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是江苏省级射阳经济开发区,实施“三创三先”战略,加快新特产业发展而设立的一家专业园区。旨在提升射阳精密机电、生物食品、纺织染整、新能源及其装备、生态造纸五大新特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产业园总投入2.1亿元,用地153亩,总面积5.9万平方米,分3个组团,集创新研发、创业孵化、成果展示与交流、公共技术服务四大平台于一体,具有科技信息、标準检测、投融资服务、研发协作、创业孵化、工业设计和人力资源等七大功能。已与中国农科院、东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中国工程院就建立生物食品研究院、纺织技术研究院、特种机械研究院、光伏新材料研究院等建立合作关係。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
- 战略:三创三先
- 总面积:5.9万平方米
- 产业园总投入:2.1亿元
- 用地:153亩
区位优势
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北接连云港,西承中西部,东面与韩国、日本隔海向望,已完全融入上海2.5小时经济圈,形成了“公路、海运、空运、水运”一体化运输网路,客、货运直达港澳台、韩国、日本和国内各大城市。
长三角园区共建联盟示範园区

航空
距国家一类空港盐城飞机场25km,已开通国内北京、广州、香港、温州、桂林、长沙、昆明、南通和韩国首尔、台湾台北等城市,其中,广州、北京每天一班。
铁路
距新长铁路盐城火车站35km,被纳入长三角城际铁路网,射阳至上海的列车时程仅需1.5小时。盐城火车站已开通北京、西安、重庆、成都、瀋阳等专线,客、货运便捷。连云港至上海的沿海铁路穿区而过。
港口
距国家一类港口大丰港60km,已开闢韩国釜山、日本长崎、台湾基隆等国际航线。至上海港298km,至连云港130km。距县内国家二类开放口岸射阳港5km。投资30亿元建设的射阳港航道治理工程正加快建设,2013年将建成2个10万吨级泊位码头。
公路
沿海高速依区而过,公路至上海298km,车程2.5小时;至青岛480km,至南京340km。
水运
天然河射阳河宽1km,途经準安、盐城等里下河地区,横穿园区全境,奔入黄海,系苏北里下河地区水上交通运输大动脉。
配套设施
通讯网路
园内通讯网路均已铺设到位,千兆光纤乙太网均已接入到每一个工作场所,并已实现了WIFI全覆盖。科技创业中心已建成内部云平台,可实现楼内资源共享服务。
会议培训
科技创业中心内设多个会议展览场馆,最多可容纳约1000人同时开展会议、培训、展览等活动,园内企业可优先使用相关会议、会展设施。
餐饮服务
方便快捷的金融办理、物美价廉的餐饮服务、服务周到的酒店宾馆,一切尽在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加几个连锁餐饮、银行、酒店标誌)
人才公寓
该项目是为解决来我县的高层次人才居住问题,而实施的筑巢引凤项目,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目前,已形成了地区性的高层次人才集聚区。
休闲娱乐
射阳县内拥有射阳海滨国际高尔夫球场和射阳岛高尔夫球场两个具备接纳国际比赛的高尔夫球场、国家AAA级旅游区息心寺、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以及全国农业旅游示範点“十里菊香”
关于加快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以“软体和服务外包”为重点的新特产业聚集度,全面加快新特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区科技创业中心设立“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现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人才为根本、创新为支撑,坚持“需求引导、统筹规划、扬长避短、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激励,营造良好的软体和服务外包、产品研发和检测、动漫设计和创意以及大型电子商务等新特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与汽车电子、新能源、电力设备、装备製造、生物食品、高端纺织以及现代物流业等产业的互动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支柱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发展重点(一)建设行业套用软体维护和服务区域性中心。重点发展能有效提升我县支柱产业竞争力的汽车电子、新能源、电力工程、装备製造、生物食品、高端纺织等行业套用软体、ERP、APS和嵌入式管理软体。
(二)重点发展软体即服务(SaaS)和地理信息等信息技术外包业务(ITO)以及呼叫中心、金融与财务支持、人力资源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数据加工、技术研发和工程设计等业务流程外包业务(BPO)。
(三)鼓励创意产业、动漫设计、软体培训等产业的发展。
(四)联合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建设机械电子、生物食品、高端纺织等产业的研发中心、检验检测机构。
(五)发展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核心业务。
三、发展目标
(一)近期目标
到2013年底,引进6家以上专业性软体公司和服务外包企业,建设3-4家企业研发中心、检测检验中心等,争取吸纳100名软体和信息技术专业高层次人才入驻。
远期目标到“十二五”末,引进国内外知名软体和服务外包企业40家,创意产业、动漫设计、软体培训等企业30家,各类研发、检测中心20家,在软体开发、软体套用、信息服务等方面形成特色鲜明、充满活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群,致力打造江苏沿海乃至全国新产品研发、检测聚集区,争创国家火炬计画软体产业基地,吸纳800名软体和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入驻,其中归国留学人员100名以上,培育营业收入过亿元企业2-3家,营业收入力争达到20亿元,税收力争达到1亿元。
四、扶持政策
(一)产业扶持政策
1、设立“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每年从区财政预算中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用于支持和鼓励软体、服务外包等新特产业的发展。
