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煤炭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和保障全省煤炭行业安全平稳发展为目标,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煤矿结构进一步最佳化,行业运行平稳,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2012年工作总结
- 时间:2012年
- 地点:江西省
- 主办方: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
名称
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2012年工作总结
简介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煤炭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和保障全省煤炭行业安全平稳发展为目标,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煤矿结构进一步最佳化,行业运行平稳,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所做的主要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再创历史最好成绩。2012年,面对错综複杂的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煤炭市场需求不旺的严峻局面,2012年初,我办下发通知,要求各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副省长洪礼和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正确看待煤矿安全生产取得的成绩,清醒认识安全生产的艰巨性和複杂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洪礼和副省长对此文作出重要批示:“通知针对性很强,这样抓下去有希望”。2012年来,全省煤炭行业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把一项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兢兢业业,勤抓实干,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2012年,全省煤矿原煤产量2690万吨,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11起,死亡30人,原煤百万吨死亡率1.115。其中我办负责监管的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安全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共发生事故7起,死亡11人,继续杜绝了重特大事故,原煤百万吨死亡率降至0.604,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原煤百万吨死亡率同比分别下降63%、65%和62.2%,原煤百万吨死亡率首次降至1以下。全年实现煤矿生产零死亡的设区市由2011年的1个增加至萍乡、吉安、新余、九江4个,占50%,县(市、区)由2011年的27个增加至36个,占85.7%。全省煤矿安全费用共提取4.59亿元,吨煤平均提取17.08元,分别比2011年提高0.81亿元和3.61元。
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创先争优。2012年1月,获2011年度省直机关党的工作达标奖;2012年1月获第八届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2012年2月,获江西省“十一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先进单位称号;2012年4月,获2011年度离退休干部统计全优报表奖;2012年11月,我办选送的《永新县天一实业有限公司煤炭经营许可案卷》和《孙小南煤矿矿长资格认定案卷》分别获全省优秀执法案卷二等奖和三等奖;2012年1月,机关规划与开发利用处副处长卫东被评为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2012年3月,刘爱民副处长获2011年度全国煤炭地区间调入与调出统计工作优秀个人称号;2012年11月,陈小飞同志的《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获2012年度依法行政优秀论文二等奖。2012年,我办各直属单位积极开拓市场、服务基层,努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各项经济指标都比2011年有了较大增长。省煤矿设计院全年完成契约额为4203.5万元(不含贵州、厦门分院),比2011年增长了40%;完成产值收入为2600万元,比2011年增长了13%。省煤炭科研所所属全资企业2012年度实现产值2300万元,比年初下达的2130万元任务指标多170万元,超出7.98%。
(一)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围绕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制定印发了《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的若干意见》,从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煤矿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深化煤矿安全整治、加强煤矿安全教育培训以及严格安全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继续严格执行“三个严禁”,即严禁乡镇煤矿开採煤与瓦斯突出煤层,严禁煤矿开採受强含水层严重威胁的煤层,严禁矿井在受承压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採掘活动,着力源头治理;全力推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提高煤矿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全省共有41处煤矿建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严格落实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严格控制矿井单班最大下井人数,强化井下现场管理。
(二)不间断地开展煤矿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1.认真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江西省集中开展市县属和乡镇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4月~10月间,组织对市县属和乡镇煤矿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违章作业、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的集中行动。11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县属和乡镇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从11月开始,用2个月的时间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行动中,市县属和乡镇煤矿突出一通三防和防治水,涵盖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管理,劳动用工管理等各方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自查自纠行动,认真治违,全面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深入煤矿企业,深入井下,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了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了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夯实了矿井安全基础,大幅减少了事故发生,维护了矿区社会稳定。
