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矫正署(简称矫正署),前身为矫正司,是法务部负责台湾受刑人、少年犯和烟毒犯的收容和戒治的所属机关,最初在1911年成立。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法务部矫正署
- 外文名:Agency of Corrections, MOJ
- 所属部门:法务部
- 员额:117人
- 署长:吴宪璋
- 副署长:刘梅仙、邱鸿基
- 主任秘书:吴永衫
- 任命者:法务部部长
- 内部单位:5组5室
- 附属机关:49所
- 成立日期:1911年1月1日
沿革
清光绪三十二年间,掌理全国刑罚政令的刑部更名为“法部”,并于法部设“典狱司”,置郎中3人、员外郎及主事各4人,主管各省监狱、习艺所之罪犯名册、囚衣、囚粮、编篡规则、统计等事项;为矫正署前身。
- 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后,依《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将法部改为法务部(今法务部),典狱司更名为“监狱司”,首任司长为田荆华。
- 1980年7月1日实施审检分隶,司法行政部改制为“法务部”,监狱司改为“监所司”,承办全国犯罪矫治业务。
- 1984年11月,法务部研拟《法务部矫正局组织条例》草案函报行政院审议,但于1985年自行撤回。
- 1990年7月9日,法务部召开研商法务部组织法修正草案会议,时任司长陈豪曾提案设矫正局,惟未能如愿。
- 1994年8月4日,法务部于矫治人员训练中心召开年度狱政研讨会,台湾台北看守所提案设立矫正局,将监所行政业务一元化。
- 1997年6月,矫正司完成“法务部矫正司改制为矫正局(署)必要性及可行性研究”之研究报告。
- 2005年1月27日,法务部长陈定南卸任前针对本部组织规划案,正式批示同意成立矫正署。
- 2008年10月6日法务部将《法务部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法务部矫正署组织法草案》陈报行政院。
- 2010年4月22日行政院通过法务部所拟的两法草案。8月19日立法院三读通过《法务部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法务部矫正署组织法》草案。同年9月1修订公布。
- 2011年1月1日法务部矫正司改制为“法务部矫正署”。
历任首长
司长
- 黄征男
廖德富(前法务部矫正司代理司长)
- 吴宪璋
署长
- 吴宪璋:2011年1月1日-现任
组织
- 署长
- 副署长2人
- 主任秘书
行政部门
- 综合规划组
- 教化辅导组
- 安全督导组
- 后勤资源组
- 矫正医疗组
- 秘书室
- 人事室
- 政风室
- 会计室
- 统计室
所属机关
监狱和看守所等共78所矫正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