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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12-12 01:52:14) 百科

河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河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套用于工业,信息化等的办公室。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河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科室:办公室,综合科等
  • 套用领域:工业,信息化等
  • 所属地区:河源市

科室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会、共青团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综合科。
综合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体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起草重要文稿;组织协调宣传工作,分析和发布重要信息;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有关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体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体业和信息服务业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以及相关产业经济运行调控方向;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产业技术科。
组织编制实施市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画,组织实施省有关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画;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建议;指导相关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拟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承担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编制和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共性及关键技术开发、创新能力建设,以及重大科技专项;组织相关行业重大产业化示範工程项目;组织开展重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和新技术的推广套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动工业设计、产学研联合,参与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範和标準,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有关工作;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工业发展规划、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的相关内容;组织实施钢铁、有色、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工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通用机械、汽车机械製造业等装备工业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消费品工业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及消费品工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产业结构最佳化升级;指导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套用及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研究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菸草工业生产和专卖管理。
(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评估;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套用工作;组织节能监察和考核;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工作,参与促进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调控、配置方案;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电、热价格政策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关係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运输,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和市场正常供应;承担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和春节旅客运输的牵头工作;组织协调油品和煤炭等重要物资的调控、供应和配置方案,依法审核油品和煤炭的经营资格。
(六)工业园区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项目进园和产业集群发展;协调解决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申报认定及相关目标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市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国内经贸合作;承担有关重大展会的组织、协调工作;收集和发布经济协作信息;协调解决有关经济协作签约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对外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协调、指导有关商会的工作。
(七)商贸服务科(市酒类专卖管理局)。
拟订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业、住宿业等)行业管理;推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承担酒类流通、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
(八)市场体系建设科。
贯彻落实规範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等)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协调推进与港澳服务业合作的相关工作。组织拟订会展、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物流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服务业和製造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九)电子信息科。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製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电子信息产业运行,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有关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套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电子信息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
(十)信息化推进科(软体和信息服务业科)。
拟订软体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推进信息技术和网际网路的普及套用;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协助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準;协助推进国家、省及市重点信息化工程;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级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指导电子政务一站式服务建设,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建设绩效评估工作;指导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和数字认证相关工作;指导软体业、信息服务业行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体、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範和标準;推动软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体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十一)无线电管理科(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承担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与指配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组织实施信息网路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路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十二)人事监察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工档案、计画生育和内部审计等工作;组织协调各类人事学习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妇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三)改革发展科。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中小(民营)企业的政策、法规,制定中小(民营)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调整最佳化中小(民营)企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推进中小(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推动中小(民营)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
(十四)指导与服务科。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中小(民营)企业进行服务和指导;指导中小(民营)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民营)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指导中小(民营)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中小(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扶持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和服务乡镇企业工作。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经济贸易局、原市信息产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将原市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拟订和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的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将原市交通局交通战备与信息动员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五)将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行业规範和标準拟定、行业评比、科技成果评审、行业统计分析、决策论证、资产项目评估等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性职责,依法交给相关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六)加强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相融合的职责,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推进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与传统产业相结合,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方面的综合性政策。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画,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体业和信息服务业的产业政策,提出最佳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三)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体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对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体业和信息服务业实施行业管理,拟订行业技术规範和标準并组织实施。
(五)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画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参与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提出促进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六)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体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製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体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範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套用。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进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
(九)拟订有关规範商品市场运行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组织开拓国内市场,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承担组织实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服务业与製造业融合发展;协调推进与港澳服务业的合作;负责茧丝绸生产流通协调工作。
(十)负责整顿和规範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中小企业(包括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巨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网际网路的普及套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政务建设、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準。
(十三)负责全市信息网路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路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十四)协助推进国家、省及市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五)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六)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电力、油品和重点物资运输能力等供应,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八)指导协调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发展,协调菸草工业生产和专卖管理。
(十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42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5名(其中1名兼任市酒类专卖管理局局长、1名兼任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兼任市交战办主任),总工程师1名、市中小企业局局长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含市交战办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后勤服务人员数8名。

其他事项


(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负责调节近期国民经济运行、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综合经济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準,做好近期经济运行分析、预警和信息化推广套用,搞好综合协调服务。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市交通战备与信息动员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执行国家国防交通和信息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定和计画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战备与信息动员系统的相关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为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组织开展信息动员资源调查。设主任1名(由副局长兼任)、副主任1名。
(三)原市经贸局、市信息产业局所属事业单位经济技术开发中心、节能监察中心、信息中心、无线电监测站随机构和职责调整相应划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其设定、职责及人员编制另行规定。
(四)设立市直工业企业服务中心,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其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工作动态

全市经信和园区干部集中“充电”
2013年6月17日至21日,我市围绕“实施生态战略,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主题组织培训活动,来自市直和各县区经信部门及园区从事经济工作的干部集中“充电”,以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促进我市工业发展。
我市目前正在谋划开发水资源,遇到的问题怎样解决?民营企业、民间资本有哪些渠道参与发展工业?类似这些问题,亟须通过学习和调研找到答案。近日,我市经信部门邀请来自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的专家前来授课,围绕发展生态经济、提高现代服务业水平和构建幸福导向性产业等主题进行讲解和交流,并组织学员前往肇庆市大旺工业园进行参观学习。市经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学员们学以致用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要在提升决策能力、提升谋划力和提升执行力上下工夫。

领导成员

叶金镜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钟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产业政策与发展、技术改造与投资、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工业园区、稀土管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分管产业发展科(市稀土办公室)、工业园区科。
郑志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廖伟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技术创新、质量管理、军工民爆、船舶、生产服务业、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服务中心视窗、经济技术开发、招商引资、扶贫工作。分管技术创新与质量科、市经济技术开发中心、招商小分队。
张 达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市交通战备与信息动员办公室主任
分管办公室、保密、政务公开、档案、后勤服务、财务、财贸幼稚园、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党务、学习培训、计画生育、交通战备与信息动员工作、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电力调控、电网建设、油品和煤炭等重要物资调控监管、相关领域应急管理、节能监察工作、协调菸草专营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服务科)、市交通战备与信息动员办公室、节能与循环经济科、市节能监察中心。
李超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分管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民营经济技术创新、中小企业信息化套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小微(民营)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工作。分管市中小企业局(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民营经济发展科、服务体系建设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张 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市酒类专卖局局长
分管综合、调研、经济运行监测、依法行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市直工业企业服务工作。
分管综合科、运行监测科、市直工业企业服务中心。
温志华
总工程师
分管无线电频谱资源配置和管理、无线电台(站)监督管理、无线电监测和检测及干扰查处、空中电波秩序维护、无线电管制、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分管无线电管理科(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无线电监测站。
张韶斌
市信息中心主任(高配副处级)
分管大数据开发利用和管理、电子政务、政务数据平台建设和管理、信息技术的普及套用、企业数据信息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信息化工程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及软体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预评估、数字认证工作。分管市大数据管理局、信息化推进科、数据资源科、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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