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畜牧水产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机关内设6个职能科(室)、1个纪检监察机构(加挂政工科牌子),下辖市动物防疫监督站、市饲料工业办、市畜牧水产种苗中心、市畜禽良种场、市水产试验场5个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主管全市畜牧兽医、渔业、饲料工业工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永州市畜牧水产局
- 内设机构:6个
- 纪检监察机构:1个
- 下辖机构:5个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市畜牧兽医和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画,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畜牧兽医和渔业发展的建议,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参与研究拟定畜牧兽医和渔业规範性档案草案和饲料工作发展规划。
三、研究拟定全市畜牧业和渔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推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研究提出全市畜牧业和渔业产品加工业发展建议预测并发布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资料、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指导行业信息网路建设。
四、研究拟定全市畜牧兽医和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指导畜牧兽医及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拟定地方性畜牧业和渔业种苗、产品、兽药、饲料药物添加剂质量标準和技术标準,经批准后监督执行,参与制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标準和技术标準。
五、负责全市种畜禽、水产种苗、牧草种子、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药物添加剂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主要机构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助机关政务工作,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性报告、档案的起草;负责行业统计和有关经济信息的收集、综合、发布;组织调查研究;承办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访、收发、档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计画生育、安全保卫、机关后勤工作;拟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拟定全市畜牧业和渔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画;承办畜牧业、渔业科研成果的审查、申报工作;协调监督畜禽、水产品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信息网路建设及相关的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全市畜牧业、渔业法制宣传教育。
相关法规
执行国家《渔业法》、《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负责地方畜禽、水产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负责畜产资源和草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监督管理。
负责全市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保护渔业资源;负责渔船检验和渔船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
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全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动物防疫及监督、监测、预报、发布动物疫情,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控制与扑灭。
按照许可权管理畜牧业、渔业专项资金,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画,组织畜牧业和渔业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