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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厅标本兼治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2018-12-31 16:18:02) 百科

河北省水利厅标本兼治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信息

名 称:
河北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厅标本兼治防範遏制 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21827X/2016-00587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文 号:
冀水安〔2016〕21号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
2016年11月28日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河北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北省水利厅标本兼治防範遏制 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务(水利)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河北省标本兼治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冀安委〔2016〕9号)要求,厅安委办制定了《河北省水利厅标本兼治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级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7月28日
河北省水利厅

方案正文

标本兼治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範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河北省标本兼治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按照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準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要求,全面分析、预想、排查、研判、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扎实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建立顺畅高效的应急回响机制,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通过不断强化风险控制、过程管控、事后处置体系建设,增强防範事故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能力,为减少事故发生和降低事故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人民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全省“源头治理、风险管控、隐患整治、社会共治、智慧监管、应急管理”系统性、整体性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体系基本建成并有效发挥作用。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省、市、县、乡、村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準、有效;构建形成完善的智慧安全监管体系和安全技术研发推广体系,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水平得到显着提升;构建形成本质安全防护体系,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构建形成严格规範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构建科学高效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回响机制,事故应急回响和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突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农村水电、安全度汛、河道采砂、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实验与检验、水利风景区旅游、后勤服务、水利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集中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等专业领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涵盖我省所有水利企事业单位和项目法人,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建设
1.落实企业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水利企事业单位和项目法人组织科室(部门、车间)、班组、岗位全面排查、预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先确定风险类别(泄漏、火灾、爆炸、透水、中毒、坍塌、溃坝、机械、交通、坠落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A、B、C、D级(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标準已在《河北省水利厅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冀水安〔2016〕14号)中印发)。针对风险等级,将风险点逐一落实分级管控责任,明确监管重点和具体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线上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并严格实施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同时,水利各企事业单位和项目法人要将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档案,形成“一企一册”,经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后,报送所属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厅直各单位于2016年10月31日前报厅安委办。
2.建立实行区域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深入总结分析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每年排查评估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大危险源,依据相应标準,分别确定区域性的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依次降低)4个等级,建立安全风险资料库,绘製水利企事业单位和项目法人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按照“分区域、分级别、格线化、实名制”原则,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属地管理责任、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到人,不留盲区和死角。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範围之内。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
(二)大力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所属水利企事业单位和项目法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摸底,全部纳入“水利安全生产上报系统”管理,重点推行“隐患排查清单管理”,使全员熟悉隐患排查内容、排查周期、排查流程、台账填写以及奖惩措施等,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企业完成7项工作,即:成立科室(部门、车间)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小组、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建立规範化隐患排查管理台帐、製作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实行隐患排查奖惩制度、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式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学习培训。
2.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深化我省开展的“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以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农村水电、安全度汛、河道采砂、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实验与检验、水利风景区旅游、后勤服务、水利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集中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等专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全员化、规範化作为重要内容,积极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坚决治理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
3.注重加强水利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输(供)水工程、排涝工程、蓄滞洪区工程、水利旅游设施等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加强机关办公场所、危旧房、火灾隐患以及油气管道、锅炉、电梯设施等公共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消除高空坠物、煤气中毒、下水道内易爆气体积聚和通风不畅区域有害气体聚集等安全隐患。
4.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隐患发现、整改、记录、通报和激励约束机制。组织动员所属企事业单位和项目法人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做到排查和治理“全覆盖”,建立台账、“五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确保隐患100%管控到位,及时整改到位,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三)推进实施科技兴安工程
1.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套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要针对水库、闸涵、泵站、堤防和水利风景区等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建设与使用,强化技术防範手段。
2.加强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水利预报、预警系统,修订完善预报、预警、预案,落实人员、装备和经费,做到準确预报、及时预警,努力实现自动预警。加强汛期和特殊时期值班和应急值守,切实做到遇有汛情和其他危险情况,及时预警和组织人员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齐抓共管形成社会共治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一是积极探索建立责任与权力相统一的安全监管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二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採取措施,督促水利企事业单位和项目法人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準,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员工。
2.综合治理群防群控。依託社会治理格线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群防群治。鼓励发动民众举报,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畅通渠道,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完善联合惩戒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诚信管理。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广泛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民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3.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等制度,对可能导致重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大力推行执法曝光工作机制,强化警示教育,定期曝光重大隐患,惩治典型违法行为,通报“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
(五)大力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健全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的能力。
2.健全快速应急回响机制。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形成覆盖水行政主管部门、各专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较为完善、无缝连结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制定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加强应急资源资料库建设,及时将救援队伍、专家、装备、物资等信息资源纳入资料库。强化应急回响,确保在第一时间能够迅速调动队伍、专家、调集装备物资,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3.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最佳化布局,加强水利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装备设备储备。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三、重点工作时间阶段划分
根据本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特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划分如下:
(一)2016年8月10日前完成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标本兼治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进行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并于8月10日前将方案报厅安委办。
(二)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工作:
1.重点工作任务第(一)部分全部;
2.重点工作任务第(二)部分中第1、2项。
(三)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工作:
1.重点工作任务第(二)部分中第3、4项;
2.重点工作任务第(四)、(五)部分全部。
(四)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工作:重点工作任务第(三)部分全部。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採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二)突出重点,做到精準施策。要结合事故规律特点,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地区、关键单位、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控制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制定採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準施策,力争儘快在减少重特大事故数量、频次和减轻危害后果上见到实效。
(三)考核问责,注重工作实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进行跟蹤督查,严格管理考核,加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比重,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促进工作落实。对工作不重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而不採取防範和整改措施或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视情况严厉追究相关单位或行为人责任,并倒查有关部门责任。厅安委办就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跟蹤督导检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四)及时总结,按时上报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按照本方案和各自具体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务必做到定时限、定措施、定责任,抓紧组织推进,扎实开展落实。每季度末月10日前向厅安委办书面报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採取的主要措施,完成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等,每年12月10日前书面报送全年工作总结,报送材料电子版一律传送至信箱。
抄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水利部安全监督司。
河北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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