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乐洞乡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谘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複议、诉讼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档案发布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乐洞乡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谘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複议、诉讼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档案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按照《条例》以及相关档案精神,2010年,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向纵深发展,各部门、单位逐步形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企业、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範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2010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崇义县政府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中,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乡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乡长周兆华任组长,乡党政办公室主任林志勇任副组长,乡政府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党政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指导、协调、督办工作。
乡政府各部门成立并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部门、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责任人具体承办的分级负责制,形成乡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人民民众加强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我乡认真落实《条例》和省市县有关通知精神,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多次组织各部门和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全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相关资料在崇义县政府入口网站予以公布。目前,乐洞乡政府信息梳理髮布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之中,各单位、部门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重要政策档案、办事指南等信息已在网上发布。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範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为此,我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我乡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範化管理的道路。我乡按照崇义县政府的要求,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村、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
(四)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乐洞乡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有关领导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档案材料;并组织全乡各部门开展专门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