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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6-11 01:11:37) 百科

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编制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有涉及到的统计数据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乐山市政府入口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中公布。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1、健全组织机构。我局建立了以机关党委书记易华全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督查工作,并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指定了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我局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机制、审核机制、监督机制、更新机制,以制度规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3、落实配套措施。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相关配套措施,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责任等规章制度,还明确了依法行政相关领导机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8条。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191条,行政审批信息6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概况信息、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公告公示、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等。
3、信息公开的形式:(1)乐山市人民政府网政府入口网站;(2)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入口网站;(4)新闻媒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事项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提供谘询事项,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也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我局未发生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类别等方面仍需更加努力。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规範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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