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福惠律师,女,汉族,1975年出生于山东,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1998年开始进入法律服务行业,至今已有20年有余。2007年开始专攻征地拆迁业务,至今办理500多件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现为北京正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段福惠
- 国籍:中国
- 民族:汉族
- 出生地:山东
- 出生日期:1975年
- 职业:专职律师
- 毕业院校:中国人民大学
- 性别:女
个人简介
段福惠律师,女,汉族,1975年出生于山东,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1998年开始进入法律服务行业,至今已有20年有余。2007年开始专攻征地拆迁业务,至今办理500多件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北京正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段福惠律师系2007年开始办理征地拆迁案件,为人勤奋、正直、诚信,办案思路清晰、严谨、考虑问题周全。在办理的500余件案件中,以宅基地、公房、私房拆迁,企业厂房拆迁,承租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徵收补偿案件见长。累积了丰富的征地拆迁业务经验,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段福惠律师开庭剪影
段福惠律师系2007年开始办理征地拆迁案件,为人勤奋、正直、诚信,办案思路清晰、严谨、考虑问题周全。在办理的500余件案件中,以宅基地、公房、私房拆迁,企业厂房拆迁,承租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徵收补偿案件见长。累积了丰富的征地拆迁业务经验,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执业理念
在法律允许的範围内,尽最大可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个人宣言
段福惠律师秉承了山东人诚信、忠厚、质朴的优秀品格。办案风格务实、不温不火、刚柔并济,善于沟通协调。
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急人之困的敬业精神、孜孜不倦的学习实践,精益求精的业务要求、使得办案能力和质量不断提高。
房屋和土地是老百姓最基本最重要的生活和生产资料,是安身立命之所,目前我国法律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不力,尤其是房屋拆迁和土地徵收中,被徵收人权利的保护显得至关重要。段福惠律师深知委託人的重託,运用现有法律中对委託人有利的规定,综合巧妙运用,通过法律救济,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协商,穷尽一切合法途径,为委託人争取合法合理的补偿。
个人业绩
段福惠律师在房屋拆迁业务领域术有专攻,办理了大量的成功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案件:
(一)、北京城市私有房屋拆迁
1、北京西单地区市交通管理局拆迁项目,孟女士私房被强拆两年后,通过申请行政裁定等法律手段,取得了理想的拆迁补偿,补偿金额从25万元提高到80万元;
2、北京宣武区南线阁街杨先生拆迁案,通过律师代理,抓住建委裁决主体一致命错误,法院撤销了行政裁决,北京市政府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3、北京朝阳区白家庄元泰国际大厦项目,拆迁户李女士被欺骗签了三份拆迁补偿协定,拆迁人以回去盖章为由拿走了原件,数月后,拆迁人仅承认其中的一份。通过协定无效,查处施工许可等案件,最终迫使拆迁人如数支付了拆迁补偿款。
4、北京市宣武区知识产权局项目建设,柴女士家,通过民事诉讼,分房本,增加产权人和拆迁许可证诉讼等,有效阻止了行政裁决。
5、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9号危改项目建设,委託人吴女士母亲(已故)在拆迁範围内有一处房屋,其弟弟在吴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与拆迁人达成了补偿协定,并取走了拆迁补偿款。通过契约无效、申请裁决、继承案件等,最终法院支持了吴女士的诉求,判决按照法定继承均分拆迁款。
6、北京市通州区上营棚户区改造项目,代理韩女士、孙先生等四户,通过对行政裁决的複议和诉讼,与拆迁人进行协商,取得了非常满意的安置补偿。
7、西革新里危改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代理孙先生与拆迁人和拆迁公司协商,获得十分满意的补偿。
(二)、北京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案件
1、房山区城关街道办事处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打着“南水北调”项目的旗号,要求委託人王女士家拆迁,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街道办强制拆除了王女士家的房屋。通过诉讼,法院确认了街道办强拆行为违法,在此前提下,经过协商,最终达成了补偿协定,取得了满意补偿安置:三套安置房。
2、北京昌平未来科技城项目拆迁,北七家镇刘先生家,通过指导其进行和拆迁人进行协商,取得了满意的拆迁补偿结果,货币提高了近100万元,增加了一个人口60平方米的安置房。
3、北京海淀区铁家坟地区,採石路住宅项目,委託人沈先生委託律师时已经下了行政裁决书,通过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延缓了裁决执行期限。最终通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协定,补偿款提高了两百多万元。
4、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刘先生、李先生、秦先生等七户,通过拆迁许可证等诉讼,取得了满意的拆迁补偿安置,每平方米提高了6000元。其中,刘先生家通过民事诉讼,增加产权人数量,海淀房管局直接作出了终结行政裁决决定,有效阻止了行政裁决的下发,赢得了谈判时间。
5、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地区,中关村软体园土地开发项目,王女士委託时,行政裁决已经有了法院的终审判决。通过拆迁许可证诉讼、执行异议等案件,最后在法官主持协调下,达成了拆迁补偿协定,取得了非常满意的结果,五套安置房和30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6、北京市通州区上营棚户区改造项目,韩女士家,通过有效中止行政裁决程式,延缓裁决作出时间,赢得了谈判时间,最后取得满意的补偿。