2.扎实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活动。制定印发了《江西省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围绕“防治水制度制定及机构人员配备、防治水基础资料编制、探放水制度落实、井下防治水措施落实、地面防治水措施落实、水害应急救援措施落实以及日常检查中所发现的防治水方面隐患整改情况”等内容,扎实开展水害隐患排查,始终把查清矿井老空积水情况、导水断层分布情况和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矿井採掘工作面的探放水。2012年,市县属和乡镇煤矿没有发生水害事故。
3.积极开展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检查。针对元旦、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国庆和党的十八等重要敏感时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我们均提前发出通知,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期间,煤矿企业组织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排查治理隐患;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或督查,确保了煤矿安全形势平稳。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强化复产验收工作责任,严格复产验收程式和标準,组织停产检修的所有矿井,认真制定复产工作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全面排查治理隐患,确保有序复产、安全复产。
2012年煤矿复产验收期间,市县属和乡镇煤矿没有发生事故。2012年,全省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参加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达23960人次,检查煤矿7375矿次,查出各类隐患31222条,下达执法文书5439份,责令506矿次和384个採掘工作面停产整改。
(三)大力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1.超额完成淘汰煤炭落后产能计画指标。全年淘汰52处矿井,淘汰落后产能114万吨,超额完成了国家给我省下达的2012年煤炭行业淘汰50处矿井,淘汰落后产能109万吨的计画目标。
2.煤矿改扩建工程取得积极进展。全省3处已通过行政审批手续的4改9矿井改扩建项目进展顺利,已有1处通过现场验收。229处通过预核准的矿井改扩建项目行政审批工作已基本完成,205处取得矿井改扩建项目核准批覆,194处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审查,148处经批准开工建设,集中进入到项目施工建设阶段。为简化煤矿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程式,加快整体工作进度,制定了《关于做好矿井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预核准矿井改扩建项目的竣工验收由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省煤炭集团公司组织进行,对验收程式、验收内容、验收标準、验收文本格式等提出了统一要求。各地加强对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监管,严格开工审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落实安全措施,确保项目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实施建设,确保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 3.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兼併重组。在开展多次调研活动,反覆徵求产煤市、县和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江西省推进煤矿企业兼併重组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以赣府厅字〔2012〕50号档案在3月底印发执行。4月,召开各产煤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监管)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档案精神,研究和部署煤矿企业兼併重组工作。在9月和10月召开的两次全省煤炭行业管理(监管)工作座谈会上,通报了工作进展情况,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各产煤设区市政府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职责;宜春、上饶、吉安、萍乡、九江等市已编制了《矿区兼併重组规划》,进入到煤矿兼併重组具体事项的协商推进阶段,部分企业的兼併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
4.有序推进煤矿质量标準化工作。全省煤炭行业按照八项结合和三项推进(即与隐患排查治理、瓦斯治理、煤矿整顿关闭、煤矿技术改造、矿容矿貌整治、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矿井採掘方案审查和实施、班组安全建设相结合;结合质量标準化工作大力推进矿井技术改造、採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机电设备升级改造)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準化建设。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真执行《江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準化考核评级办法》,严格现场考核。全省达标矿井由2011年的295处增加至2012年的312处,其中:省一级达标矿井由2011年的0处增加至2012年的5处;省二级达标矿井由2011年的47处增至2012年的106处。
5.狠抓煤炭行业培训教育。全年共举办矿长资格初训、复训班9期,对574名现任煤矿矿长进行了再培训,培训拟任矿长人员150人,认定119人矿长资格;举办煤矿技术负责人上岗培训班6期,培训技术负责人425人;举办煤矿机电矿长上岗培训班6期,培训机电矿长397人;开展了市县属煤矿和乡镇煤矿专职安管员培(复)训,全省参训人员达2200人;新开展了煤矿生产矿长上岗培训班4期,培训生产矿长363人。省内涉煤院校共招收煤炭主体专业大中专生755人,其中省内煤矿企业定向培养煤炭主体专业中专生450人。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争取到政府化解高校银行债务资金8140万元,新校园建设资金得到落实,各项工程建设正有序推进。
