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及子公司交叉换股是併购公司、其母公司和目标公司之间都存在换股的交叉关係,通常在换股之后,目标公司或消亡,或成为併购公司的子公司,或成为其母公司的子公司。换股是公司合併的基本特色,但收购者若将本身股票当作价金付给目标公司股东,即是一种换股作业。在美国,公司可直接发行新股用以向对方公司股东购买股票。然而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持有本身股票,因而在我国公司若以换股方式收购某家公司时,必须利用实际现金作媒介,而且要交纳证券交易税。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母公司与子公司交叉换股
- 对象:併购公司
- 对应:交叉关係
- 属性:收购公司本身
母公司与子公司交叉换股,其特点是收购公司本身、其母公司和目标公司之间都存在换股的三角关係。通常在换股之后,目标公司或消亡或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或是其母公司的子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交叉换股。该方式优点是:只是股权的置换,不需要任何一方提供资金,避免了巨大的现金支出和由此产生的财务费用,为上市公司低成本扩张提供新路;併购完成后,目标企业的股东仍保留其所有者权益,能够分享併购企业所实现的价值增值;目标企业股东推迟收益时间而享受税收优惠;可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併购风险。
其缺陷是:改变併购企业原有股权结构,可能使原股东丧失对企业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