2、创意产业园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并按时还本付息的,按照银行的基準利率给予适当贴息。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推动各类贷款担保机构向创意园企业倾斜。
3、建设产业园软体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软体及服务外包企业提供高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和技术服务。
4、根据国家最新统计标準,结合实际,建立反映区域软体和服务外包发展特点的统计制度,以加强对软体和服务外包产业的统计分析和发展趋势研究,为软体和服务外包企业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5、设立软体和信息技术等各类人才创新奖、企业卓越成长奖、年度最佳软体和外包奖、最佳研发中心奖、最佳检测检验中心奖,每年度对入园单位进行评选,予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6、鼓励创意产业园企业上市,制订鼓励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
7、创意产业园企业在区投资征地建设的,採用“一事一议”的办法,在用地指标、土地价格、建设规费等方面实行特殊优惠政策。
(二)企业成长政策
1、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採取“五免五减半”的办法,激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扩大生产规模。
2、对前两家并拥有发明专利、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入园企业,根据需要,给予每个企业300万元专项资金资助(其中100万元为无偿资助、200万元为2年使用期的无息贷款扶持),对资金的使用,申请人以发明专利质押并公正。
3、入驻产业园的企业,实行“三免两减半”,即:对办公租金、物管费、办公网路租赁费前三年免收,后两年减半收取。前三家入园企业免办公装修费。入园企业可免费使用科技服务中心内的各种会议、展示场所和设备、设施。
4、对软体和服务外包企业的各类认证、承接境外业务、制定国家行业标準等给予补助、奖励。
5、对软体园企业参加的境内外展会、推介会、招商会、洽谈会等开拓市场活动,给予往返交通费、展位费补助。
6、大力鼓励科研院所入驻并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发挥新产品、新技术对地方主导产业的支撑作用,在新特产业新领域开拓方面给予资助。
7、积极引进高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入驻创意产业园,开展软体等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规模和办学质量达到一定要求的,给予专项奖励。
8、区信息化建设的招投标及我县政府的採购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採用创意园企业的产品。同时採取各种形式,帮助入园企业积极开拓市场。
(三)人才激励政策
1、对到产业园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实施人才服务“8+1”工程(一套人才公寓、一套工作设施、一辆工作用车、一笔创业启动资金、一笔创业扶持贷款、配备一名保健医生、一名专职工作秘书、落实一名联繫领导和一张人才服务绿卡)。
2、对引进的软体和服务外包、企业研发等方面的领军人才、博士、硕士、本科学历人员及各专业领域专家等,给予相应的住房以及工资外津贴补助。
3、对获得国家“千人计画”、省“双创计画”、省“企业博士集聚计画”资助的人才,分别给予资金配套支持。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带头人、国务院特贴专家、省级以上突贡专家、已获评的国家“千人计画”和省“双创计画”资助对象,以及与上述对象相当的境外高端人才,来创意产业园创办企业,或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契约,经评审符合条件的,根据在射阳实际工作时间给予重点补贴。
5、创意产业园企业工作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给予政策性支持。凡符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由区人事部门优先向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推荐;对符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可不受名额比例限制;对符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可直接办理以聘代评手续。
五、平台建设
1、加快硬体设施建设,确保软体及外包企业、各类研发机构入驻所必须的场地、供水、供电、网路、物业等到位,合理规划,引导入园。
2、引入竞争机制,鼓励通信运营商、金融机构等,最佳化服务,为企业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满足发展需要。
3、完善产业园电力设施配套,建设自备专线,确保不间断用电。
4、加快产业园的餐饮、住宿、超市、银行、交通、娱乐设施等基本要素的配套,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生活好。
5、加大投入,加快完善共享资源、区域网路协同办公、企业内容发布、园区视频点播等软体平台建设。
6、加快科技孵化园标準厂房的建设和配套,满足产业园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生产製造的需要。
六、推进措施
1、搭建招商工作体系
成立专业招商队伍,推进全员招商、驻点招商、代理招商、委託招商,给予充分的人力、财力、物力等支持,建立有效的考核制度,调动招商人员的积极性。建立社会化招商队伍和网路,重奖有功人员。出台《促进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发展的扶持办法》,吸引更多的软体和外包企业、研发培训机构入驻。
搭建产业服务体系为软体企业提供注册、着作权登记、发明专利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双软”认证、市场推广、信息谘询等服务,协调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关係。
