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科技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此报告发布于2012年。
报告简介
《永丰县科技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概述
(一)组织领导情况。根据《通知》要求和永丰县人民政府相关档案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指定专职人员,熟悉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形成从档案信息的审签到公开之间的紧密衔接,以保证可公开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我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从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经办人提出,由办公室相关人员初定,统一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开。建立并坚持“首办责任制”和“首问责任制”,防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建立并坚持领导办公审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制定《永丰县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画》和相关配套制度。我局多次召开有关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研究和部署,从而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丰富了公开的形式。2012年,我局以县政府入口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大了网上公开力度。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形式,完善了局政务公开栏和公示公开栏。在工作执行上,我局能认真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各项部署,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我局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两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採取单位信息公开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具体情况为: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查询服务;二是通过信息栏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三是积极向省市统计网公开政府信息,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
3、2012年,我局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信息範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2012年来,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截至2012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总量为166条。
3、2012年,我局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信息範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2012年来,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截至2012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总量为166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公开的形式不够多,宣传的力度还有待于加大。2013年,我局将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积极稳妥、有的放矢的原则,採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进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方法,使广大民众认知信息公开、参与信息公开、利用信息公开。二是拓宽公开形式。在把县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同时,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开栏,并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準确地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三是扩大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