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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準租私房

(2019-04-11 00:13:57) 百科

标準租私房

“标準租私房”是个特有的历史词语,意指“文革”期间被没收的私房,在落实政策时,由国家规定房租并带着租户发还原私房房主的私有房屋。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标準租私房
  • 政府出面:2003年8月2日
  • 居者有其屋:补偿款
  • 拆迁补偿:可按照规定给予适当解决

简介

标準租私房是指“文化大革命”前个人出租的私房,“文革”初期由政府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接管,“文革”后落实私房政策时带户发还产权,并且执行北京市规定租金标準的城镇私有出租房屋。标準租私房的承租人与产权人之间有的订有私房租赁契约,有的并没有订立契约,但是在此长期居住。然而,由于标準租私房的租金标準长期以来仅仅是按略高于直管公房的租金标準执行,因此产权人要幺无力修房,要幺拒绝修房,承租人住在这些危房里十分不安全,而房主也觉得财产收益受到损害……
“文革”初期,北京市共接管私人房产51万间。1978年开始落实私房政策试点,1983年落实私房政策工作全面展开,在产权人和承租人继续维持房屋租赁关係,执行政府规定的租金标準的前提下,带户发还了私人出租房。据统计,目前还有近3.9万间,其中96%分布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城区,朝阳、海淀、丰台和通州区也有少量分布。标準租私房承租户的认定,以北京市落实私房政策时各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带户发还产权的清册、历次调租的清册为依据。但产权人自愿将原自住房与直管公房或其他房屋使用权互换、并按政府规定的租金标準向其自住房屋的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不属于解决的範围。

令人费解的“标準租私房”

在北京市,张树芬所拥有的房产有另外一个名称,叫标準租私房。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于良介绍,在北京市,相当多的承租人最初租住这些私房是在“文革”期间,有单位作为公房分配进来的,也有个人换过来的。这些房产绝大多数是产权人的祖产,年代久远,破损严重,甚至90%属于危旧房屋。但由于标準租私房的租金标準长期以来仅仅是按略高于直管公房的租金标準执行,因此产权人要幺无力修房,要幺拒绝修房,承租人住在这些危房里十分不安全,而房主也觉得财产收益受到损害。
“明明自己都不够住,还得把房租给别人,每月收来的房租连修房的钱都不够。为了这些事,一起住了多年的邻里之间还得闹矛盾。”提起前几年的情形,张树芬大妈一脸的无奈,“当初为了拿回自己的房子,我们也不知想了多少办法。到处找相关部门反映,反覆和承租人协商甚至对簿公堂,可问题就是解决不了。”
75岁的李广田在宣武区堂子街租别人私房住了24年。“一家人挤在2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还没厨房。”作为标準租私房的承租人,李大爷也有一本难念的经,“我也想搬出去住,可自己实在是没有那个经济实力。”
北京市推进解决标準租私房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刘敬忠告诉记者,2003年初曾做过统计,当时北京的标準租私房有11860户,而其中10000多户是许多矛盾交织在一起,很难解决按照原有办法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这些标準租私房承租人的处境可以用“三多一少”来概括:收入低的多,退休人员多,所在单位不景气的多,现有住房面积少。“三多一少”的现实决定了,靠这些人自身的力量改变现状,改善住房条件的可能性很小。

政府出面化解难题

事情出现转机是在2003年8月2日。这一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和时任北京市代市长的王岐山来到朝阳区和西城区对标準租私房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刘淇指出,解决标準租私房这一历史遗留问题要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有关政策,实行责任制,认真抓落实。北京市区政府、承租人单位要承担责任,承租人也要承担相应义务,单位、企业、个人要一同承担,在维护原来工作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
刘敬忠说,从这以后,北京市解决标準租私房问题的步伐明显加快了。
--2003年9月,北京市召开推进落实标準租私房工作会议,主管此项工作的副市长刘敬民和北京市八个区区长签定了落实标準租私房腾退责任书。
--2003年10月,北京市国土房管局与涉及的86个市属单位陆续签定了腾退责任书。
--北京市各区从街道办事处、基层房管所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专设机构入户调查,负责落实承租人的搬出工作。
同时,北京市各相关工作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本市标準租私房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补充意见的通知》《关于标準租私房承租人搬出安置工作程式及购房委託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关于做好危改拆迁和文保区标準租私房承租人搬出安置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2003年12月1日起标準租私房按照房屋租赁指导价提租及租金补贴发放工作有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标準租私房承租人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配租有关问题的通知》等7个相应的政策档案,进一步完善搬出安置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
承租人是市属企业职工怎幺办?是中央在京单位职工怎幺办?是外省市退休职工怎幺办?是区属企业职工怎幺办?私房属文保区怎幺办?列入拆迁範围怎幺办?系列化的档案为各类标準租私房问题提出了多个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承租人单位、市区两级政府共同担起重担,为承租人落实腾退补偿资金,多方寻找房源。
为了妥善安置标準租私房承租人,北京市财政部门积极协调落实财政补贴还贷政策,保证了搬出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到目前为止,北京市区两级政府和各承租人单位已发放补偿款10亿多元。

“居者有其屋”

具体政策落实了,补偿款发到手了,如何让已经搬出的承租户,真正做到“居者有其屋”呢?北京市政府投资兴建了朝阳区管庄常泰小区、平乐园小区、丰台区马家堡等三个小区,这些专为标準租私房承租人建设的新小区房价控制在每平方米3500元左右,比周边的经济适用房价格还要低。同时,要求北京市所有经济适用房项目积极配合解决标準租私房工作,对标準租私房的购房人实现简化手续,优先购买的政策。现在加上现房房源、经济适用房项目和二手房源,北京市政府为腾退私房的承租人準备了总计4500套住房。
据介绍,截止到2004年2月底,北京市已经累计搬出标準租私房承租人6586户,占到总数13974户的47%。彻底解决标準租私房问题已被列入北京市政府今年要办的56件实事之列,剩余7398户的搬出安置工作预计将在今年10月前全部完成。
刘敬忠说,标準租私房问题的彻底解决,充分体现出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益得到保障,让延续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有效地改善了旧城区内部分居民的居住条件,也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危旧房改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这些问题的解决,让更多百姓实现了自己多年的安居梦。去年年底已经腾出标準租私房的李广田大爷拿到了约20万元的补偿款,他打算再添点钱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和孩子住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而张树芬大妈一心想着把自家的小院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尽力找回童年时点点滴滴的美好记忆。
标準租私房

拆迁补偿

拆迁标準租私房时,房屋承租人在拆迁範围外没有正式住房的,在搬出时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可以给予资助或者提供房屋临时安置。但对承租人来说,不但需符合申请资助和安置的条件,证明自己无他处住房,而且所在单位及上级单位都无力按照规定解决的,拆迁人可按照规定给予适当解决。
具体资助的标準是:拆迁人应当按照所承租标準租私房建筑面积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扣除成新价后,对承租人给予资助,其资助的最低限标準为拆迁补偿的低限,即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均价和规定面积标準计算其拆迁补偿价格。
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的均价为:在城区和近郊区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远郊区、县的经济适用住房均价,由区、县政府根据本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价格确定;而规定面积标準是在2002年12月31日前,城、近郊区按照每户30平方米计算;远郊区、县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居民住房水平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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