搭建人才服务体系开展软体人才库信息服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服务、应届软体专业毕业生信息谘询服务和培训服务、软体专业大学生见习和实践活动服务,与知名院校签约,进行订单式培训,为软体和服务外包企业及研发、培训机构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人力资源。
搭建技术服务体系通过整合各种资源条件,搭建软体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帮助软体企业提升核心技术产品的研发能力,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实现企业和院校技术研发环境的共享、信息交流渠道的共享、共性技术成果的共享。
搭建融资服务体系指导软体企业申报各类政府扶持资金项目,如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扶持项目、留学人员专项资金项目、科技兴贸专项项目等;为软体企业、研发机构推荐合适的银行、金融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提供适合产业园项目发展特点的一揽子融资解决方案。
组建专业管理团队建设一支专业化的创意产业园服务管理团队,对入园企业实行保姆式的跟蹤联络服务。聘请业界资深顾问,成立软体和服务外包、重大项目、创新成果等发展决策谘询和专家评审委员会,研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促进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发展的扶持办法
(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软体及服务外包等新特产业发展,吸引国内外知名软体企业、重大项目和大型企业研发机构进园,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成长点,提升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发展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产业範围。 (一)自主软体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二)从事向境内外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提供服务外包
的企业,其中包括信息技术外包(ITO)企业、业务流程外包(BPO)企业、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KPO)企业。
1、ITO是指企业与客户签订长期契约,为客户提供IT外包业务服务。包括软体开发外包、软体测试外包、系统集成服务、软体项目谘询、教育、培训,软体项目监理、数据加工、网路服务等。
2、BPO是指企业与客户签订长期契约,承接客户的一些重複性的非核心和核心业务流程外包(BPO),提供相应低成本、高质量服务。包括人力资源、採购、财会、客户中心、呼叫中心、后勤、研发、行销、工厂运作、培训等。
3、KPO是指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包括智慧财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
(三)企业从事创意产业、动漫设计、软体培训等业务。
(四)高校科研院校、企业从事机械电子、生物食品、高端纺织等产业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
(五)大型电子商务企业设立核心业务机构。
第二条 入园条件。
企业必须从事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範围内的一种或多种产品的生产、研发、培训和服务,且在射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登记。
入园软体企业享受相关扶持办法需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在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新注册企业的,需要有明确的产业化立项项目。
2、已注册企业迁址至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的,要求没有不良经营记录。已经有技术成果(发明或套用专利)且正在产业化过程中(开始有稳定的客户群)的企业,将给予重点支持。
3、已注册企业在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要求其母公司企业注册资本至少在500万元以上,并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办公及研发场所。1、实行“四免”,即:免办公装修、免办公租金、免物管费、免办公网路租赁费。
2、办公租金、办公网路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减免暂定三年。后两年,办公租金、办公网路租赁费和物管费,每年初先由企业支付,每年底由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予以减半返还。
3、单个公司实际办公面积可不低于200平方米。对软体和外包企业所需办公面积较大的,根据项目规模协商确定,原则上人均使用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
4、入园企业成功实现上市或年纳税连续两年达5000万元以上的,所使用的办公及研发场所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由开发区无偿办理到入园企业名下,作为该入园企业的固定资产。
第四条 入园公司设立。
新设立软体研发、创意设计和服务外包有限责任公司(不包含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作要求,企业名称可体现“网路科技”“数字科技”“科技信息”“服务外包”等字样,实收资本按工商部门规定执行,软体企业拥有自主智慧财产权的成果,经评估验资后,可作为无形资产追加本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各类研发、培训等机构的入驻,按相关规定的下限执行。