6.扎实做好煤矿企业职业健康工作。全省煤矿企业通过大力推进煤矿质量安全标準化建设、强化通风、降尘等措施,有效减少了粉尘、噪音、高温和有毒有害气体等职业危害因素,切实改善了煤矿井下和地面的工作条件。加大了职业健康教育力度,6月底,在新余市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教活动,由办主要领导亲自作宣教报告,并发放职业健康宣教材料360册,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7.积极开展全省农村重点污染区域移民整体搬迁工作。开展农村重点污染区域专项治理,是省委、省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按照《江西省农村重点污染区域移民整体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全省农村重点污染区域移民整体搬迁考核办法》、《全省农村重点污染区域移民整体搬迁项目的申报和联审办法》,我们派出人员参与2012年度全省农村重点污染区域移民整体搬迁项目联合审查,并赴九江、鹰潭、新余等地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审定下达了2012年全省农村重点污染区域移民整体搬迁计画。
(四)切实加大行业重点监管力度
1.有力抓好煤炭生产许可监管。完成煤炭生产许可网上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和煤炭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三项建设,进一步规範行政执法工作;抓好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三项审查,强化煤炭生产许可监管。对各地上报的275处矿井年检资料进行了全面细緻审查,已有170余处矿井通过了2012年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11处矿井办理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45处矿井办理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延续。
2.进一步规範煤炭经营监管。为营造全省诚信、和谐的煤炭市场环境,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煤炭经营诚信建设工作的通知》,着力推进全省煤炭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全省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经营煤炭,取得较好成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经营企业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範了煤炭经营企业布局规划、资格準入审查、企业全面检查等事项。2012年来,严把準入关,依法办理煤炭经营资格证新办、变更、延续等事项;认真开展煤炭经营企业全面检查工作,对经营企业2012年度经营情况及资格条件变化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委託,我们主持召开了《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内容变更管理办法》审定会,山西、山东、湖南、黑龙江、甘肃、福建等6省煤炭经营监管部门的专家出席了会议,形成了该办法的报批稿,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顺利完成了课题研究工作,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高度肯定。
(五)强化依法行政和服务意识
1.扎实开展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围绕煤炭行业管理(监管)工作中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查摆和整治5个方面19种突出问题,广泛徵求对机关在服务全省煤炭行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经过归纳梳理了6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交有关处室整改落实。在“万名民众评机关”活动中,民众提出了33条对省直机关的共性意见,针对其中4条指向性意见,我办逐条落实了责任处,採取了8项具体措施扎实进行整改;针对其他共性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我办主要从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等5个方面进行了整改。对于民众的来信来访,我办认真提出处理意见,无一例出现纠纷。各项整改措施都得到了落实,整改取得了显着成效。
2.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2012年,我办行政审批服务视窗全面运行网上审批系统,应网上审批的事项全部实现网上运行,并严格遵循承诺时限办理行政审批。2012年视窗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430件,100%按时办结。原有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0项,经省政府组织清理,保留了7项,委託了2项,取消了1项,项目精简30%;保留项目的办理时限均压缩了6个工作日,时限压缩30%。及时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结果在行办网站公开,并公告停止实施取消的审批项目。下发了《关于委託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明确了衔接意见、落实措施。与受委託的各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煤炭集团公司签署了《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委託书》,明确了委託许可权及双方职责等。开展保留审批项目的流程再造工作,进一步规範了审批程式,精简了审批环节。为有效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和纠纷,促进煤炭行业和谐稳定,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有效化解涉诉行政争议,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制定印发了《省煤炭行业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组织萍乡、吉安、上饶等产煤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开展了规範基层执法调研工作,并向省监察厅报送了调研报告。
3.努力做好煤矿养老金的收缴与发放工作。2012年,煤炭行业参保职工134576人,同比增加1948人;月人均缴费基数3212元,同比增加15.3%;全年应缴养老保险费57641万元,实际收缴57638万元,收缴率为99.99%;支付养老保险金合计108410万元,养老保险金支出与养老保险费收缴相比,煤炭行业全年实际获国家养老保险补贴50772万元;煤炭行业53768名离退休人员的人均月基本养老金由原来的1424.25元/月增长到人均月基本养老金1627.90 元/月,人均月净增基本养老金203.65元/月;支付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费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退款2520万元,均已拨付到位。
4.切实做好定点包扶贫困村工作。办领导先后6次深入该村开展调研、走访慰问、现场办公、指导工作。党组会议及时听取定点包扶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办在武宁县大洞乡彭坪村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进产业开发、扶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2012年来,我办投入项目扶助资金5万元帮助该村新建村部,投入资金4万元帮助新修了一条通组水泥路;机关和下属单位先后三次到彭坪村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共发放慰问资金7000元和价值3000元的慰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