7、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地区润泽庄园住宅小区项目建设,赵女士于1999年从村里承租的集体土地,建造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朝阳区城管大队认定其房屋为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后通过拆迁许可证和强制拆迁决定的行政诉讼,最后协商解决,取得了228万的拆迁补偿款和经济适用房指标。
8、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芦先生在绿化隔离带腾退範围内,芦先生的房地基是1996年从村里购买的,腾退公告张贴后,朝阳城管认定该房屋为违法建设,经过行政诉讼和协商谈判,最终获得了一套150多平米的三居室和40多万元的补偿款。
9、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刘庄村东方长安家园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代理刘女士参加行政裁决调解会,有效中止了裁决程式,通过协商取得了比其他人多出120多万的理想补偿。
(三)、公房承租案件
1、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山住宅土地开发一级项目,王先生承租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平房,由于拆迁人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没有达成协定。拆迁人与产权单位市政四公司串通,产权单位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与王先生的公房租赁契约无效,目的是用釜底抽薪地方式压低委託人的补偿要求,通过律师代理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2、北京市西城区程先生承租的北京银行的公房,因市交通管理局办公楼项目拆迁,通过律师代理,最终取得了满意补偿,补偿金额提高了近十倍。
3、北京市崇文区祈年大街路西危改项目,吕女士承租公房拆迁,通过拆迁许可证的行政诉讼,有效中止了行政裁决。
4、北京市门头沟区增北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李女士因未与拆迁人达成协定,经律师代理,拆迁许可证被法院确认违法,裁决书被法院撤销。
5、北京市通州区帅府小区项目建设,杨先生承租公房一套,拆迁过程中,出租人房管所与拆迁人恶意串通,要求解除租赁契约。通过法律程式延缓了案件审判时间,争取谈判时间,最后获得了一套两居和10多万的补偿。
6、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城区分中心的土地储备项目,代理付女士提起执行异议申请,在法院的协调下,与拆迁公司协商,最终获得了高额的拆迁补偿款。
7、 北京宣武区大吉片地区房屋拆迁,代理张女士家,通过对行政裁决提起行政複议,与拆迁公司协商谈判,获得高额补偿。
(四)、违法强拆案件
1、北京市通州区周先生承包六合村村北荒芜土地14亩,建造房屋进行养殖经营,宋庄镇政府未经任何法律程式直接拆除了该房屋,通过行政诉讼,法院认定镇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
2、平谷区夏各庄镇夏各庄村村民刘先生承租村里一处土地建房,镇政府认定为违法建设,下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并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镇政府的拆除行为违法,法院认为拆除程式违法,支持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3、刘先生承租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衙门村经济合作社的土地建造厂房,镇政府下达了《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书》,认定该房屋为违法建设,并进行了拆除。法院认为镇政府的强拆行为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确认镇政府的拆除行为违法。
4、刘先生承租的位于北京市台湖桂荣养殖场的10亩地,契约签订后,按约一次性支付了租金总计30万元,并进行了修缮改造,购置育苗,进行生态旅游经营。刚承租了一年多,在刘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租人与拆迁方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定,拒不退还剩余租金。通过起诉,出租人返还了刘先生的租金和满意的拆迁补偿款。
(五)、企业拆迁案件
1、北京市东城区捷运八号线项目拆迁,委託人孙女士在拆迁範围内承租房屋一处,经营宾馆,由于未与拆迁人达成补偿协定,出租人要求解除契约,法院支持了其诉求。在出租人申请法院执行程式中,孙女士委託律师,通过申请行政裁决、要求装修赔偿等案件,中止了执行程式,取得了很好的谈判效果。
2、大庆市让胡路区土地储备项目,吕先生经营一汽车修理厂,律师通过立项、规划、用地、拆迁许可证、行政裁决等案件诉讼,最后取得了非常理想的补偿。
3、北京市朝阳区CBD项目拆迁,苏女士经营物产投资顾问公司,承租北京核仪器厂的房屋。在和拆迁人未达成协定的情况下,房屋被非法强拆。通过侵权民事诉讼,最终获得了满意的拆迁补偿款。
4、轨道交通昌平线工程建设项目,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人民政府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华宽网咖公司承租的房屋位于拆迁範围之内。由于工期较紧,镇政府未经合法手续强制拆除了该房屋,最后通过发律师函、行政立案、协商等,委託人最终获得232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5、北京市昌平区东二旗村征地案件,开发商拖欠征地补偿款,要求北京市国土局查处,北京市国土局以信访案件答覆,起诉市国土局行政不作为,取得了胜诉。
(六)、外地案件
1、江苏徐州10余户居民楼拆迁案,取得了满意的补偿。
2、浙江湖州集体土地徵收拆迁案,有效地阻止了当地村委和政府的非法拆迁。
3、唐山市市滦南县赵先生营业用房拆迁案,赵先生获得三套门面房和190平米的住宅房。
4、唐山市开平区政府违法强拆案,代理井先生等六人,法院确认区政府强拆违法,支持了拆迁户的複议请求。
5、青岛黄岛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案,获得满意的安置房。
6、福州鼓楼区住宅房屋拆迁案,有效阻止了强拆,获得了100多万的货币补偿。
7、上海杨浦区修路项目,代理王先生对行政裁决提起複议申请,获得了满意的补偿。
段律师细腻的办案风格与诚挚的排忧解难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讚许!帮被拆迁人获得了巨大的合法权益。
在认真办案之余,段福惠律师用心总结办案心得,以求办案思路的日臻精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