设立发展引导资金。2013-2015年,每年安排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入园企业的资助以及奖励等。
对前两家拥有发明专利、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入园企业,根据需要,给予每个企业300万元专项资金资助(其中100万元为无偿资助、200万元为2年无息资助),对资金的使用,申请人以发明专利质押并公证。具体为:(1)申请100万元无偿资金的公司,提供发明专利或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通知书》、《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与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签订质押协定,併到射阳公证处公证,公证后办理借款手续。申请人如在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两年内,累计实现开票业务收入500万元,或者争取到1个省级项目资金的,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对申请人先前借款,以奖金形式予以抵沖。
(2)申请2年期200万元无息贷款的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画,提前1个月向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申请并办理借款手续,并在约期内归还到位。
2、对其他入园企业,需要流动资金贷款的,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可提供担保。
第六条 税收政策。
1.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五年财政全额奖励,第六年至第十年财政给予50%奖励。
2.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查账徵收条件的纳税人,一律实行查账徵收,对确不符合查账徵收条件的纳税人,软体批发零售的应税所得率在纳税规定标準内从低确定。对纳税人所缴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五年由财政部门全额奖励,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奖励。
(2)个人所得税:从事软体管理、技术工作的人员,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五年财政全额奖励,第六年到第十年财政减半奖励。
第七条 补贴奖励
1、各类认证补贴:
(1)推动软体企业进行“双软认证”,通过软体产品认定的,给予每个产品1万元补贴,通过软体企业认定的,给予2万元补贴;
(2)对获得国内着作权登记的企业和个人,按每项登记4000元的标準资助。
(3)软体和服务外包企业通过CMMI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认证后,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60万元的认证补贴;通过ISO27001、SAS70等认证的企业,给予每个认证10万元补贴。
2、市场开拓补贴:
(1)企业参加国际招商推介会、专业展会、国际市场宣传,在给予国家、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相关费用50%支持的基础上,再给予国家、省扶持资金50%的配套补贴。
(2)企业参加国际行业会议的,给予3万元/年的差旅费用补贴。
(3)对企业举办的人才招聘、展览促销等活动,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年的场租费用补贴。
3、从业人员规模补贴:
新企业在正式运营第一年内从业人员达到50人、100人规模以上的(呼叫中心企业150人规模以上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补贴。
生活用房补贴:企业的主要创业人员及各类研发中心主要人员(1-2人),由园区无偿提供人才公寓入住。其他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4-5人)按1万元/年的标準补贴房屋租金,补贴期为2年。
购房及工资外津贴补贴:(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带头人,国务院特贴专家、省级以上突贡专家、已获评的国家“千人计画”和省“双创计画”资助对象,以及与上述对象相当的境外高端人才,来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创办企业,或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契约,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实际购房款的30%补贴。根据在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实际工作时间,每月给予8000-10000元的岗位津贴。
(2)对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企业引进的专业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学历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契约的,经认定以后,软体园连续三年每年分别给予2.4万元、1.2万元、6000元、3000元的工资外津贴补贴。
6、平台建设奖励:
对企业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给予支持。对检验检测中心等平台进行设备购置、软体购买、平台运营,且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7、原创作品奖励:
在射阳原创的电视动画作品,在副省级以上城市(含副省级)电视台播出,按二维卡通片每分钟500元,三维卡通片每分钟1000元标準,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奖励,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按二维每分钟1000元,三维每分钟2000元标準,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奖励,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在多个台播出的,按从高不重複原则给予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支持园内软体和服务外包企业向上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获得省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
