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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县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07 18:25:08) 百科

永定县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公安局不断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规範公安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和谐警民关係的构建,有力推进了 “平安永定”创建工作。现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09年,局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探索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规範信息公开程式,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我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工作规範化、制度化建设。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精神,并成立了以游勇章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指挥中心、政工室、监察室、刑侦大队、交警大队、网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治安大队、法制大队等部门具体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建章立制,规範工作。为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公安业务实际,修改完善了《永定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永定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县局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各相关部门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此外,为正确处理好依法公开和保密安全的关係,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规定,对各部门拟公开的信息按照部门审核、保密把关、局领导审批和宣传部门统一发布的程式,实行层层审核把关。一年来,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失泄密事件。
(三)创新思路,拓宽渠道。为保障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公安工作满意度,县公安局大胆探索,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把主动公开治安警情当作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渠道和重要平台,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係和提高民众防範水平的重要举措,于2009年5月以来,在各行政村推出“治安警示栏”,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处警和刑事发案情况,每月公布破案情况,得到党政领导充分肯定和民众的关注、支持,进一步扩大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此外,县公安局通过“永定公安新闻发布会”、“永定公安治安情况通报”、“网路新闻发布”等形式及时向媒体公开治安情况及案件侦破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託永定公安网,2009年我局在网站主动公开和更新信息98条。此外,市局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信息19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县公安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複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本局无因申请信息公开引起行政複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明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民众和构建和谐警民关係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民众的期待仍有一些差距。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有待提高。
(二)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2010年,我局将把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三项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提高时效性和拓宽渠道为重点,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新途径,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县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主要工作措施是:一是强化依法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全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民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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