在办事点设公开栏,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式,公开每个人的岗位、职务、投诉电话等。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开支及事关干部职工民众切身利益的情况进行公开。如考核、培训、职称评聘、评先、干部提拔、财务开支等情况。公开的事项包括办事事项、办事依据、办事程式、办事结果等要素,把各项业务工作基本程式和环节通过简单明了的形式予以公开。
(四)重视舆论引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重视并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积极介绍林业发展状况和涉林政策,宣传生态和谐理念,及时回应网友关切,引导媒体加大对林业工作的正面宣传报导,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按照要求,将能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据统计,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2111条,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职责、公文、工作动态、通告公示等,如关于印发《全市林业系统“行政程式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林木採伐和林地征占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通知》、中共泰安市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林业局最佳化发展环境2012年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改版完善泰安林业局入口网站,增设“谘询”、“建议”、“线上交流”等公众参与新栏目,提高线上办事能力,拓展线上办事範围。突出网站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功能作用,合理调整栏目设定,加大信息发布量,提升了局入口网站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增强了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颁布实施了《泰安市林业局入口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和《泰安市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布制度》,规範网站信息发布程式。
(三)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範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推进政务公开,阳光施政。我局设定了政务公开栏、公告栏、办事指南,向基层和民众公开林业系统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人员考核、干部任免等,做到经常性的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充分满足基层和人民民众的知情权。二是服务途径多样化、丰富化。为增强办事公开的透明度,提高政务公开的服务性,我局不断拓宽办事公开的渠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路等新闻媒体以及政务公开栏、公告、办事指南等形式向基层和民众公开;採取会议、档案、专栏、简讯等形式向机关干部、基层学校和市民公开;採取开通报会等形式向基层和民众公开;通过组织座谈会、组织调研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众的沟通。三是管理工作规範化、效能化。为规範管理,方便民众来办事,我局对各楼层和科室都作了标识,局机关各科室都设定了公示栏,公开重要事项的办事指引,做到制度上墙、办事指引上墙、办事承诺上墙,方便前来办事的民众。我们还建立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制度,方便办事民众,提高工作效率。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获取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均为免费发布。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举报投诉、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申请行政複议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薄弱环节。一是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範,信息公开还不完全及时;三是拓展信息公开平台、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大;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範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林业政务公开新局面。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按照市政府要求,大力完善各类政务公开办事制度,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办法及评价、激励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督促各股室及时提供相关业务信息,确保应公开事项公开到位。进一步规範公开目录,扩大公开内容,梳理信息,畅通渠道。
(三)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培训。逐步提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公文公开的审查力度,增强政府公文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