出口奖励: 以海关出口统计或外包业务契约、出口契约备案证书和银行结收汇单为依据,软体和外包企业连续三年,在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进行业务结算和纳税的,其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每创汇500-10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下同)、1000-2500万美元、2000-5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以上,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
营业收入奖励: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不包括射阳县以外母、子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和3000万元以上的软体和服务外包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领军及成长型企业等奖励:经权威机构评选的中国软体或服务外包领军企业,当年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评的中国软体或服务外包成长型企业,当年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体出口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数据的服务外包企业,每年经盐城服务外包领导小组认定的优秀服务外包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国家行业标準制定企业奖励:鼓励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内企业创新发展,制定国家行业标準且得到国家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50万元的奖励。
引荐奖励:(1)对引进企业投资从事软体和服务外包业务,注册资金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上,且正式营业的项目引荐者,每个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4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2)对引进国内50强、国际100强软体和服务外包企业及世界500强企业投资从事软体和服务外包业务的项目且正式营业的引荐者,每个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奖励。
第八条省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高校或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在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新设立从事软体和服务外包及其他各类研发业务,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上且正常运作,被省或国家认定的研发机构,包括工程技术中心、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分别给予30万元和50万元一次性扶持资金。
第九条获得国家“千人计画”、省“双创计画”、省“企业博士集聚计画”资助的,对创业人才给予资助总额50%的配套扶持,对创新人才给予资助总额30%的配套扶持。
第十条 鼓励、支持入区企业进行自主研究、创新。对企业开发具有自主智慧财产权的发明专利产品,按国家、省、市奖励标準予以100%配套。
第十一条鼓励园内企业上市,对3年内上市的企业,无偿办理所租用办公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第十二条国内外大型企业在园内设立总部(或区域性总部)、研发中心、数据中心等,且投资总额超过3000万元的,按照实际到位投资额1%比例给予企业团队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30万元。对园内企业入驻科技孵化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3年内免厂房租金和物管费。
第十三条对园内企业引进的境外人员发放“蓝卡”,开闢出入境“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需要办理出国、出境证件、各类签注、签证的,随到随办。
第十四条对园内工作1年以上的(含1年)高级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在子女教育、家属就业和医疗保障等方面优先安排。
第十五条积极争取上级各种补贴、奖励政策,到位后的资金全部用于企业发展。
第十六条对到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人才服务“8+1”工程(一套人才公寓、一套工作设施、一辆工作用车、一笔创业启动资金、一笔创业扶持贷款、配备一名保健医生、一名专职工作秘书、落实一名联繫领导和一张人才服务绿卡)。
第十七条对重大项目和特殊项目的引进,实行“一事一议”。
第十八条奖励程式:企业向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提供相关资料,并提出申请,经审定后及时兑现。
第十九条享受本办法的入园企业应书面承诺。
自享受本办法之日起,在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运营五年以上,若五年内撤出园区,对已取得的奖励、补贴或资助等应全部无偿退回。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江苏智阳创意产业园招商局负责解释。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