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心资源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正文

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8-10-03 09:41:13) 百科

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由提出,河北省政府批准,上报国务院备案,正式对外公布并竖立标誌。截至2017年底,河北省已经公布了6批共984处文物保护单位,总数量仅次于河南省,居全国第二位。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 提出单位:河北省文物局
  • 重新公布:1982年7月23日公布
  • 古遗址:27处
重新公布:1982年7月23日公布(之前公布的均废止)
第三批:1993年7月15日公布
第四批:2001年2月7日公布,共132处,包括:

古墓葬:19处
古建筑:49处
石窟寺及石刻:8处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9处
第五批:2008年10月20日公布,共260处,包括:
古遗址:69处
古墓葬:30处
古建筑:85处
石窟寺及石刻:21处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5处
与现有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合併项目:2处。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文章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8-02-26 16:06:46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核定河北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其中古遗址17处,古墓葬4处,古建筑1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5处,另有与现有河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併的项目2处。同时,对禅林寺舍利塔等21处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号、撤销、合併等调整。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文物保护意识,落实政府责任,强化主管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4日
声明:此文信息来源于网络,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baisebaisebaise@yeah.net
搜索
随机推荐

勇敢心资源网|豫ICP备19027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