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一个政府机关单位,主要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等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类型:政府部门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金山路32号
- 主要职能:查处影响市容的违法行为等
主要职能
(一)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
处罚权,对损坏、毁坏城市绿化设施和擅自更改、占用绿化场所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损坏城市道路、桥樑、排水、防水、防洪等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交通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害烟尘、恶臭气体或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车辆尾气污染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和违反设定户外广告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对各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
根据局领导成员组成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确定对局领导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李建国同志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干部人事、计画财务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科工作。
杨桂琴同志协助李建国同志抓好局日常工作和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主管党务政工、挂职包村、纪检监察、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共青团、计画生育、妇女工作,分管机关党总支、团委、直属执法一大队、投诉中心工作。
刘培亭同志主管政策法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广告管理、城管数位化建设、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分管执法督查科、泰山区分局、数位化指挥中心工作。
赵凯同志主持公共管理警察支队工作,主管装备保障、安全管理、与执法保障相关的矛盾纠纷处理等工作,分管财务装备科、直属执法二大队工作。
阮修俭 调研员
王汝海同志协助刘培亭同志抓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泰山区分局工作,主管考核办公室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对外联繫、接待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文印、印章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政工人事、党群工作。?
(二)宣传教育科?
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重大执法活动的对外宣传报导工作,以及全局报导员的培训工作;掌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编髮局内部简报,负责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信息工作;负责局有关会议材料準备、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三)法规科?
负责对各类执法文书的审核、传递;负责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执法资格的考核;负责各类行政複议和听证工作,承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类案件的应诉、起诉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範性档案和规章制度的调研、起草、审核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的拟订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局重大执法活动的安排和日常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督促工作。?
(四)财务装备科?
负责全局装备建设的长远规划、年度计画和装备标準;负责执法装备、器材、服装的管理与发放;负责分配、管理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以及全局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发放执法罚没票据;负责管理、解缴罚没收入;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管理和行政后勤保障等工作。
人员编制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16人,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人。可配备局长 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
其他事项
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泰山区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岱岳区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督查机动大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投诉中心,分别更名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泰山区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岱岳区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督查机动大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投诉中心;其机构规格、人员编制、经费形式和职责任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