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汉朝民歌音乐,乐府最初始于秦代,到汉时沿用了秦时的名称。公元前112年,汉王朝在汉武帝时正式设立乐府,其任务是收集编纂各地民间音乐、整理改编与创作音乐、进行演唱及演奏等。
汉魏六朝以乐府民歌闻名。“乐府’本是汉武帝设立的音乐机构.用来训练乐工.制定乐谱和採集歌词,其中採集了大量民歌,后来,“乐府”成为一种带有音乐性的诗体名称。今保存的汉乐府民歌的五六十首,真实地反映了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如《战城南》、《东门行》、《十五从军征》、《陌上桑》等,其文体校《诗经》,《楚辞》更为活泼自由,发展了五言体、七言体及长短句等,并多以叙事为主,塑造了具有一定性格的人物形象。《孔雀东南飞》(又名《焦仲卿妻》)、《木兰辞》是汉魏以来乐府中叙事民歌的优秀代表作。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乐府民歌
- 外文名:Yuefu folk songs
乐府涵义
“乐府”一词,在古代具有多种涵义。最初是指主管音乐的官府。汉代人把乐府配
乐演唱的诗称为“歌诗”,这种“歌诗”在魏晋以后也称为“乐府”。同时,魏晋六朝
文人用乐府旧题写作的诗,有合乐有不合乐的,也一概称为“乐府”。继而在唐代出现
了不用乐府旧题而只是仿照乐府诗的某种特点写作的诗,被称为“新乐府”或“系乐府”。
宋元以后,“乐府”又用作词、曲的别称。
史籍记载
因这两种诗歌的分支,最初也都配乐演唱的。
所以,我们需要把中国文学史上的不同意义的“乐府”区别清楚。
掌管音乐的官方机构,在先秦时就有了。以“乐府”为这种机构的名称,约始于秦
代。一九七七年秦始皇陵附近出土的编钟上,铸有“乐府”二字。汉承秦制,也设有专
门的乐府机构。史载惠帝时有“乐府令”之职。到了武帝时,乐府机构的规模和职能都
被大大扩大了,其具体任务包括制定乐谱、训练乐工、蒐集民歌及製作歌辞等。朝廷典
礼所用的乐章,如西汉前期的《房中乐》和西汉中期的《郊祀歌》等,主要是由文人写
作的;在普通场合演唱的歌辞,则主要是从各地蒐集来的民歌。所用的音乐,主要也是
来自民间,也有一部分来自西域的音乐。为了区别于文人製作的乐府歌辞,习惯上把采
自民间的歌辞称为“乐府民歌”。需要说明,这里所说的“民歌”,同样是泛指产生于
民间的民众性、社会性创作,而不是专指“劳动人民”的作品。《汉书·艺文志》说,
统治者採集民间歌谣具有“观风俗知厚薄”的目的,这恐怕是按照儒家理想加以美化的
解释,其实主要为了娱乐。
《汉书·艺文志》还列出西汉所採集的一百三十八首民歌所属地域,其範围遍及全
国各地。但是这些乐府民歌流传下来的不多,一般认为现存汉代乐府民歌,大都是东汉
乐府机构所採集的。这些作品基本上都收入了宋代郭茂倩所编的专书《乐府诗集》。郭
茂倩将自汉至唐的乐府诗分为十二类,其中包含有汉乐府的为郊庙歌辞、鼓吹曲辞、相
和歌辞、杂曲歌辞这四类。“郊庙”一类中都是由文人製作的朝廷典礼乐章,民歌则主
要保存在“相和”、“鼓吹”、“杂曲”这三类中,尤以“相和”类中为多。“相和”
是一种“丝竹相和”的管弦乐曲,也是汉代民间的主要乐曲;“鼓吹曲”是武帝时吸收
北方民族音乐而形成的军乐;“杂曲”是原来音乐归类已经失传的作品。汉乐府民歌具
体产生年代的判别颇为困难。鼓吹曲辞《铙歌十八曲》产生于西汉中期是没有疑问的,
其余反映一般社会生活的作品则缺乏显着的时代痕迹。过去习惯把比较成熟的五言诗归
为东汉之作,根据并不充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只能说得笼统些。
汉代的民间音乐很昌盛,也奉行与社会上层,因为当时的上层统治阶级爱好“俗乐”、传习民歌的乐工。汉武帝时开始设立了一个专门掌管音乐的机构,叫做乐府,他的具体任务是制定乐谱、训练月宫和蒐集歌辞。朝廷电力所採用的乐章主要是有文人协作的。配合着“俗乐”(民间产生的音乐),在普通场合演唱的歌辞,主要是从各地蒐集来的民歌,这些乐章、歌辞通称“乐府诗”或简称“乐府”,他代表西汉诗歌的最高成就,两千年来继《诗经》《楚辞》之后在中国文学史上大放光彩。至今为人民珍视的乐府诗,就是那些来自民间、描写民生疾苦、真实地揭露封建社会种种矛盾的乐府诗歌,即乐府民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